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府际学习:“河长制”政策创新的核心动力

2019-07-21冷涛

人民论坛 2019年18期

冷涛

【摘要】府际学习是推动“河长制”政策创新的核心动力。要解决当前“河长制”强调属地管理的制度设计与流域整体性治理之间的矛盾,可从创新府际学习的制度和机制入手,从法律供给、组织结构优化、政策工具运用等层面推动“河长制”持续创新。

【关键词】府际学习 “河长制” 持续创新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河长制”是江苏省无锡市为应对蓝藻水危机进行的政策创新,经过十余年实践,“河长制”已在全国呈遍地开花之势。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这标志着“河长制”由区域水危机应急之策上升为治水国策。“河长制”在短期内明显改善了区域水环境质量,“河长上岗,水质变样”是其政策创新能量的真实写照。之所以能产生如此显著的效果,源于府际学习机制作用的发挥。作为“河长制”政策创新的核心动力,府际学习机制的完善是促成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的关键一环。

府际学习推动“河长制”持续创新

中国历来有府际学习的政策传统,从井冈山革命时期的“兴国模式”、延安革命时期的“试点工作竞争”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试点和试验区建设,府际学习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创新机制。“河长制”的持续创新也是府际学习作用的结果,从2007年江苏省无锡市推行“河长制”开始,到2016年上升为治水国策之前,地方政府间的府际学习活动十分活跃,浙江、江西、云南等地在汲取“河长制”政策精髓基础上,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不断创新“河长制”的运行模式,如浙江的“五水共治”、江西首推“规格最高的省级河长”、云南昆明最早明确“河长制”的法律地位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