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构建模式探究

2019-07-08雷宏泽

现代营销·信息版 2019年7期
关键词:互联网+互联网

雷宏泽

摘  要:农产品营销包含自生产到消费的整个过程。农产品营销与传统商品营销存在较大差别,受其产品性质影响主要以线下销售为主。农产品无论从生产上还是从消费上都受到时间、空间条件的限制,导致农产品影响资源不能够实现充分整合。农产品营销直接关系着农民的经济利益,也是近年来三农政策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农产品营销体系能够有效解决交易数量小、交易资源不集中、综合成本高等问题。本文以“互联网+”农产品营销为核心针对其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农产品营销;网络营销体系

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营销体系也被人们称作“鼠标+大白菜”的营销模式,其基本含义是指利用现代互联网通信技术开放共享的优势,将农产品销售信息实现扩散式发布,同时借助日益完善的物流体系将农产品直接送到顾客手中。该方式能够转变传统农产品销售方式,整合农产品市场资源,充分结合当前中青年消费者占比上升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上实现农产品营销资源的优化。但与此同时,“互联网+”的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尚存在有待优化之处,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有利于农产品网络营销作用的进一步扩大。

一、当前“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层面问题

尽管网上交易形式已经得到了大众的普遍认可,能够实现信息的高效匹配,但是受交易双方市场活动经历以及文化素质的限制,很多交易主体依旧担心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在认识层面还存在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农民在心理上存在抵触。受传统交易观念的影响,农民们普遍认为线下交易的方式更安全,对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认识存在片面性,同时农民大多小本经营,而互联网经营需要一定的资金基础,属于长线投资,相较于售卖的方式风险较大;第二,生产加工企业发展缓慢。当前农产品加工企业在互联网经营方面发展较为缓慢,在宣传以及收购商精准度较差。除此之外,企业中部分管理人员没有具有完善的市场营销知识体系,忽略网络营销人才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二)法律制度问题

“互联网+”的网络营销在实践过程中经常出现违约和欺诈行为,主要表现在:第一,支付过程存在风险。在农产品网络营销方面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其中交易的安全性是交易主体最为关心的问题。当前电子支付安全体系还没有实现全覆盖,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电子支付安全体系还存在很多漏洞;第二,信用风险。线上交易的方式使得交易双方只能根据图片以及文字资料对交易产品进行简单了解,信息透明度低,加之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导致买家担心产品质量,卖家担心钱款到账的问题;第三,物流问题。农产品网络营销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物流的限制。考虑到农产品本身受季节性、区域性等条件的限制十分明显,因此传统物流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产品的线上交易,主要表现为物流成本较高,冷藏保鲜技术落后、农村区域物流网点不健全等。

二、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构建建议

(一)加强经营个体和加工企业对“互联网+”的认识

在个体经营层面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的构建需要借助两类人群的力量,一类是青年农民,另一类是返乡创业的大学生。这两类人群普遍学历水平较高,接触新事物接受新技术的能力较强,尤其是返乡创业的大学生,这类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加之近年来国家以及当地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能够帮助大学生进行农产品线上营销。

在加工企业方面,企业经营管理者要注意树立现代化的营销和销售理念,用全新的眼光去分析和看待“互联网+”的销售模式。通过互联网将农产品信息整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出农产品线上营销的整合优势。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网络营销制度体系

政府需要充分发挥其市场条件能力,在制度建设上针对农产品线上影响的实际情况建立具体可操作的制度,尤其是在网络营销方面,确保交易纠纷有法可依,对此政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电子签名法律方面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法律效力,结合农产品的特殊性要明确其管理主体,确定管理界限;第二,完善电子货币法相关规定。农民是农产品网络营销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同时也是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发展的重要促进者,要建立法律制度体系降低在线支付的风险,严惩交易过程中的违约欺诈行为。同时,还应当委托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交易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营造公平的网络交易环境。

(三)全面提升物流在农产品网络营销中的配送能力

在硬件设施上,物流的发展离不开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因此政府应当加大对航空、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建立全国物流交通网络,为农产品网络营销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另外,还应当建设针對农产品的高水平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整合农产品小额订单配送不便成本高的问题,强化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实施分类冷链配送;在软件设施的建设上,物流企业也应当深化全流程式改革,借助互联网信息资源对农产品营销和配送信息进行收集和整合,借助大数据分析的优势为农产品配送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实现物流在农产品网络营销过程中整合作用的充分发挥。

结束语:

当前,我国依旧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国,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不仅关系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更关系着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的构建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农产品生产时空不平衡的问题,在简化交易过程的同时去除农产品交易成本上的冗余。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通过农户与消费者的直接交流能够帮助农户直接了解市场变化趋势,降低生产滞后的风险。综上所述构建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对于我国农业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参考文献:

[1]何应龙,陈艾青.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营销模式分析[J].科技创业月刊,2016,2923:26-28+87.

[2]陈凌云.基于“互联网+”的温州市农产品营销体系的构建方法[J].安徽农业科学,2017,4526:185-187.

[3]程斌,李学锋,张梅贞.“互联网+”视域下农产品网络营销模式探析[J].农业经济,2018,03:128-129.

猜你喜欢

互联网+互联网
“互联网+”环境之下的著作权保护
“互联网+”对传统图书出版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从“数据新闻”看当前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生态
互联网背景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