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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高寺头村遗址

2019-07-29王雅茹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9年10期
关键词:遗物彩陶

王雅茹

摘 要:礼县高寺头村遗址面积75000平方米,现保存较好的区域仅有10000平方米左右,地势陡峭,黄土台地发育较好,文化层厚1.5~6米,分布有仰韶文化早、中、晚三个发展时期的文化遗存。

关键词:彩陶;仰韶文化;高寺头村遗址;大型房址;遗物

中国现代考古学在一定意义上是以研究发掘彩陶文化为开端的。我国彩陶文化历史之久远、分布之广泛、图案之丰富、谱系之繁复,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

彩陶是将各种天然矿物材料绘制到陶器上形成五彩缤纷的各类图案,使陶器不再仅仅是实用品,而且还具备了艺术的审美功能。我国最早的彩陶源于大地湾文化,即彩陶的初始期,色彩是偏暗的红彩,距今有7000多年的历史;繁荣期为仰韶文化,颜色基本为红彩,距今有7000~5000年的历史;鼎盛期为马家窑文化,主要以黑彩为主,并有少量的白彩,半山与马厂时期还出现大量的棕色复合彩,距今有5000~4000年的历史;彩陶的衰落期为齐家、四坝、辛店、沙井文化,距今4000~2500年的历史。

彩陶的繁荣期为仰韶文化时期。1921年,中国地质调查所顾问、瑞典地质学家、考古学家安特生,首次在河南省西部渑池县的仰韶村主持了近代考古学传入中国以后的第一次考古发掘,并命名了中国的第一个考古文化——仰韶文化。仰韶文化是黃河中游地区一种重要的新石器时代彩陶文化。在今天的甘肃到河南之间,仰韶文化虽不能代替中华文明起源史,“却是中国国家起源史和中华民族起源史这座大厦中的一根擎梁柱”[1],它影响着中国历史的研究。甘肃彩陶具备独树一帜的特点——时代最早、成就最高、延续时间最长[2],它是史前先民创造历史、开拓西北的重要见证,记载着远古社会的丰富信息。

仰韶文化在甘肃的第一次发现,要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而第二次重大发现是由国际学术界享有盛名的裴文中先生主持发掘的,这也是中国学者对甘肃境内仰韶文化作的第一次大规模考古调查。其后,新中国成立以来,考古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对于天水、陇南一带的仰韶文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研究的深入,地方特色日渐浓厚,其中考古中、小规模的发掘就有秦安王家阴洼、天水西山坪和礼县高寺头村遗址等。

礼县高寺头村遗址位于礼县县城西南9千米处的石桥镇高寺头村西南部一较高的小山坡上,处于西汉水之西、九河之一的谷峪河南岸(图1),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西汉水上游较为典型的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聚落遗址,属新石器时期仰韶文化半坡、庙底沟类型。高寺头村遗址的发掘,属于泾、渭流域仰韶文化的范畴。它是从仰韶文化早期偏晚阶段开始,又与秦岭以南、陕西中一带的仰韶文化遗存有许多相同之处,推测秦岭西南部的仰韶文化是由此地区传播发展过去的,只是略有早晚的区别或关系。

回首高寺头村遗址的考古调查与发掘,经历了漫长的过程:

1923—1924年,著名瑞典地质学家、考古学家安特生先生派助手白万玉到天水、礼县等一带调查文化遗存时,在礼县发现了高寺头村遗址。

1947年8月,著名地质学、考古学家裴文中、米泰恒先生在甘肃做史前考古调查时,又对该遗址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注明安特生先生派人采集过。

1958年,经复查审核后,“礼县石桥镇遗址”被改称为“高寺头村遗址”,并被甘肃省及文物管理委员会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图2)。

1985年,由张学正、郎树德先生进行了复查。

1986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赵建龙、郎树德、张俊民和礼县博物馆(原县文化馆文物组)的王刚四人组成了抢救性发掘小组,对该遗址进行调查和发掘。此次发掘发现有大量遗迹、遗物。调查发现遗迹有房址4座,其中一号房址F1(图3)为一座大型房基遗址,可能属于棚廊式建筑的遗迹。F1虽无出土遗物,但可以确定年代。从建筑方式看及残存部分推测,其规模不亚于秦安大地湾F400、F405号大型房址,两侧和主室后有棚廊式附属建筑的建筑结构,略次于大地湾F901号大型房址,年代也与之相当,亦有相似之处[3]。根据F1这座规模宏大的“宫殿式”房屋建筑遗迹,可判断该遗址当属于这一带远古居民的一处中心聚落地。

灰坑及室内窖窑共11个,灰坑8个,室内窖窑3个。其中圆形灰坑填土浅灰色,含有较多的陶片,属仰韶中期、晚期;椭圆形灰坑填土黑灰色,有较多碎陶片,多见是双唇口尖底瓶口部碎片,属仰韶中期、晚期;不规则形灰坑填土深灰色,有较多碎陶片,属仰韶中期;不完整灰坑填土黑灰色,含有较多碎陶片。

