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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养结合养老市场有关问题的研究

2019-07-05李英欣

智富时代 2019年5期
关键词:医养结合商业保险老龄化

李英欣

【摘 要】近些年来,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压力明显增大。社会化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面对的主要民生保障任务,这个问题应对的好坏,直接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体制优势,体现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宗旨,社会敏感程度高,现实社会意义大,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公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也是专家和学者们近些年来的研究重点。医养结合是中国政府结合实际,探索解决中国社会化养老问题的有益尝试。本文从理论和现实角度,对我这方面问题进行初步分析,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希望在促进行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借鉴作用。

【关键词】老龄化;医养结合;平均床位;商业保险

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实施40多年来,经济腾飞,社会进步,综合国力明显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提高,人均寿命整体增加5—10年。同时,由于人口基数大,以及长期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原因,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重,养老问题异常突出。联合国国际组织规定,一个国家65周岁以上的人口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7%时,该国家即进入了老龄化社会。2000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65周岁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首次超过7%,也就是说,从2000年开始,我国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据统计,2017年、2016年和2015年的三年间,我国人口总数分别为139008万、138271万和137462万,对应的65周岁以上人口数分别为15831万、15003万和14386万,分别占当年人口总数的11.4%、10.8%和10.5%,接近世界老龄化人口标准的2倍。可见,老龄化现象已经十分严重。

一、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市场现存的主要问题

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传统文化和民间习俗种类丰富,差异化程度高,不但生活方式各具特色,养老观念意识也存在明显不同。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规模庞大,居家养老观念意识强,参加社会养老的接受程度普遍比较低。问题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口地域流动性提高,以及近40年的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老年人养老问题已经无法再像80年代以前那样,由家庭为主的方式加以解决,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变更十分迫切。

(一)传统社会养老机构资源紧张

在我国,传统的社会化养老机构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相对独立的养老院形式,多数为政府出资承建,民营组织管理运营。二是以社区为单元的社区养老机构,企业经营为主,商业化成份比较多一些。目前,市场化环境多变、老龄人人口数量激增、社会运营成本大幅度提高,现有服务承载能力和范围明显不足,综合成效有限。

按照国际上制定的社会化养老服务资源标准,最基本的、可维持正常的社会养老服务开展的专用床位数要求是:每1000名老人拥有50张床商业化养老床位。根据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统计数据,从2013—2017年的5年间,我国每1000名老人,实际拥有商业化养老床位平均数为28张,达到国际标准化要求的55.3%。5年间养老服务机构总量和养老床位总量变化并不大,比较而言,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增长速度比较快,平均增幅达到37%左右,高过养老床位的实际增速。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每1000名老人实际拥有的养老床位数要平均增加35—45张,并且保持逐年增加的势头。

(二)配套商业保险发展不足

福利多元主义认为,社会福利问题的解决,需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解决,不能全部由政府承担无限责任。这一理论的提出,是西方发达国家在社会福利发展进程中,经过多年的实践提炼总结出来的,是一种更贴近实际,有利于社会福利长期持续发展的合理做法。按照这一理论,我国社会养老问题的解决,单一依靠政府解决是行不通的,也是不现实的,必须走社会化发展保障之路,作为当事主体的老年人群体,本身要树立明确的自我保障意识,在早期主动作出必要的财务安排,把握养老保障的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共社会资源负担。条件好的老年人群体,经济状态有保证,可以借助自身积蓄,通过商业渠道,购买适当的养老服务。条件一般的老年人群体,可结合实际,借助商业保险机制,以大搏小,以早期风险投入应对未来养老风险。从而达到借助社会资源,提高个人晚年生活保障水平的目的。

商业保险中的护理保险和失能保险,是针对养老问题最为有效的商业工具,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充足的费用保障,前提是需要老年人在消费能力强的阶段提前购买。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起步比较晚,公众风险意识低,市场成熟度不高,这类保险的发展比较落后。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应加大社会宣传,引导公众建立积极主动的风险管理意识,选择社会化商业机制。

(三)从业人员数量及综合素质不足

从近年实际情况看,从业人员方面存在两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供给数量不够,二是综合素质不高。2015年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作一项调查,截止2015年3月,全国正式注册的养老从业人员23.9万。

年龄结构方面,大年龄的人比例明顯高,年轻人比例明显低。具体是1990年及以后出生的共计8200多人,80后和70后出生的共计7.9万人,60后和50后出生的共计13.5万人,1940年以前出生的1.6万人。人员数量和占比随着年龄的降低快速减少,60后人员占比35%,50后及40后及以前出生占28%,60后及以前的人员占63%,年龄分布结构非常不合理。人员职位分布情况看,从事养老护理业务的人员占42.12%,比例偏低;管理人员数量比较大,占比达到24%。养老服务所需专业人员数量不足,占12.2%。

