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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举报的底线格力实名举报奥克斯:一场品牌与声誉的战争

2019-07-18法制日报赵丽实习生周若虹

法人 2019年7期
关键词:奥克斯格力电器格力

◎ 文 《法制日报》记者 赵丽 实习生 周若虹

在今年的“6·18”大促中,各电商平台激烈鏖战,尤以空调业竞争为烈。

根据苏宁易购空调“6·18”榜单,截至6月18日11时18分,奥克斯的整体销量不敌美的、格力,位居第三位。而在京东“6·18”活动期间,奥克斯长期盘踞其榜首,格力次于奥克斯与美的,屈居第三。6月18日当天,格力反超奥克斯,夺得第二名;奥克斯滑落至第三位;美的成为第一。

不过,根据奥维云网最新公布的6·18总结数据显示,空调线上TOP品牌榜上,奥克斯零售量、零售额占比30.6%和27.7%,占据榜首;格力仍屈居第三,零售量、零售额占比分别为13.8%、18.6%,与奥克斯的规模差距还在持续拉大。有业内人士评论,“格力电器对奥克斯空调的重拳举报”并未阻止奥克斯继续翻牌和增长,也没有让格力空调线上增加多少“买卖”。

即使如此,这次举报还是引起社会对同行监督公开举报问题的空前关注。有人力挺格力监督同行产品;也有人质疑格力今年年初就委托完成的检验报告,为何选择此时公开;更有人提出疑问,格力在微博公开举报同行的做法是否合适。

《人民日报》也曾发微评称,商场如战场,在不见硝烟的战斗中仍须守住底线。孰是孰非,最终当交由权威机构认定,交由法律裁决,交由消费者评判。

同行举报硝烟四起监管部门相继发声

6月10日下午,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上公开发布了对奥克斯空调的举报信,称奥克斯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的空调产品。几小时后,奥克斯空调亦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认为格力在“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前,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奥克斯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提起诉讼。当日晚间,格力电器再发微博,晒出8份由第三方机构对奥克斯空调的检验报告,附文称“用事实说话!我们已准备好充分证据供监管部门调阅,并视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

围绕“格力举报奥克斯”一事,网上热议不断。6月10日晚11时50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博发声称,已于当日下午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情况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将依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法依规作出处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6月1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表态,此事关涉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中消协对此高度关注;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于联合发布《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3年内空调的能效提高30%,严打能效虚标,鼓励企业互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格力电器举报奥克斯后,奥克斯在官方微博回应称:“格力既非消费者又非国家监管部门,其声称消费者向其举报我司产品问题,明显不合情,不合理,漏洞百出。格力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6月17日,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首度公开发声谈举报初衷。在《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专题活动上,董明珠提出,格力全体员工愿意接受全社会监督。

尽管目前,国家级监测部门尚未对奥克斯是否“虚标能耗”做出结论,但消费者已然站队。且在业内人士看来,格力举报奥克斯的行为,却有遏制其发展势头的想法。

早前,因为奥克斯低廉的价格以及专注电商渠道,独立分析师丁道师曾将其称为“空调界的小米”,其“超低价+互联网营销”的打法,给很多空调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心理压力。

公开资料显示,奥克斯空调成立于2002年,近年来以“价格杀手”的形象迅速崛起,2018年更是在电商渠道发力,迅速跻身行业的“二三梯队”。中怡康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第一季度,奥克斯在线上市场优势较为明显,以22.8%位居行业第二,美的与格力则分别以35.1%和16.3%的市场份额位列行业第一、三名。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奥克斯在空调市场的“弯道超车”备受业内关注,奥克斯用较低的价格敲开了低县域市场的大门,但也正因此,奥克斯在净利润率方面与格力、美的等一线品牌的差距明显。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已在线上市场站稳脚跟的奥克斯正在遭遇瓶颈,目前来看,奥克斯的“品牌升级”效果并不明显,虽然高度依赖线上渠道,也容易造成“单条腿走路”。 更多受访人士表示,格力电器与奥克斯“互撕”的背后,是空调行业竞争的加剧。

企业互查值得鼓励协同共治补齐短板

在这场硝烟中,有评论人士直言:同行是冤家,同行之间哪怕连虚假的友善都不愿伪装。

追溯格力和奥克斯的过去,双方恩怨已久,在销售竞争、人才抢夺、专利大战等方面存在激烈的竞争。近年来,更是升级到“撕破”脸皮,互相指控对方侵害发明专利权。据启信宝数据显示,格力和奥克斯之间至少有超过80起诉讼,其中大部分诉讼是以“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理由。