调查发现出土遗物有陶器、石器、骨、蚌器等765件。其中陶器出土共计640件,大体可分三种类型——容器类、生产工具类和配饰用品。容器类可分为陶罐、陶瓮、陶缸、陶盆、陶钵、陶瓶、陶壶、陶甗、陶碗九类;生产工具类可分为陶刀、陶托盘、陶锉、陶弹丸、陶纺轮五类;配饰用品可分为陶器盖、陶器座、陶笄、陶环、陶器装饰花纹五类。其中仅陶环就有586件,其他可复原陶器仅54件。石器出土共计53件,可分两种类型——生产工具类和装饰品类。生产工具类可分为石刀、石斧、石铲、石锛、石凿、石锄、石矛、石研磨器、石弹丸、颜料石十类,共45件;装饰品类可分为石环、石笄两类,共8件。骨、蚌器出土共计72件,可分两种类型——生产工具类和装饰品类。生产工具类可分为骨镞、骨锥、骨铲、骨刀、蚌刀五类,共39件;装饰品类可分为骨笄及骨笄半成品、骨叉、骨璜、骨饰片、蚌饰及装饰半成品六类,共33件[4]。高寺头村遗址地表遗留有大量夹砂、泥质及细泥质的灰、红、橙、黄色陶片;纹饰有细绳纹、弦纹、线纹、指甲纹等彩绘;器型有尖底瓶、卷沿盆、碗等,内涵十分丰富,保存较好。

礼县高寺头村遗址面积75000平方米,现保存较好的区域仅有10000平方米左右,地势陡峭,黄土台地发育较好,文化层厚1.5~6米,分布有仰韶文化早、中、晚三个发展时期的文化遗存。该遗址的发掘是陇南区域远古遗址的首次发掘,使我们不仅对陇南区域内古文化的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而且对仰韶文化的发展及其分布、去向有了一个较清楚的轮廓。该遗址第二台地多为仰韶文化晚期遗存,第三台地上大型房址的揭露,以及东部第二台地边缘的探方发掘表明,高寺头村遗址与秦安大地湾遗址的遗存部分状况基本一致,即仰韶早期的人们居住于靠近河床的较低台地上,而晚期的人们则居住于较高的台地或山坡上。

2004年春,五方联合考古队在高寺头村遗址上采集到大量陶片,通过对采集标本的辨别研究,对高寺头村遗址遗存文化的内涵、性质和多样性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高寺头村遗址文化类型多样,以仰韶文化为主,还发现有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和寺洼文化,另有少量周代、汉代遗物[5]。出土的重要器物有仰韶文化太阳渔网纹彩陶瓶、陶钵和齐家文化红陶人头像等。

高寺头村遗址器物鉴赏精品举例:

太阳渔网纹彩陶瓶(图4),1978年采集于礼县高寺头村遗址第二发掘区,属仰韶文化晚期遗物。残高19厘米,颈径4.3厘米,底径7厘米。细泥红陶,口部已残,小口溜肩,颈部较细长,腹部微鼓,下腹斜收,平底,腹上部有一对环型耳。器型打磨光滑,黑彩绘制花纹,颈部有两道平行宽带纹。上腹部一侧绘制太阳纹,中腹部绘制有两侧分张的斜方网状纹,下腹部绘制有圆点和弧边三角构成的花瓣纹。上部图案令人联想起光芒四射的太阳,中部似撑开的渔网,图案耐人寻味,好似在描绘先民晒渔网的情景,亦可称之为“日出晒网图”。该器物为礼县博物馆馆藏。

陶钵(图5),1986年礼县高寺头村出土仰韶文化遗物,口径32厘米,高12厘米。直口,圆唇,上腹较直,圆圜底。上腹部饰弧三角构成的圆圈,填有圆点、半月状纹。构图元素虽简单却富有变化,图案设计美观大方、简洁明了,饱满浑圆的钵体,简练流畅的圆圈纹,浓重的半月状纹及图案与造型的完美结合,无不显示出仰韶文化彩陶所达到的令人叹为观止的艺术成就。该器物现藏于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红陶人头像(图6),1964年礼县高寺头村遗址出土的齐家文化遗物,残高12.5厘米,最大直径8.5厘米。陶色橙黄,头像中空,双目深沉,眉微隆起,眼、嘴镂空成横条状,隆起的三角形鼻子上还有两个小鼻孔,下顎短小,向前略凸,两耳垂各有耳环穿洞,十分美丽动人,以极为简练的艺术手法,塑造了母系氏族公社繁盛时期的少女形象[1]。雕像头顶锥刺着一个小孔,前额至后脑堆塑半圈高低起伏带状的泥条,仿佛盘绕在额际发辫,又似头戴一串珠状装饰物。脸型丰满圆润,五官部分用堆塑与锥镂相结合的手法雕塑而成,安排准确,比例得当,体现了较为熟练的制作技巧。那微启的嘴巴仿佛正在娓娓谈话,诉说中国原始社会人像雕塑的杰作,是遗存下来的一件极其珍贵的艺术珍品。该雕塑为甘肃省博物馆馆藏,为国家一级文物,并被列入《中国美术辞典》。

参考文献

[1]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9.

[2]郎树德,贾建威.彩陶[M].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4.

[3]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秦安大地湾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

[4]赵建龙,郎树德,张俊民,等.甘肃礼县高寺头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J]考古与文物,2012(4).

[5]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国家博物馆,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等.西汉水上游考古调查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

[6]汤池.黄河流域的原始彩陶文化艺术[J].美术研究,1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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