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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老人志愿养老服务参与意愿研究*
——以江苏南京为例

2019-07-30徐钰茹俞晶晶

法制博览 2019年21期
关键词:意愿志愿志愿者

徐钰茹 俞晶晶

南京邮电大学,江苏 南京 210023

目前我国养老形势严峻,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老年抚养比将提高到28%左右;用于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支出将持续增长[1]。同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质量效益不高,人才队伍短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社会参与不充分,基层基础比较薄弱。研究老人志愿养老服务参与意愿对促进志愿养老服务的发展、推动养老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内既往关于志愿养老服务的研究更多是基于管理学的视角探索志愿养老服务机制的建设与发展[2-6],仅少量研究关注老年志愿者自身对志愿养老服务机制发展的作用[7-9]。本文以南京城市老人为例,通过问卷数据分析的方式研究城市老人参与志愿养老服务意愿的影响因素,从城市老人志愿服务其他老人的意愿和被老年志愿者服务的意愿两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从老年志愿者参与意愿的角度,为志愿养老服务组织的发展提供参考。

一、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研究对象为生活在南京市内一年以上的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采用偶遇抽样的方法,在南京市鼓楼区、栖霞区和玄武区社区活动中心、广场和生活小区进行调查,最终回收有效问卷为286份。

(二)调查方法

2018年9-10月,由经过培训的本科生采用面对面个别访问的方法进行匿名问卷调查。问卷由研究团队在借鉴既往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目的自我编制。

表1 被调查对象基本信息

二、被调查老人基本情况

研究从人口社会学特征、家庭特征、社会参与三个方面了解了被调查老人的基本信息,具体结果见表1。人口社会学特征方面:被调查老人中女性略多(58.39%),平均年龄为68.15岁,多数文化程度在高中/中专及以下(67.47%),现在不工作(92.31%),月固定收入在2000元及以上(67.15%),约半数自评身体状况为较好(46.50%)。

家庭特征方面:54.90%的老人不帮子女带小孩,半数老人有三个及以上孩子。

社会参与方面:44.76%被调查老人反映自己所在的社区不常组织活动,或者社区组织活动但自己很少或不参与(33.57%),绝大部分老人没有参与社团/协会(81.12%)。

三、城市老人参与志愿养老服务的意愿

(一)城市老人志愿服务其他老人的意愿

在被调查的老人中,31.12%的老人表示愿意志愿服务其他老人,而68.88%的老人表示不愿意。为了解不同特征的老人志愿服务其他老人的意愿的差异,研究进行了卡方分析,具体结果见表2。

表2 不同特征老人志愿服务其他老人意愿比较(%)

表3 不同特征老人被老年志愿者照顾的意愿比较(%)

由表2结果显示,被调查老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工作情况,是否听说过志愿养老服务,是否在帮子女照顾小孩这些因素与老人志愿服务其他老人的意愿显著相关。(1)在人口社会学特征方面,年龄更大,健康状况更差,已经不工作,未曾听说过志愿养老服务的老人的意愿更低。(2)在家庭特征方面,无需帮子女照顾小孩的老人意愿更低。

(二)城市老人被老年志愿者服务的意愿

在被调查的老人中,19.93%的老人表示愿意被老年志愿者服务,而80.07%的老人表示不愿意。为了解不同特征的老人被老年志愿者服务的意愿,研究进行了卡方分析,具体结果,见表3。

由表2结果显示,被调查老人的性别,月固定收入,文化程度,是否听说过志愿养老服务,孩子个数,社区活动和社团组织的参与程度均与老人被老年志愿者服务的意愿显著相关。(1)在人口社会学特征方面,女性,低收入,低学历,听说过志愿养老服务的老人被服务的意愿更高。(2)在家庭特征方面,有更多孩子的老人被服务意愿更高。(3)在社会参与方面,参与社区活动和社团组织活动更积极的老人被服务意愿更高。

(三)城市老人提供服务意愿和被服务意愿比较

城市老人提供志愿养老服务的意愿(31.12%)高于被老年志愿者服务的意愿(19.93%)。本研究进行了卡方分析,对城市老人提供志愿服务的意愿与被服务意愿进行分析。具体结果,见表4、表5。

表4 老人提供服务意愿和被服务意愿的交互分析(%)

表5 老人提供服务意愿和被服务意愿的交互分析(%)

结果显示(1)愿意被老年志愿者服务的老人中,约半数(50.88%)愿意提供服务。但在不愿意被服务的老人中,仅26.20%的老人愿意提供服务。(2)愿意提供志愿养老服务的老人中,仅35.82%的老人愿意被服务。不愿意提供服务的老人中,仅14.21%的老人愿意被服务。

四、结论与讨论

(一)城市老人提供服务的意愿高于被服务意愿

城市老人参与志愿养老服务的总体意愿偏低,且志愿服务他人的意愿(31.23%)高于被老年志愿者照顾的意愿(19.93%)。城市老人参与意愿总体偏低的原因,一方面是老人自身生理因素限制,另一方面是我国目前相关的宣传和倡导力度不够,同时志愿养老服务机制不完善,参与渠道不畅通。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推广的力度,畅通老年志愿者参与渠道,吸引更多有能力有时间的老人参与到志愿养老服务活动当中来。同时,城市老人志愿服务他人的意愿高于被老年志愿者照顾的意愿。杜鹏等人的研究显示,[12]老人持续参与志愿养老服务更多出于社会责任感与道德感,因而老人愿意志愿服务他人,满足其自我实现的需要。然而在一些老人看来,被老年志愿者服务却是占用社会资源,与他们的社会责任感相冲突。此外,被服务也是将老人处于弱势的需要照顾的地位,从而被老人抵触。

(二)城市老人的参与意愿与其社会资源有关

被调查老人中,月固定收入在4000元及以上的老人仅有6.41%愿意被照顾,文化程度在大学及以上的老人仅有14.71%愿意被照顾。收入水平更高、文化水平更高的老人愿意接受老年志愿者所提供服务的意愿更低,这点与谢立黎对城市老人社区志愿服务的研究结果相近。随着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对志愿活动的要求也会随之提高,过去仅需要体力的简单志愿服务已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10]。这与当前志愿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也有关。当前国内的老年志愿活动尚未形成成熟机制,活动形式较为单一,提供的服务较为匮乏,也缺乏强有力的保障。因此拥有更多社会资源的老人更倾向于选择市场上的高质量养老服务,而不是志愿养老服务。

(三)城市老人的参与意愿与其社会参与程度有关

社会参与程度更高的老人被老年志愿者服务的意愿显著提高。社区活动与社团组织参与率更高的老人,可能目前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同时更乐于与参与社会活动,因而参与志愿养老服务的意愿较高。张娜在对城市社区老年人志愿服务参与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中显示,社区成员的互动网络能够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也能为老年人参与志愿活动提供组织支持[11]。社会参与程度更高的老人,更有可能在与其他老人交流的过程中,获取有关志愿养老服务活动的信息,参与渠道更为畅通,因此更愿意参与志愿养老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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