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城市群2011-2015年生态环境状况及其 变化特征分析
2019-07-08刘朱婷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19年6期
关键词:生态
刘 花,刘朱婷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广州 510308)
结合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的工作职责,生态环境监测至少应该包括两部分:一是监测生态环境质量;二是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1-2]。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要求,生态环境家底说得清、说得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支撑决策,服务着万户千家[3]。广东省相继颁布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等区域地方环境法规,编制实施了《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等区域性环境保护规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珠三角环境污染特征正在发生重要转变,区域性、复合型、压缩型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城乡生态系统结构单一,区域生态环境受到威胁[4]。因此,本文基于土地利用类型遥感解译数据并结合统计数据,对2011-2015年珠三角生态环境状况及其变化进行评价与分析,以期为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支持。
1 研究区概况
珠江三角洲是广东省平原面积最大的地区,它是由西、北、东三江汇聚珠江所挟带的泥沙,沿流向经数千年的沉积而在中下游形成40~60 m厚度的冲积平原,属于亚热带气候,终年温暖湿润。“珠三角”概念首次正式提出是1994年10月8日,广东省委在七届三次全会上提出建设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包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惠州共9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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