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舞蹈教育的角度谈儿童天性的保护与激发
2019-07-14北京舞蹈学院710000
大众文艺 2019年16期
李 彤 (北京舞蹈学院 710000)
李 爽 (北京联合大学 710000)
“天性”是指“人先天具有的品质或性情”1。汉代《毛诗序》中说道:“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年幼的儿童在语言表达能力有限时,对于抽象的音乐,常会用手舞足蹈的动作来表达自己的感受,而每个人的动作都不尽相同,这是儿童天性的舞蹈表现。她们的智力、想象力、创造力也都在伴随着这种天性的发挥而发展,同时在舞蹈兴趣的萌芽状态中,开始对艺术有了自己的理解。
但是舞蹈老师们是否发现这样的现象:很多儿童初来学舞蹈时,对舞蹈表演有着很强的欲望,会主动跟着播放的音乐即兴跳起来;经过长期的舞蹈训练之后,她们逐渐不再按照自己的感觉去跳,或者跳的动作基本已是舞蹈课堂中的训练动作,缺少了对自我的表达;再大一些的孩子甚至开始羞于表现或者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这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在舞蹈中我们又该如何保护与激发儿童的天性呢?
一、儿童天性受到抑制的原因
在舞蹈课上,老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工具、教学方法等,都会对儿童心中的舞蹈概念产生直接影响。而有研究表明,部分校外舞蹈教学发展方向模糊2,存在儿童舞蹈教育定位不明确的情况3,儿童舞蹈训练偏向“成人化”“专业化”“技能化”,强调身体的训练,忽视了美育和智育。儿童舞蹈课教学模式较为单一,多为“言传身教”式的传统课堂形式,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状态,限制了儿童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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