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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履行好“两个责任”

2019-07-05王枫

智富时代 2019年5期
关键词:党政工作两个责任廉政建设

王枫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两个责任”,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新形势下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政治制度。提出“两个责任”,不是“破旧立新”,而是一种继承基础上的创新。与党内有关法规、文件赋予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是一脉相承的,同时也有发展、创新。

【关键词】党政工作;两个责任;廉政建设

一、什么是“两个责任”

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其中之一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第六条规定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从上述规定的“全面领导责任”到《决定》提出“两个责任”,内涵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更加明确了“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也就是说,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还要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

二、履行好“两个责任”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提高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

落实“两个责任”扭转了以往纪委在反腐敗过程中的单打独斗现象。各级党委承担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就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全党抓,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扩大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从以往的经验上看,纪委在反腐败工作中承担了很多本来应该由党委应该承担的责任,出现了纪委工作越位、错位等问题和弊端。在纪委办案的过程中,由于责任不清,落实不力,影响了许多案件的查办。因此,“两个责任”落实后,有利于纪委回归监督和执行纪律的主业,结束唱“独角戏”的局面,与各级党委形成反腐合力,齐抓共管,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

(二)有利于提高党委维护纪律权威的责任意识

一是分责。党委负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这样就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了各级党委身上,明确了责任指向。纪委的监督责任更加清晰。二是履责。各级党委书记是落实“两个责任”的主体,负有主要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有直接责任。通过责任的履行,可以将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落到各级党委工作的实处,提高各级党委的责任意识。三是追责。各级党委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出现的不到位,不负责行为,通过追究责任可以强化履行责任的意识。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度的出台,形成了一整套责任制度体系,有利于把党风廉政建设实实在在落到实处。四是担责。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承担责任的勇气,敢于担当的魄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领导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告诫我们党的各级党委、党员领导干部要勇于承担责任,敢于承担责任。只有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落在心里,党风才会正气凌然,反腐倡廉建设才会真正取得实效。

三、如何履行好“两个责任”

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要在思想认识上解决好为何“分责”,在制度机制上解决好如何“定责”、“履责”、“追责”等问题。

(一)深化“分责”认识,让落实“两个责任”成为高度自觉。明分“两个责任”,不是“无谓之举”,而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举措。提出“两个责任”,使二者的责任更加分明,且与其地位和职权更相匹配。有利于解决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践中存在的责任不清、失责难究及其所导致的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等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和改进,使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力度和责任制的执行力度得到实质性提升;有利于解决当前纪委在纪检工作中经常出现的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使纪委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对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更好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强调“两个责任”,不是要求“各自为战”,而是要求在协同作战中各尽其责。党委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体系中既相对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两个层面,二者不可绝对分离、互相削弱,必须相互协调、共同促进。这就要求党委和纪委在履责过程中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决不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对自己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并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各方面支持和保证,让纪委敢于、善于履行监督责任,并注意纠正纪委履责中存在的问题;纪委开展监督工作必须服从党委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方向、履责目标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着眼于促进党委主体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更好落实。如此,才能真正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和效果大提升。

(三)“两个责任”的内容设定必须体现“两个结合”。在党委责任内容的设定上,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要求与“主体责任”内在要求的结合。要明确好党委在领导、教育、管理、督导、示范等方面的责任。在纪委责任内容的设定上,要体现中央的有关要求与“监督责任”内在要求的结合。要按照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的要求,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明确设定纪委在监督方面的责任。

(四)强化“履责”制导,让“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位。加强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规制、导引,是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实的关键。强化对党委履责的制导,既需要全体党委成员和党委各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又要规范履责行为,健全有关制度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行为规范化、程序化。强化对纪委履责的制导,始终聚焦反腐败中心任务,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着力抓好纪律执行、作风建设、惩治腐败工作,着力解决过去职能泛化、力量分散、主次不分、大包大揽、越权越位等问题。始终坚守责任担当,明确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主要内容,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五)硬化“失责”追究,让“两个责任”确有刚性保障。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失责必究。对党委和纪委的严重“失责”行为、对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一是不能搞“特殊化”,坚持责任追究面前人人平等,不搞“例外”。二是不能搞“情有可原”,不能把“失责”问题的客观原因作为放弃责任追究的理由。三是不能搞“变相处理”。不能避重就轻,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代替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软化、淡化追责效果。要特别注意克服和防止搞“下不为例”、“法不责众”等不良倾向。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落实好“两个责任”,“两个责任”是有机整体,党委主体责任是核心和前提,纪委监督责任是关键和保障,两者只有形成合力,共同扭住“牛鼻子”,才能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浅谈国有企业党组织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J].现代企业文化. 丁一.2014

[2]浅析基层央行如何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J]. 经贸实践.2016

[3]试论专责监督体系的构建与“两个责任”的基层落实.[J].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赵广东.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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