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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皮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及质量评价△

2019-07-13邓爱平方文韬谢冬梅张悦方成武康传志吕朝耕岳媛康利平南铁贵赵玉洋郭兰萍詹志来

中国现代中药 2019年6期

邓爱平,方文韬,,谢冬梅,张悦,3,方成武,康传志,吕朝耕,岳媛,康利平,南铁贵,赵玉洋,郭兰萍,詹志来

1.中国中医科学院 中药资源中心 道地药材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北京 100700;2.安徽中医药大学 药学院,安徽 合肥 230012;3.河南中医药大学 药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4.重庆市中药研究院,重庆 400065

牡丹皮为毛茛科植物牡丹PaeoniasuffruticosaAndr.的干燥根皮,用药历史悠久,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其味苦、辛,微寒,归心、肝、肾经,有清热凉血、活血化瘀之功效[1]。现代研究表明其具有苷类、鞣质类、多糖类等多种化学成分[2-7]。作为常用大宗药材,其产地较多且市场交易量大,商品规格等级也较多。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原有《七十六种药材商品规格标准》(1984年颁布实施)中牡丹皮商品规格等级划分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对牡丹皮药材性状规定以及当前市场等级划分现状存在较大的出入[8],如:《中国药典》在连丹皮性状项下做出“长5~20 cm,直径0.5~1.2 cm”的限定,而《七十六种药材商品规格标准》中“凤丹”和“连丹”一等品项下限定为“长6 cm以上,中部围粗2.5 cm以上”;又如牡丹皮传统大多按照产地、长度、直径进行商品规格等级的划分,目前市场多以抽心率的高低作为等级划分依据,而木心为非药用部位,不少等级的牡丹皮药材超出了《中国药典》非药用部位限量的要求,属于不合格品。因此,这种划分方法显然影响着药材质量。另外,各产地、各药材市场等级划分较为随意,同一药材市场的不同商户之间规格等级划分也极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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