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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民警对战术强光手电使用的误区分析及对策

2019-07-05汤明

智富时代 2019年5期
关键词:手电强光弱光

汤明

【摘 要】战术强光手电,是一种移动的照明工具,属于便携照明设备。2008年强光手电列入单警装备必备9件套的序列至今已有十个年头。我国虽然在警察院校的警械武器课程以及一线警务实战培训班上有介绍强光手电的使用,也制定了相应的使用技术,但不管在训练还是实战环境下基层民警对强光手电的使用还存在不少误区。对战术强光手电的使用技术和战术意识上还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一些基层民警在实战中对强光手电的应用不当,造成无法挽回的伤亡教训发人深省。因此有必要总结和归纳出一些使用误区与对策与大家探讨。

【关键词】战术强光手电;使用

一、实践中对战术强光手电使用的误区

由于基层民警缺乏战术强光手电使用的理论、技术培训教学,加之日常业务工作繁忙,在技能训练上不加以重视,使得弱光环境下的战术手电使用成为基层民警的技能空白。另一方面,战术手电使用技术属于弱光战术范畴,是近几年来较为新兴的技战术知识,现阶段国内只有少数人员了解和掌握弱光战术技能,没有形成完善的教学、科研、技术体系,没能在基层执法一线广泛普及,导致大家在使用战术强光手电时产生多种形式的使用误区。这些误区有技术方面的,也有理论方面的,甚至是意识层面的。现结合基层执法工作实际,总结归类出以下4类较为有代表性的共性误区。

(一)白天执勤不配带强光手电

相信不少基层民警在工作中都有过这样的念头,白天不需要携带强光手电工作执勤。一是白天没有需要补充照明的使用条件和环境。二是能够少带一些不必要的装备可以减轻负担。三是简单认为补充光源可以就地取材,如手机上的LED灯就可以提供照明等等。

有过上述想法的人相信不在少数。哪怕是在推行警务实战化大背景下的今天,依然有相当一部分人有这种思想的误区。虽然白天光线充足视线良好不需要灯光进行照明,但在城市里依然存在着自然光线照射不到的环境。如地下停车场、狭长楼道、地下室、城中村楼宇、烂尾楼、地铁隧道等存在没有灯光照明或暗弱光的环境。民警在这类弱光环境下执法或追踪搜索嫌疑人,增大了民警的执法难度和危险性,也给不法分子提供利用弱光黑暗环境逃避或伏击民警的机会。美国FBI的统计数据显示,美国在1995~2000年间65%的殉职警察出事时间发生在晚间20:00到第二天早上8:00之间;2004~2013年间发生的511例警察殉职事件中有322例发生于16:00至次日06:00;在2013年全年的27例警察伤亡事件中,发生在弱光时间段的有17例。我国公安部的数据也显示弱光环境下警察伤亡率占全部统计的七成以上。[1]由此可见暗夜和弱光环境下警察执法的危险性和伤亡率是非常之高的,必须从思想意识上予以重视。

(二)战术强光手电只用于普通照明。

“手电”又称“电筒”英文名为“Flashlight”。手电的发明初衷是用于照明,是一种手持式电子照明工具。因此手电用于照明这一基本功能被人们熟知且运用于生活中的各种需要的补充光照的环境中。不少基层民警也是根据生活常识,一味的认为战术强光手电的配发,只是用于执法环境中的照明,对其他的使用不甚了解,从而忽略了战术强光手电的执法战斗作用。一把明亮的战术手电,它除了消除黑暗带来光明,驱散恐惧吓退坏人,排除安全威胁以外,还是一种有效的自卫“武器”。

一方面强光即是武器。战术强光手电所发出的强光,在黑夜或者弱光环境下突然点亮直射到人眼睛,能使人暂时失明。这是因为人的眼睛在暗适应的环境下,突然受到强光的照射,视网膜的视杆细胞中的视紫红质迅速分解,使得视网膜对暗光的敏感性迅速下降,在短时间内出现视觉障碍。人们要恢复正常的视觉暗适应需要10-20分钟甚至更长的时间。[2]利用人的眼睛在黑暗弱光环境下对强光照射的生理反应特性。可以在嫌疑人不备时,合理运用强光直射其眼睛可以达到暂时“致盲”的作用,并利用短暂失明的瞬间迅速摆脱危险区域或制服嫌疑人。

