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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信诈骗”的几点思考

2019-07-05赵雅丽

智富时代 2019年5期
关键词:电信诈骗形式对策

赵雅丽

【摘 要】近年来,“电信诈骗”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它们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公民们的正常生活,而且“电信诈骗”多是小团伙、多分散,有的团伙甚至是家庭式的,“电信诈骗”的盛行也是由于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公民防范意识弱、相关部门工作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目前,“电信诈骗”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本文根据“电信诈骗”盛行的原因和相关的主要形式,提出一些对于打击“电信诈骗”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电信诈骗;原因;形式;对策

一、“电信诈骗”盛行的原因

(一)公民防范意识不强

公民防范意识不强,这是“电信诈骗”经久不衰的主要原因之一。行骗者与受害人之间可谓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关系。行骗者主要抓住了广大群众“贪小便宜”“敬畏司法”的心理,通过电话、网络等行骗手段实施犯罪,这也体现了公民的防范意识较弱,甚至是没有防范心理,由于没有接受过相关系统的只是宣讲教育,公民们在没有受骗过的前提下并没有主动防范的意识。还有一部分受骗群体主要是老年人,这类群体的防范意识更加薄弱,加上一些子女不在身边,受到“电信诈骗”的几率就会更高一些。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

关于“电信诈骗”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来说不太完善和健全。电信诈骗属于诈骗罪一类,许多判刑按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定刑,但是对于电信诈骗来说,他是一个完整的、庞大的体系,体系之中每个环节各司其职,互不干涉,是由一个个小的环节酿成的大的犯罪,但在具体判刑时又很难定夺,很多犯罪分子的行为是在打“擦边球”,不具备相关的定刑条件,自然也无法将犯罪分子正法。另外,在相关的“电信诈骗”中,有许多是未成年人,所以对于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量刑体系还需要修整和完善。行骗者就是抓住法律的漏洞来进行犯罪,从而造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悲剧。

(三)相关部门宣传工作不到位

对于打击“电信诈骗”,不仅仅是公安部门要做的事情,或者说,仅仅依靠公安部门是不可能的,这也需要不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首先,最重要的是银行,银行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银行也是资金外流的主要渠道之一,所以,银行关于电诈方面的只是宣讲是非常有必要的;其次是各个社区的宣传工作,社区的居委会对于社区的安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所以关于电诈相关知识的宣传也是其职责与义务所在,由于社区宣传不到位,从而有可能导致居民防范意识薄弱;再次就是各大公共场合,尤其是登记有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和场所,这些部门和场所大都疏于防诈知识的学习和宣传,从而有可能导致公民的信息外流等现象的发生。

二、“电信诈骗”的主要手段

(一)电话诈骗

这是“电信诈骗”的主要手段之一,电话诈骗一般是按照剧本进行的,行骗者通过盗取或不正当途径获得行骗对象的身份信息,按照既定剧本进行行骗,他们利用公民的“贪小便宜”心理、人情世故等,围绕受害人扮演不同的角色,吸引受害人上钩,最常见的“猜猜我是谁”系列就是其中最常见的行骗剧本,还有一些冒充政府领导官员进行行骗,这也是利用了受害人的投机心理。

(二)网络诈骗

网络诈骗一般通过游戏、网站、网页等途径。行骗者通过游戏进行联系,他们相互之间不知道对方的真实信息,分别用代号进行称呼,游戲中一般是进行身份信息的倒卖,这是获取行骗信息的主要方式,利用虚拟空间进行犯罪;犯罪分子一般会建立一个虚拟的网站,网站的首页会有一个客服联系,如果想了解具体的相关信息,就需要点开客服联系,这也是骗子们的目的所在;虚拟网页的建立,是为了使得行骗内容看起来更加的真实,尤其是涉及到国家政府的一些信息时,这些虚拟网页是使得骗局进行下去的必不可少的一步。另外,由于现代网络技术的发达,人们会经常通过网上进行转账,这也给资金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风险,行骗者通过优盾客户端确定目标,附加以其他手段来进行行骗行为。

(三)现场诱骗

现场诱骗实际上也是现场洗脑的一个过程,这类手段一般主要是针对老年群体,通过现场解说,发放礼品等诱惑其上当,从而骗取其个人信息及钱财。2019年春节联欢晚会中,蔡明、潘长江等主演的小品《“儿子”来了》,就很明确、很具体的反映了现代社会中一些老年人被骗而不自知的现象,行骗者通过各种公共场合的游说与接触,广撒网式的实施行骗目的。

三、关于“电信诈骗”的相关建议

(一)提高公民防范意识

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这是防止电信诈骗的重要环节,从公民自身做起,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对于预防电信诈骗将会有巨大的成效。从公民自身角度出发,应该避免“贪小便宜”的心理,也要提高防范心理,相信自己,并且严于律己,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了解和学习有关预防电诈的知识,从自身做起,将电信诈骗的源头切除掉,使得犯罪分子找不到目标,无法行骗。

(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对于电信诈骗一类的量刑还不够完善,相关法律部门应针对不同的犯罪行为制定不同的量刑标准,电信团伙的体系是一个较为完整的、庞大的体系,其分布方式呈“树状式”,对于此类现象,有关部门应加强相关的工作,适当的加重量刑标准,用法律的手段来有效的扼制犯罪分子的产生。另一方面,由于现在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应加强对网络方面的监督,设立专门小组针对网络犯罪进行监督,例如,设立支付中心等部门,及时发现并扼制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力度

预防电信诈骗,不仅需要公民自身增强防范意识,也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引导。从宏观上来讲,政府部门要向各个职能部门进行宣传教育,从政府官员自身做起,各大银行等公共场所也要加强相关的宣传教育,定期对职员进行防骗的知识教育,教授防骗和一些突发情况的处理手段,真正将防骗守则深记于心,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减少“电信诈骗”的产生。从微观上来讲,公民防范意识的增强也离不开居民委员会的宣传,所以,居民委员会也要深入学习防诈知识,了解电诈的危害,定期对所管区的居民进行防诈知识的宣讲,加强居民防范意识,加强社区诚信环境的建设,定期对小区进行安全检查,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护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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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邹晶,王空.基于公共信息的网络电信诈骗防范初探[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8,32(06):53-55.

[5]刘文强.伪基站电信诈骗案件的侦查对策与治理路径[J].广西警察学院学报,2018,31(06):6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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