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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商标审查要件的研究

2019-07-05刘志蒙董培锞

智富时代 2019年5期
关键词:商标注册

刘志蒙 董培锞

【摘 要】随着新《商标法》的正式出台,颜色和声音等也被纳入非传统商标的范围内,且给予了动态商标注册的权利,形成了动态商标的保护。从商标文本、商标描述和商标图样三个方面综合阐述了动态商标审查要件的整体构想,并论述了动态商标审查要件的重要特征,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士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动态商标;商标注册;审查要件

动态商标的构成元素具有复杂性的特点,所含动态元素数量较多,这也对动态商标审查工作形成了挑战。与其他商标类型相比较,针对动态商标的审查,在其审查要件构成方面仍存在一定争议。因此,探讨动态商标的审查要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动态商标审查要件的整体构想

(一)商标图样

针对动态商标图样的审查,笔者建议,在动态商标注册的初始阶段,尽可能避免对图样张数做出限定,原因是动态图标申请者对商标较为了解,在提交图样前,会对图样的特征进行综合权衡,选取最具达标性的静态图样提交申请。在动态图标注册施行一段时间后,相关部门可结合实施效果以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动态图标申请过程做出调整。例如,针对因静态图标图样张数提交过多对审查工作造成挑战的现象,可采用适当的限制措施,将图样提交张数作为缴纳费用的制定依据,实现对动态图标申请行为的有效制约。针对图样张数过少且不具备代表性的现象,审查人员可责令图标申请人补交图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二)商标文本

商标文本主要以视频复制件为主,现阶段,美国TEAS已经对视频复制件作出具体规定:第一,所提交的视频复制件应实现对商标的描述和补充。加拿大规定在申请动态商标的过程中,应对商标的性质和范围进行合理划分,确保所提交的视频复制件能够实现对动态商标细节的充分反馈。在商标图样、商标描述和商标文本中,商标文本可被看作是基础和核心。视频复制件具有直观性的特点,受个体差异性的影响,不同个体对商标描述和静态商标的理解存在一定偏差,在借助于静态的文字和图片对商标进行审查的过程中,若图案较为复杂,容易导致细节具有不确定性,据此可认为,提交视频复制件十分重要。

(三)商标描述

文字、图形、符号、颜色和立体形状均为动态商标描述的重要内容,与静态商标相比,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因此,在申请动态商标的过程中,需要将动态商标的构成要素、特征以文字的方式落实下来,为审查人员了解动态商标提供方便,提升审查的速率。

二、动态商标审查要件的重要特征

(一)显著性

动态商标的注册条件需要具备一般商标的显著性特点,动态商标本身需要承载一般商标的商品信息展示功能,从而使社会公众和潜在消费者能够在观看动态商标的展示过程重直接了解商品的特征,并完成对于商品满足需求与否的判斷。因此,商标需要具备显著性这一特征,而在商标注册的审核当中,同样需要凭借显著性来评判商标是否合格[1]。

动态商标的注册审核所强调的显著性应当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之一是固有显著性,这一显著性特点明确了动态商标本身的特性;另一个则是获得显著性。两种显著性根据商标使用后所形成的信息展示特点先后存在不同。当消费者通过动态广告观察信息内容后产生了对于商品的意识认知,那么这一显著性特点便被成为获得显著性,与商标本身所具有的固有显著性有着区别。

(二)非功能性

非功能性是指基于公共政策的要求,构建商品所具有的表面特征以及实用特征不作为商标和商业表现表征进行保护。因此,在动态商标的审核注册当中,同样应当坚持这一原则。在我国《商标法》关于商标信息和商标注册要求的规定当中,同样有着关于非功能性的要求和规定。因此《商标法》当中明确要求商品自身性质所构成的形状、实用效果以及商品所拥有的实质性价值,在三维商标的申请当中进行展现时不具有其形状特点,则不得进行注册。动态商标的设计和展现同样应当遵循非功能性的特点,因此动态商标需要展现商品信息但不可以将商品功能性特点作为展现的对象。作为注册审核,同样应当注重动态商标的这一要求。

(三)近似性判断

动态商标所传递的知识产权信息还涉及到不同商品的商标展现具有相似性的问题。一般来说,商标的近似或相同有着基本的判断依据。两者商标需要具备文字、图像、组合方法的相同或相似性,这种相同、相似会引发消费者对于商品信息的误解,最终影响商业消费行为。因此,在动态商标的审查当中,应当注重动态商标是否存在相似性问题之上,与普通商标相比,动态商标所呈现出的运动性和变化性,如果存在某个节点当中的某个图像相似,便会引发视觉停留,进而产生相似的感觉。如何对人的主观观感进行量化评定,并在审核当中进行认定,将成为动态商标注册审核工作当中的重点问题。以往的审核工作主要结合动态商标的视觉特点进行隔离观察、显著部分比较等方式来完成是否相似的判断,而这些主观方式并不具有客观性,需要进行审核识别的转变。例如可以采用整体观察方法,通过对动态商标细节特征的把握和比对,来完成对于动态商标是否相似的评定[2]。

三、结论

我国新《商标法》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扩大了商标注册的审核范围,对于动态商标的设计和参与注册来说,新《商标法》的事实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动态商标本身商标特点的合法性。但由于动态商标本身的动态特点,在注册审核当中既应当坚持商标审核的基本要求,同时还需要结合商标动态性进行审核方式的创新。

【参考文献】

[1]冯晓青,夏君丽.商标授权确权中的混淆可能性判断研究[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2(06):139-147.

[2]姚坤.抓好两切入实行四联动商标审查管理工作结硕果[J].中华商标,2018(09):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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