另一方面是战术强光手电有别于其他普通的手电筒。它除了有照明功能外还具备攻击功能。根据公安部警用强光手电的技术参数要求(以WF-06型警用强光电筒为例),电筒的头部采用航空用材料6061-T6铝材设计成六瓣形,每一个瓣尖如同六颗锋利的狼牙。当民警黑夜盘查车辆时,如遇驾乘人员拒绝打开车窗逃避抗法时,可以利用战术强光手电自带攻击头击打车窗玻璃破窗;在盘查嫌疑人时,如遇暴力抗法,可利用强光手电攻击嫌疑人,通过点压、戳击、下砸等进攻方式实施摆脱或制服嫌疑人。

(三)进行战术搜索时手电保持常亮状态。

一些民警在暗夜或弱光环境下进行搜索嫌疑人、嫌疑区域或是战术推进时,习惯将强光手电处于常亮状态,通过光照的地方直线向前搜索。

这种战术搜索方式,虽然能让自身看清前方嫌疑区域,但是常亮的光照也暴露了自己所处的方位以及行进路线和行进速度,给嫌疑人做足逃跑或袭警的准备。因此,这种手电常亮的战术搜索方式是危险的。

鉴于这种使用误区,我们建议基层民警在夜间战术搜索时,采用间歇式点亮方式推进搜索。按照“亮看暗走”的推进原则向前搜索推进。首先通过点亮强光手电对推进线路环境进行观察,了解从当前位置到下一行进点的距离中的实际环境。看清有无障碍物,路况是否良好以及风险点。结合Z字或蛇形行进的方式,选择最优的行进线路。明确线路后,熄灭手电凭借先前观察确定的路线隐蔽前进。到达预定地点后再次点亮手电进行观察,依次推进。

(四)手枪和手电配合下射击时光斑先对准目标再进行枪械瞄准。

强光手电所照射出的光斑有指向性功能,光斑所照耀到的地方能帮助使用者清晰的看到目标,从而辅助枪械的瞄准。我们在使用枪械瞄准射击时都要遵循三点一线的原则,即照门、准星、目标要对应成一条线。[3]为了确保射击的准确性,一定要确定目标所处的方位和距离。那么在黑夜进行射击时,基层民警容易陷入一个用光误区,将光斑的瞄准代替枪械的瞄准。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光斑完全对准目标后再实施枪械的瞄准。這样一来将贻误开枪的时机,甚至将自己暴露于危险之中,错失先敌开火的机会。

目前,我们使用的强光手电配合手枪的技术通常有以下几种:哈里斯技术(反手握法)、罗杰斯技术(注射式握法)、阿诺比技术、查普曼技术、高颈技术。[4]不管使用何种技术都有一个共性的缺点,就是“光束错位”。因为枪械和手电的光束不可能达成同一直线上,除非强光手电直接通过战术导轨安置于枪上与枪口指向一致。

正确使用光照辅助的方法应该是,持枪民警时刻关注枪械的指向瞄准,不管光斑中心是否正对目标,只要能够照射到目标就应该将注意力放在枪械的瞄准和击发上,不要刻意追求光斑正直对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5]

二、战术强光手电使用误区产生的原因

(一)国内警察战术强光手电使用技术理论水平滞后

我国目前警用强光手电已经发展到了第二代产品,手电的质量和技术参数越来越符合实战要求。但我们也发现,目前各大警察院校、警务实战部门还没有有关于战术手电使用技术或者说弱光战术之类的专门教材。相关弱光战术的论文论述的科研成果相较于国外也处于滞后状态,这是导致基层民警在黑夜或弱光条件下错误使用战术强光手电的根本原因。 (下转第619页)

(上接第617页)