2015年8月,格力电器诉奥克斯公司生产的某系列空调产品侵犯其3项专利权,广东高院终审判定奥克斯侵权成立;2017年6月,格力电器诉奥克斯“雅典娜系列空调产品”侵犯其相关专利权;2017年11月,格力电器诉奥克斯和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肆意生产、销售、使用格力电器专利技术的8个型号空调产品,诉奥克斯和晶东公司侵犯知识产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定奥克斯侵犯格力电器3项专利权,判决奥克斯赔偿格力电器4600万元经济损失,这一判决金额也刷新了空调行业专利诉讼案赔偿金额的纪录。

同行竞争相互举报、互挖墙脚乃至对簿公堂是常有的事,但在同行竞争者里敢实名举报的,格力是第一个。

格力通过官方渠道举报竞争对手,如此直接的行为在商业界实属罕见。在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看来,同行揭发或检举,通常信息更加对称,而消费者举报企业,往往不懂行业标准。此次《方案》鼓励企业互查,值得鼓励。但是,同行举报有利有弊,有利的地方是有助于精准地清除行业潜规则,缺点是容易利用举报打压和报复竞争伙伴。因此,举报企业一定要有证据,并强调“举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有公众质疑,这样的言论是否意味着鼓励同行合法举报行为?

刘俊海认为,《方案》确实鼓励同行合法举报行为,但是协同共治和行政监管也很重要。对此,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所副所长李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 “同行举报本身不是问题,如何对待同行举报更为关键,务必避免同行举报成为恶意打压竞争对手的手段”。

在强化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刘俊海认为,根据当前的协同监督框架,企业监督企业,消费者监督企业都不完善。过去太依赖单一的行政监管,但监管资源有限,所以需要鼓励协同共治,补齐短板。 李磊则认为,对社会监督这一块尚缺乏明确细致的法律规定和行为指引,未来可考虑在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之间的衔接、社会监督应遵循的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禁止性行为等方面制定更为细化的规则。

公开举报不能滥用坚守底线合法合规

格力举报奥克斯事件,为什么一起看似平常的举报,却产生了不同寻常的社会效果?

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原因在于这是一起同行公开举报事件,举报者又是知名企业。举报内容事关知识产权保护、行业规范、产品质量检测和评价、产品标识真假等各个方面内容。不仅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与高质量发展、法制健全以及完善协同共治的监督等也密不可分。

在记者的采访中,有不少受访者尤其是受访企业主担心,同行举报在威慑力、准确度较高的情况下,也存在报复性、恶意性较强的问题。也就是说,同行举报可以让问题反映得更彻底、更全面、更直接、更有效,但如果带着整垮竞争对手的目的,从市场和发展的角度来看,并不提倡。

那么,应当如何保障同行监督互查甚至举报的合法性?李磊认为,同行举报还是消费者举报,从本质上并无不同。当然由于同行之间存在着市场竞争关系,所以还多了一层考量,即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同行举报的行为是否合法,应当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内容是否与事实相符,二是方式是否适当。

以此次事件为例,刘俊海认为,如果确实存在格力所说的情况,“处罚、责令改正等进入相关程序,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涉事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召回或者赔偿损失,两者缺一不可,前提条件是奥克斯的生产质量确实有问题。但如果格力是出于其他目的,举报虚假内容,从民商法角度来看,格力就需要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要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如果情节非常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

也有律师向记者分析,根据刑法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如果格力举报不实,甚至故意捏造、移花接木、混淆视听,误导公众,打击竞争对手,那就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赔偿,甚至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在刘俊海看来,举报同行企业是举报企业的自由,但是权利和自由都是有边界的,“权利和义务成正比”。

“公开实名举报实际上需要承担更多的法律风险,由于举报的同时已经向社会传播了其举报内容,势必会对社会公众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除了要考察其举报内容是否与事实相符,得出结论的依据是否充分,论证过程是否妥当,还要考虑其是否超出了陈述事实、传播信息的必要限度,是否违背了舆论监督所应具备的客观性、公正性,是否符合从事民事活动所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在采访的最后,李磊向记者表示,无论此次事件如何结束,我们都衷心希望能够带来更为有序的竞争、更为净化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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