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村镇银行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9-07-13彭海燕
中国市场 2019年6期
彭海燕
(四川天一学院 会计系,四川 绵竹 618200)
1 引 言
我国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农业大国,“三农”问题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农”问题持续难以解决,由诸多因素共同制约,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支持广大农村地区发展的金融体系单一,资金支持力度不够,农村经济发展不活跃等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必须发展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我国在2005 年联合国第一次提出“普惠金融”这一概念的背景下,于2006 年末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关于村镇银行的法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稿提出要在四川、甘肃、湖北、内蒙古等6 个省市设立第一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资金互助社、小贷公司以及村镇银行三种形式。该意见稿之后,我国村镇银行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迅速发展,为广大农村发展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在不断加强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村镇银行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为农村金融改革找到了一条新的途径,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金融多样化水平,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然而,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同样不可忽视。
2 四川省村镇银行发展基本情况
自全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成立以来,四川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在村镇银行发展经历的第一个十年里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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