(二)强光手电战术理论实践停留于基础功能运用上

虽然各地警务实战教官培训、民警实战技能培训班上偶有强光战术手电技战术教学训练课程,但是课程的设置、内容以及技术教学还仅仅停留于战术强光手电的功能用法。简单的介绍强光手电所运用的常用范畴,没能形成专业化、理论化、应用化、实战化的科学教学体系,对深层次的战术运用技能的教学还比较匮乏。

(三)体制内弱光战术教学人员队伍稀缺

随着黑夜弱光环境下,基层执法人员的伤亡率不断攀升,弱光战术技术逐步被广大基层警务实战人员所重视。但在体制执法部门受制于理论和教学水平以及教学人员、团队的限制,弱光战术技术的传授没能很好的普及。不少基层民警通过互联网、视频、网上资料等渠道摄取国外关于弱光战术的理论知识。但材料有限,知识结构不完整,容易出现知识断层甚至进入技能误区导致“走火入魔”。不少单位邀请社会上的防务公司、海外实战人员进行培训教学来填补这一技术理论空白。虽然能解决少部分人的短期知识培训,但对于弱光战术这一系统教学的长期性、有效性和普及性还是没能很好的解决,且教学成本高。

三、解决对策

(一)加强强光手电战术研究形成中国特色基层执法所需的执法技能

目前,在强光手电运用理论和技术层面最为成熟的非美国军警人员莫属。由于美国常年派出驻军参与中东地区战争,积累了丰富的弱光环境下的技战术经验。加上美国国内警察执法环境的特殊性,弱光下执法战斗案例非常突出,相关的军警培训部门及时总结实战经验,形成强光战术手电使用理论技能培训体系,用于基层的训练和推广,有效的降低了美军警在执法战斗中的伤亡,提高了战斗执法成功率。

我国军警部门可以参照美国军警部门模式,及时总结在弱光下战斗执法的代表性案例,分析案例成功和失败的原因,形成有效的技术技能。通过理论和技能的提炼推出完整系统的教学体系。为基层弱光环境下使用战术强光手电提供学习与训练的参考依据,进而提高民警弱光综合技战术水平。

(二)加强多学科、多理论、多技术融合提升强光手电使用技术运用能力

强光手电战术(弱光战术)是一项系统的专业技术。必须掌握光的理论、人眼生理结构、战术强光手电功能、弱光环境下用光理论以及强光手电与警械、武器搭配使用的专业技能。涉及知识点、训练内容以及所要掌握的技术技能较为复杂,需要进行科学、系统和长期培训与训练。例如,强光手电与徒手控制、伸缩警棍、催泪喷剂等警械的技术配合;强光手电与枪械配合以及不同光照环境、方向、亮度的枪械射击技术;强光手电光束的指引、照明以及光束对人眼的生理压制等技术。这些技术的运用都需要经过系统细化的教学与训练才能形成娴熟的战术技能。

(三)弱光战术教学团队的培养

当前,体制内执法部门应当培养一批弱光战术教官团队。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学习交流模式,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化学习。积极联系国内外在弱光战术专业较为知名的社会团队、安防公司、专家个人,加强弱光战术教学全科体系的长期学习,把理论、技术以及综合运用等各方面知识学深学透,并强化技能训练,提升技术水平。

教官团队要形成课题教研小组,及时结合国内相关法律和执法环境,总结提炼出一套适合我国公安基层执法的教学内容和模式。制定教学推广计划,将弱光战术教学纳入年度警务实战训练教程。通过组织全国警务实战教官培训班,以层层传帮带的模式逐级教学,全面向基层普及。

【参考文献】

[1] 梁 兵、茅伟杰等.弱光战术导论[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17:前言1.

[2] 李洁、梅研. 视紫红质在视网膜变性疾病中作用机制的研究进展[J].四川解剖学杂志,2011(4)46-48.

[3] 谢林.查缉技能与战术训练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15-16.

[4] 公安部政治部.警务实战基础训练教程[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7:117-120.

[5] 邹继京.警用射击教程[M].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2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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