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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党的廉政教育的历程与基本经验

2019-07-16谢俊胡歌子

关键词:廉政教育实践经验

谢俊 胡歌子

摘要:廉政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新中国成70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反腐倡廉旗帜,在新中国建设、改革、发展和民族复兴的道路上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形成了一套制度化、长效化的廉政教育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了新时代,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对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承党的廉政教育传统,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党的全面统一领导,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坚持教育、监督、惩治相结合,构建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保障,完善廉政教育体系,筑牢拒腐防变的基石。

关键词:廉政教育;基本历程;实践经验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19)06-0017.08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党风廉政建设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关系着党的命运、国家民族的生死存亡。廉政教育是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渠道和手段,也是党的廉政建设一贯坚持的重要原则。新中国成立70年来,经过几代中央领导人的努力,我党形成了一套制度化、长效化的廉政教育体系。当前,我国的反腐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巩固反腐斗争取得的压倒性胜利必须继承党的廉政教育优良传统,坚持党的全面统一领导,总结和巩固廉政教育基本经验,筑牢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基石和防线。

一、廉政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廉政教育是我们党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也是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占有基础性的地位,并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面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保持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核心领导地位的战略性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在论述全面从严治党时强调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要同向发力。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靠制度反腐,更要靠廉政教育拒腐防变,二者同向、同时发力。因此,廉政教育作为我们党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廉政教育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政治建设是保证党的正确政治方向与政治道路,坚定党的正确政治原则与政治立场的根本性建设,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具有统领作用,必须将其摆在首要位置。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基本途径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持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就要求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与规矩,拒绝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廉政教育的首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思想路线,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以保证党中央的政策、方针能够得到拥护和贯彻落实,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廉政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题中之义。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必须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将坚定党员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提高党员的思想道德水平也是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廉政教育作为一项通过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响,使受教育者树立廉洁信念的思想教育活动,始终将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提高党员思想道德水平作为其教育内容与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通过开展廉政教育着重解决党员在党性、党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奢侈之风的影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

廉政教育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必然要求。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夯实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基层组织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基本载体,在党的建设中具有战斗堡垒作用。重视基层党组织的队伍建设是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廉政教育不仅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也要关注基层党员的廉洁教育,要求党员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在全社会形成廉洁的良好风尚。加强基层党员队伍的廉政教育,有助于增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战斗堡垒作用。

廉政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解决党内“四风”问题,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不断增强党的廉政教育水平。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与廉政教育的根本目标,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断增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一致的。加强廉政教育,净化党员干部的思想,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坚决贯彻执政为民的根本。

廉政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必然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治党要靠严明的纪律。纪律严明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加强纪律建设能够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廉政教育的任务是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为从政行为提供纪律准则,强化底线思维。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规矩是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廉政教育就是不断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

二、新中国70年党的廉政教育历程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地位和执政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警惕腐朽思想的侵蚀,党内面临的反腐倡廉的任务更加艰巨。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反腐倡廉旗帜,在新中国建设、改革、發展和民族复兴的道路上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廉政教育实践

干部理论教育。理论教育是党对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之后,党的社会地位、执政环境、生活条件等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能否继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成为党内领导干部面临的重大考验。为了使党员干部能经受住理想信念的考验,党中央十分重视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教育。1950年5月,党内开展了一场以党员干部为重点的整风运动。在这次整风运动中,党中央要求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纲、党章,自觉加强思想理论学习。1952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草案)》,明确指出党员要加强政治常识学习、理论常识学习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著作学习。1953年3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1953-1954年干部理论教育的指示》,对一年内党内干部的理论学习作了细致规划。1964年2月,党中央专门下发了《干部选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目录(草案)》,要求高级干部集中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通过理论教育,激发党员干部学习马列原著和毛泽东思想的热情,坚定党员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群众路线教育。群众路线教育是党内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共八大指出,党必须密切联系和依靠群众,而不能脱离群众,不能站在群众之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夯实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要求党员干部在工作实践中坚持群众路线。新中国成立初期,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还未全部肃清,党内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1950年,按照《关于整顿的指示》和《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两个文件的指示,全党开始警惕官僚主义思想的侵蚀。1951年11月,毛泽东在东北局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报告批示中,第一次提出“三反”问题,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三反”运动的广泛开展,让党员领导干部经历了一次思想上的洗礼,明确划分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三反”运动结束后,针对新出现的腐败现象,党发起了以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为内容的“新三反”运动,对一些领导干部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1956年9月召开党的八大,首次在党章中指明了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性,要求全党必须不断发扬群众路线的传统。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群众路线教育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加强了党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有力改善了干群关系,有利于党带领全国人民共同奋斗。

(二)改革开放至十八大前党的廉政教育实践

1.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对廉政教育的实践探索

党规党纪教育。严明的党规党纪是保证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国内经济发展水平的大幅提升,部分党员的物质欲望、权力欲望不断膨胀,违反党性、党纪、党风原则的各种腐败现象也不断增多。1983年,十二届二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要求在全党范围内进行党纪教育,整顿党风。此次整党运动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党性、党纪的教育作用,有效地纠正了党内的错误思想。同时,陈云同志作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从维护党规党法的角度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深入思考。一方面,陈云同志指出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违反党纪、政纪,都要坚决按党纪、政纪处理;违反法律的,要建议依法处理。各级纪委必须按此原则办事,否则就是失职”。另一方面,陈云同志在担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的九年时间里.先后组织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的党内纪律法规,为维护党的纪律建设、党员纪律教育提供有力依据。

