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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正当程序研究

2019-07-08王工厂

现代营销·信息版 2019年7期
关键词:现状与问题高校学生管理完善对策

摘  要:我国高校拥有法律赋予的自主管理学生的权力,以维护正常教学和学术研究秩序为目的,依法行使相关权力。但是近年来由于相关管理人员对于正当程序缺乏必要的认知,加之学生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既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程序方面的缺陷日益突出,学生与高校之间频繁曝出法律纠纷。本文基于对正当程序内涵及其作用的阐释,分析了当前高校在行使学生管理权力的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瑕疵,探究了在目前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如何完善正当程序,以期更好的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让高校的行政管理权力和行为得到规范、监督和有效制约。

关键词:正当程序;高校学生管理;现状与问题;完善对策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8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基于校生诉讼司法大数据的高校治理司法审查实证研究”(项目编号:2018BFX017)阶段性研究成果。

正当程序又被稱为程序正义,是一个在现代司法、行政以及社会生活领域被广泛认可的理念,基于这一理念构建的制度与程序,被视为制约与监督公权力、更好的保护当事人权益的手段。而正当程序是否完善也是衡量特定领域是否符合法治理念、实现依法治理的重要标准。近年来高校因行使行政管理权与学生发生的法律纠纷,几乎都存在程序缺陷,因此如何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引入正当程序得到了极大的关注。

一、我国高校学生管理行为及其带来的问题与矛盾

高校在诞生之初便在社会上享有崇高的地位,不论在何种政治体制和社会背景下,都一直被赋予高度的自治权。但是高校管理学生的行为方式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是一成不变的,近现代随着人们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的觉醒,程序正义也被从司法行政领域引入到了高校管理工作当中,成为很多国家高校行使学生管理权时必需遵循的原则。而我国高校在这一方面的相关规制尚不完善,因此虽然现行学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有了关于正当程序的规定,但是在实践当中依然因程序问题引发诸多矛盾和冲突。

(一)我国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法律依据

在我国的《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法》当中,都明确的赋予了高校享有学生管理权,在不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于维护高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保障学术研究活动的有序开展,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行使管理权。因此高校的管理部门具有行政管理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一旦学生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高校的有关部门就有权对其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施加特定的处罚。

(二)学生管理行为的类型及其对学生的影响

我国高校享有的学生管理权力涵盖了学生招录、学籍管理、基于维护日常教学和校园生活秩序的处分与奖励以及学位评定与证书授予颁发等方面。因此这些方方面面的管理行为,决定了学生能否顺利的完成学业,与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1]。在学生招录与学籍管理方面,我国高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拥有一定的自主招生权,并且对所有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离校的学习成绩、奖罚记录进行管理。而奖励和处分决定是对学生影响最大的部分,高校管理部门有权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和评定,并且根据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给予处理。其中处分部分更是包含了开除学籍这一改变学生身份、剥夺其继续学业的权力的处罚。最后在学位评定和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颁发方面,高校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学校的学位管理委员会以及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有权判定学生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三)目前高校行使管理权力时与学生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由于我国高校在学生能否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并顺利拿到学位与毕业证书方面拥有决定权,这些管理权力的行使就必然触动学生的权益,公平公正与否决定了学生能否接受相关决定。而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加之学生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的觉醒,传统的高校管理行为模式的缺陷日益显现,导致学生屡屡感受到权益被忽视和被侵犯,而高校的管理权有被滥用的风险。首先在学生招录方面,由于程序的不公开和不透明,导致部分学生认为受到了不公平对待,高校没有按照正当的录取标准和程序进行招录,因而诉诸法律来要求得到公正。其次学位评定和证书颁发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典型的纠纷,学生质疑高校因个人恩怨没有在这一环节做到公平公正。而在处分权的行使方面的冲突和矛盾更是层出不穷,一些高校延续了传统的学生管理理念,忽视做出处分决定过程中学生的知情、申辩与申诉等正当权益。某些高校甚至在处罚决定做出之后,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正式通知学生本人,这些管理行为自然得不到学生的认可。而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在学校内部得不到满足,最终只能将学校被诉至司法机关。

二、正当程序的要素构成及其实践意义

正当程序理念起源于西方国家,对近现代的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程序正义做为实施法治的基本原则和基础。而随着人权保护观念的强化,为了制约和规范各个领域中的权力,保护个人的基本权益不受到权力滥用的侵害,在行政管理以及社会生活领域都相继引入了正当程序,对于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起到了促进作用。

(一)正当程序的要素构成分析

正当程序做为规范管理行为和约束权力使用的工具,其核心理念是确保当事人在受到不利于自身权益的处分之前,拥有知情、申辩和听取专业意见的权力,这些权力贯穿于整个管理行为实施的过程。即管理主体应在启动处罚程序之初告知当事人,并且经过必要的听证程序允许其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和进行申诉。而经过正当程序做出的最终处分决定,才真正具有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保障。因此正当程序的要素首先应包含处分程序的公正性,即管理主体的行为应遵循公正的程序,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当事人得到公正的处分。其次正当程序应基于立场中立,即权力主体应秉持中立原则和立场,对当事人不存任何偏见,与其不存在利益冲突。最后应体现出一定的参与性,即让当事人在针对其自身的管理行为发生时全程参与其中,行使知情、申辩和申诉的权力。此外还应保证程序的公开性,让管理权所辖范围内的所有人了解相关程序,从而在发生与自身相关的事件时寻求程序正义,保障自身权益不会受到侵害。