二、以医养结合政策为突破口破解社会化养老难题

解决我国的社会化养老问题,必须坚持宏观布局,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基本策略。要充分考虑历史和现实两方面问题,兼顾短期和长期两方面的平衡,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符合国情的中国式养老之路。

(一)政府推动宏观整体布局

多年来,社会化养老问题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整体推进力度不断加大。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民生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医疗和养老方面存在难题。今后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体规划,建设城乡统筹、覆盖全民、保障适度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国家健康政策,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化事业的产业化发展。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范纲要》全文,提出促进全民健康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整体目标,强调倡导健康老龄化,延伸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等一体化健康和养老服务。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老年人健康关怀综合服务。上述文件的制定发布,标志着养老服务问题已经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和建设目标,是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构成,关系老年人的晚年幸福和社会整体和谐进步。从中可以看出,医养结合已成为推进解决我国社会化养老问题的关键举措。

(二)我国医养结合政策实践模式

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分为以下五种形式。

(1)医疗机构中开办养老服务

一种形式是部分公立医院结合自身资源情况,增加养老看护专用护理病房,对老年人提供日常看护服务,老人出现病状,转诊至医疗护理病区,身休康复以后回到养老服务区域。服务相互转换过程中,医疗费用与社保费用相互对接,统一结算。另一种方式是对一些经营不好的专职医疗机构,进行资源整合优化,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解决了医疗资源闲置问题,满足养老市场需求。

(2)养老机构增加医疗服务

一些基础设施好、综合资源足够、市场实际运营状况良好、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开展医疗服务营业资质的养老机构,可以开展基础医疗服务,方便患病老人简单就诊。同时,该机构可与外部专职医疗机构进行商业化合作,邀请专业医护人员现场提供医疗服务。

(3)养老机构并入医疗机构

对于人数不多,规模不大的养老机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直接入驻医疗机构,开展合作经营,做好医护服务与商业化利益的界定,实现优势结合,资源共享,共同参与。

(4)养老社区商业化模式

新兴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以特定客户群为商业化服务对象,在国家政策允许框架下,利用自身资源基础优势,与地方政府协商,建设商业化养老社区,提供专职的医养结合服务。服务质量与传统养老机构相比,更为全面、专业、细致和持久。

(5)家庭购买医疗服务模式

我国的现实情况是,老龄化人口基数大,分布范围广,而养老机构整体规模和数量均有限,再加上自身经济条件原因,大多数老年人倾向于以居家养老为主,民政部门和医疗卫生部门,可发挥主动性,结合当地实际医疗资源拥有情况,为一定范围内的老年人集体购买简单医疗服务,医疗服务人员接到服务请求后,到老年人家中开展现场服务,如发现确实需要到医院进一步治疗,负责联系相关医务资源。

三、我国医养结合市场问题的整体解决建议

政府管理方面,政府要结合医养结合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梳理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责,重新分类,确定职责所属关系,消除交叉重叠内容,增补遗漏或新出现的情况。要明确牵头主管部门,改变目前平行管理、并列管理的状态,消除现在形式都管,实际上都不管的现象。特别是从长期来看,中央政府要做好顶层设计,从根本上消除行政壁垒。以医养结合方式推动我国社会化养老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战略举措,政府管理层面把住了,到位了,会起到其他政策措施发挥不了的作用。

与医保报销机制衔接方面,要根据医保报销的原则和标准,对其中不能报销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于普遍共性的问题,要从制度上研究解决办法,注意区分医养结合中的“医”与普通患者对应的“医”的本质差别。对于医养结合中的“养”,虽是看护性,不属于医疗费用范畴,但要充分考虑其在多数老年人养老费用中占比重较大的现实,研究制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可行性。要制定标准规范,对现有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资质进行新的评估认定,将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纳入医保体系。

商业化运营体系建设方面,全面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成员参与到医养结合实践,形成产业化、实体化和网络化。可先试点,在已经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扩展到整体商业保险领域,借助独立和兼并等市场化手段,优化现有养老服务模式。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发挥基础资源优势,布局醫养结合商业化服务市场,与商业保险体系形成合力,形成我国社会化养老的支撑主体。对于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国家要在税收、贷款、用地等各个方面提供优惠便利。

四、结束语

尽管我国面临的养老压力大,情况复杂,但是我们有多年改革开放积累起来的雄厚基础,有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有优良文化传统,完全能够在已取得经验基础上,举全国之力、解全民之忧,在探求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化养老途径方面,实现我国由养老大国向养老强国的根本转变。

【参考文献】

[1] 赵正堂.保险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2] 杨志勇.公共经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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