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路线体现了党的行动方向和奋斗目标。党的纯洁性建设不能离开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而孤立进行,进行党的廉政教育必须始终围绕党的基本路线。邓小平同志认为产生腐败的最重要原因是党员同志丢失了艰苦奋斗的传统。深入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需要“教育全党同志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不仅要使党员和群众认同党的基本路线,还必须使他们树立坚持基本路线长期不动摇的牢固观念。“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对于如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邓小平指出“要靠大家努力,特别是要教育后代”。

领导干部作风教育。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的行为对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示范和辐射作用。共产党员是人民群众的表率,影响群众、发动群众、团结群众最根本的是干部能否以身作则,而干部大搞特殊化必然带来社会不正之风和党风腐败现象滋长。1979年,邓小平同志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指出:“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进步,首先必须搞好党风,特别是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同志以身作则。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党的十二大决定用三年时间对党的作风和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重点对党内高级干部以身作则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成为发扬党优良作风的模范,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成为反特殊化、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典范,三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格惩治。

2.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对廉政教育的实践探索

党性修养教育。党性修养关系着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根基。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围绕党的领导水平建设、拒腐防变工程建设这两大课题,坚持一手抓政治理论学习、一手抓思想道德建设的党性修养教育实践。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严四自”和“三讲”教育是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教育的成功探索。1995年9月,江泽民同志在《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党组织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领导同志更应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各方面以身作则,树立好的榜样”。这就是“三严四自”。“三严四自”以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形式对党员的党性修养提出要求,其中“三严”从管理、监督角度对干部提出要求,“四自”从自身约束方面对党员干部提出要求。1995年11月,江澤民同志在讲话中提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要求。讲学习,主要是进行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基本路线教育以及基本知识教育;讲政治,要求党员干部要坚定政治方向、明确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提高政治鉴别力;讲正气,就是要求党员干部要继承和发扬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革命气节。“三严四自”和“三讲”教育促使党员同志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筑牢党员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创新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阶段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武器。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是因为在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对全党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进一步推动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起到了源头防腐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始终坚持警示教育和正面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将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教育同党纪、党风教育结合起来,增强了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不断提升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

3.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廉政教育的进一步探索

党员先进性教育。党的先进性建设是保持党员队伍纯洁的必然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先进性教育,有助于激发党员的廉政意识,提升党员综合素质,为预防腐败、遏制腐败奠定坚实的基础。为了适应新世纪新阶段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要求,开展以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为目标的先进性教育。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胡锦涛同志多次指出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关键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风气是社会精神面貌的集中体现,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反映着社会价值的总体导向。”加强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内容的廉政文化建设,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创举,倡导廉政文化,引导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精神风尚。2005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纲要指出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这是党的文献中首次出现“廉政文化”这一概念。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又对党员的为政道德、从政行为做出了基本规范。2006年,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领导班子要将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该时期形成了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活动为依托的廉政教育局面。

权力观教育。权力观是党员干部的人生指南,树立秉公用权和执政为民的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从政的基本要求。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精髓就是情系人民、权为民用,为人民谋幸福。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奋斗目标。2003年,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向全党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要求。2004年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三次会议上,胡锦涛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权力观和责任观。通过权力观教育,在党内明确了以下几个问题:其一,党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必须造福于民、用之于民。作为党员必须提高掌权为民、用权为民的自觉意识;其二,权力意味着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保证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正确处理权力与义务的关系,自觉肩负起利用权力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的政治责任和担当;其三,权力必须受到约束,利用权力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是对党权力宗旨的违背,也是对人民群众的一种背叛。

(三)十八大以来党的廉政教育实践

思想理论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特别强调把干部思想理论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构成了新时代党的廉政教育的理论框架。一是群众路线教育。将群众路线贯彻到党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深化群众路线对党执政活动的引领和约束,是十八大以来党对群众路线的重要创新。二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严三实”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之后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的专题性教育。“三严三实”明确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政治修养和为人准则,是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为政之道、修身之本、成事之要。三是“两学一做”活动。习近平同志强调:“两学一做活动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两学一做”活动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学习内容要与党中央的政治决策以及政治活动保持一致,要将党员的光辉形象树立起来,发挥正面教育的积极作用。四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大举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守马克思主义政党特有的自我革命政治品格。”习近平同志指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通过教育活动,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查找在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工作态度等方面的差距,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党的作风教育。作风建设始终是严肃党内政治活动的关键。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对于作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一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固化下来,紧密结合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不断弘扬践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等优良作风。同时提出要对党员干部进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督促党员同志廉洁自律。二是狠抓工作作风。习近平同志强调,作风建设工作必须要有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2012年,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开始狠抓作风建设。习近平同志指出,党员同志改进工作作风要依靠走群众路线教育和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在工作中要坚持深入基层,紧紧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腐败官员的案列,习近平同志又特别指出了家风问题,指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不仅要以身作则,更要注重培育良好的家风,领导干部要杜绝身边亲人、朋友利用特殊关系做一些收钱敛财的交易。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首次将廉洁齐家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准则之一,将建立良好家风列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必备要求。