(二)正当程序理念在司法与行政领域的实践意义

正当程序之所以在现代司法和行政管理领域得到认可和应用,是由于其符合现代法治观念,能够体现法治社会的平等、公平和正义。首先正当程序的引入有助于实现权力平等,让每一个人无论出身背景、经济条件以及社会地位等存在多大差异,都能够在权力面前站在同一高度,依据程序正义原则得到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处置。其次正当程序是制约权力的有力手段,通过设计和构建完善的法律、行政程序,让公权力的行使得到规范和约束,避免了掌握相关权力的个人或机构权力的滥用,从而确保每一个公民的权益不被侵犯。最后在司法行政的法律视角下,正当程序保障了实体权力的实现,使得司法和行政管理真正起到调解纷争、维护正义的作用。

(三)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引入正当程序的重要性与可行性

在新世纪之初,随着一些高校学生将学校诉至法院维权案件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公众和法律研究与实务界的关注,并且针对这些案件和事件当中高校学生管理行为正当程序缺失的普遍现象,提出了在高校行政管理领域引入正当程序理念,完善既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2]。而在一些典型案例的司法审判当中,也正式认定了高校管理行为缺乏程序正义,从而认可了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应当体现正当程序原则,为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并构建正当程序奠定了基础。此外由于正当程序具有解决纠纷并保障实体权力落实的作用,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将其引入,有利于缓解学生与校方的矛盾冲突,促进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而且正当程序能够让学生接受更加透明和公正的管理,使得高校的学生管理权力得到规范与制约,避免发生侵害学生权益的事件发生。

三、完善高校学生管理中正当程序的策略

在现行的高校学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正当程序有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例如要求高校在处分学生之前告知当事人以及建立专门部门受理学生的申诉等。但是由于缺乏具体的正当程序规范,也没有针对管理行为违规的相关处罚规定,因此学生的权益被侵害、申诉得不到公正的解决以及高校行政管理程序不透明等问题依然存在[3]。通过正当程序约束高校学生管理行为和保证学生权益,依然需要完善现有的相关制度和法规。

(一)基于现有法律法规完善申诉制度

申诉是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后寻求正义、纠正高校管理行为不当的重要渠道。而现有的高校申诉受理机构与管理部门职能界限不明,相关人员的立场无法保持中立和公正以及权限过小等,无法确保学生的申诉得到公正的处理。因此应基于现有的法律法规完善高校的申诉制度,首先应确保校级申诉受理部门的立场中立,在处理学生的申诉时相关人员的配置应坚持回避原则,由校方、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生代表对学生的处分决定进行复议,听取学生的申辩并允许其提供证据印证申诉内容。其次高校的申诉受理部门应被赋予更大的权力,在按照正当程序进行复议并经全体人员表决之后,可以直接否决对学生的不当处分,并在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对存在权力滥用、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增加高校学生管理程序的透明性

目前高校与学生产生的各种争端的焦点在于学校的管理不够透明,尤其是在学生招录方面,甚至形成了较多的法律纠纷。因此首先要把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正当程序的部分进行完善,将原则性规定转化成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规范,才能够真正规范高校的管理行为,避免因程序不明确和不公开导致权力滥用。其次高校自身也应强化管理制度体系中的正当程序设计,尤其是针对学生处分的相关制度,构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化管理程序,让学生在受到严重处分时享有知情、参与和申辩的权力,以便实现程序正义和高效的处理纠纷。

(三)建立申诉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的有效衔接

当学生对受到的处分不认可而申诉结果不理想时,应有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诉的便利渠道,寻求高校上级主管部门的帮助并保护自身权益,而主管部门也要遵循正当程序给予受理[4]。此外需要建立起申诉与行政复议和诉讼之间的衔接机制,确保当双方依然无法达成一致时,学生可以得到事后的司法救济,根据学生的要求启动对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的司法调查程序。而通过完善正当程序约束高校的学生管理,构建申诉机制和引入司法监督,对于在高校这一特殊行政单位当中实现法治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在目前的社会背景维护其正常秩序并为学生提供民主和公平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结束语:

高校的学生管理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在构建正当程序和实现法治方面虽然有所进步,但是依然存在相关程序设计不完善、执行过程不透明和申诉受理与司法监督机制不完善的情况,因此在学生自主与权益保护意识愈发强烈的背景下,必须尽早的完善正当程序。

参考文献:

[1]黄厚明 . 高校学生管理行为合法性判决研究:基于两种法治模式的考察[J]. 高教探索, 2018.

[2]倪宪辉. 基于学生主体发展的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改革路径研究[J]. 现代经济信息, 2017(7):458-458.

[3]许盈, 李万佳, 于洋.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问题调查与对策分析[J].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17(1):60-65.

[4]湛中乐. 保障学生正当权利 规范高校管理行为[J]. 中国高等教育, 2017(09):16-18.

作者简介:

王工厂(1973-),男,河南太康人,郑州师范学院法律事务研究中心主任,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主要從事教育法学及教育法律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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