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白鹿原》中教化权力的书写
2019-07-13金潇西安工业大学西安710021
名作欣赏 2019年36期
⊙金潇[西安工业大学,西安 710021]
人对于人的所有活动,称之为教化。乡村自治中虽然没有法定意义上的民主,但存在着社会民主。“为何出现的原因,应该是说在这里还有一种权力,它既不是横暴的,也不是妥协的。既不发生于社会冲突,又不是发生于社会合作,它是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是教化性的权力,或者说是爸爸式的,英文里是 Paternalism。”《白鹿原》通过讲述白鹿原上白、鹿两大家族祖孙三代的恩怨纠葛,描述了从清朝末年之后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变化。这一时代正值中国乡村宗法制度分崩离析,小说也书写了白鹿村从兴旺到衰败的历史路程,因此分析其中教化权力书写就显得颇有意义。
一、教化权力存在的根基——宗族
“宗族是家族的伸展,同一祖宗繁衍而来的子孙称为宗族。”“族”,指父系单系为主之后所形成的亲属集团,即以一成年男性为中心按照父子相承的继嗣原则上溯下延,形成主线和若干旁线,众多族人便形成了宗族,宗族之中又推选族长。族长对于宗族的一切活动,就是教化权力的体现。
教化权力首先表现在修缮祠堂、创办学堂。白鹿村由原来的侯家村(有胡家村一说)改名,先前的兄弟们商定要让自己的族人占尽白鹿的全部吉祥,决定族长由长子白姓的子孙传袭。白秉德死后,白嘉轩毫无疑问成为族长继承者。村里百余户人家,孩子们到适学年龄都要到较远的神禾村上学。白嘉轩因为对两个儿子的喜爱,萌生出创办学堂的想法,这也并不是为了私欲,只是觉得“现在应该由他来促成此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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