党纪法规教育。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党纪国法制约权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筑牢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基石和防线,形成制度化、长效化的机制。2015年以来,中国共产党陆续制定并颁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2018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要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纪法规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为推进党的廉政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制度依据。

三、新中国成立70年党的廉政教育的基本经验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的廉政教育取得了丰硕成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了新时代,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对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承党的廉政教育传统,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党的全面统一领导,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坚持教育、监督、惩治相结合,构建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保障,完善廉政教育体系,筑牢拒腐防变的基石。

(一)坚持党的全面统一领导

加强廉政教育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在实践中继承、发展和创新。我国的廉政教育做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廉政教育之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论断,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廉政学说,坚定地提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无论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责任担当,“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定意志,還是“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零容忍,都反映出党的廉政教育正在紧跟时代步伐,体现新时代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创新。

深入推进党的廉政教育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面统一领导,一是各级党组织勇担廉政教育的主体责任,坚持落实贯彻“一岗双责”制度,增强廉政教育和监督机制的责任;二是强化廉政体制改革创新,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落实各级纪委的监督执纪责任,明确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责,切实增强党内监督执纪的实效;三是加强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对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指导,协调推进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既纠正不正之风,也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既强化舆论引导,也增强党纪国法的制裁。

(二)坚持营造廉政教育的文化环境

廉政文化既是理想信念文化,也是一种伦理规范,为党员干部提供信念支撑,以及必须遵循的基本政治伦理规范。廉政文化作为抵制和预防腐败的手段,与法律手段相比更注重内心约束和权力自律,它不是通过强制性的措施来发生作用的,而是通过文化教育的方式,以其强大的凝聚力和说服力来指导和影响社会成员的道德意识,达到遵守道德规范的目的。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社会的崇廉意识既是在数千年的文化积淀中逐渐形成,也是现代文明进程中先进文化的重要体现。因此,培育社会崇廉意识,构建廉洁的社会文化环境,既要从中国传统的廉洁观出发,也需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一方面,发掘和弘扬我国的传统廉政文化有助于推进廉洁的社会文化环境的构建。中国历代王朝的兴衰历史蕴含了丰富的廉洁文化,为新时代培育社会廉洁文化环境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另一方面,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马克思主义的廉政文化是塑造公众廉洁意识和社会价值的基石,是新时代下培育社会廉洁文化环境的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是马克思主义廉政文化的继承、发展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廉洁思想,有紧密的联系,其根本是“民本思想”。一部中华民族史,蕴含着“廉洁”思想的璀璨宝藏,一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孕育了更多的“廉政”文化财富,用好这些宝藏和财富,以史明鉴,走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的建设之路。

(三)坚持教育、监督和惩治的统一

廉政教育是一个复杂系统的社会工程,要注重科学性与系统性的有机结合,实现从传统战术廉政到廉政教育体系的战略性转变。防腐体系建设要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2013年12月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建设廉洁政治,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该工作规划对于预防腐败作出了科学、系统的治理安排,一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增强预防功能,达到“不想腐”的思想境界。一方面将廉洁从政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另一方面,将培育良好的民风社风,培育社会的崇廉意识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的优秀廉政文化,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人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之中。二是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监督执纪,实现“不能腐”的制度保障。完善和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的有机统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三是要修订和完善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治系统思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实现“不敢腐”的威慑。

(四)构建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保障

依法治国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在廉政教育中,通过各种法律制度,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防止利益集团或个人对公共事务的干扰,是防腐和反腐的重要途径。制度的重要功能除了能有效地预防犯罪,更重要的是可以使用强制力惩治犯罪行为。对于腐败行为制定严密的惩治条款,一方面,能够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另一方面对于违法行为能够起到很好的打击作用。目前,反腐败法存在“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两个系统,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实现依法治国理政与依规管党治党,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的重要议题。一是要健全党内法规体系,把党的建设探索实践过程中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党内法规,形成全党的意志,修改、完善、制定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分别对廉洁自律制度、党组织工作制度、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党内监督、问责、巡视制度和纪律处分制度进行规范。通过人民民主与党内民主相结合的方式,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党内廉政制度,为依规治党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严格依法治国、依法反腐,立法整合对腐败行为的侦查、检察、举报、审理和惩治制度。构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廉政建设上的衔接机制,完善纪法衔接工作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四、结语

廉政教育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产生和蔓延的根本途径,是构筑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是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廉政教育开展以思想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为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为主要内容,在全党开展思想教育,目的在于建立廉洁的政党与政府形象,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新时代党的廉政教育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新时代廉政教育的伟大实践,科学判断中国和世界形势的变化,准确研判不同阶段廉政教育面临的重大问题,探索并形成中国特色的廉政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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