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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森林资源经营发展探讨

2019-07-03张瑞娟李吉鹏

现代农业科技 2019年6期
关键词:森林经营陕西省成就

张瑞娟 李吉鹏

摘要    本文从回顾陕西省森林经营发展历程、取得的成就出发,提出了森林资源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挑战和发展机遇,以期为陕西省森林经营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    森林经营;成就;问题;建议;陕西省

中图分类号    S75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9)06-0114-03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的自然资源,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防风固沙、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1]。陕西省位于我国西北内陆腹地,是华北、华中和青藏高原植物区系成分的交汇区,生态区位非常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陕西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坚持分区施策、分类经营,持续推进大规模造林绿化、不断加强保护管理,森林资源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森林经营取得了显著成就。森林经营是以森林和林地为对象,以提高森林质量、培育森林地带性顶级群落,建立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为修复和增强森林的供给、调节、服务、支持等多种功能,持续获取森林生态产品和木材等林产品而开展的一系列贯穿于整个森林生长周期的保护和培育森林的活动。全面加强森林经营是现代林业建设的永恒主题、核心任务和主攻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生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对林业建设、森林资源保育、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等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期森林经营工作指明了方向。本文总结了陕西省森林发展的历程、取得的成就,同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挑战,指出了新的发展机遇,以期为陕西省森林经营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1    陕西森林经营发展回顾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经营理念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森林以掠夺式经营为主,采伐修建、战乱屯垦。宣统二年(1910年),陕西省编制了《陕西省造林区域图说》,这是陕西林业经营史上的首举。中华民国期间,建设厅下设陕西省林务局,并聘请德国林学博士掌管业务,林业生产、科研出现短暂繁荣局面,有过国家营林、采伐活动、现代林业教育等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陕西林业建设揭开了新的篇章。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遵循“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合理采伐和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开展各项林业生产。陕西省人民政府针对陕西境内林木历经砍伐、火烧等情况,先后发出加强护林、造林的布告、通令、办法等,禁止乱砍滥伐;颁布木材市场管理办法,实行统一采伐、统一分配供应;建立国营造林机构,重点营造防沙林和水土保持林,先后建立了一批森林抚育队、森林经营所和造林林场,森林工业得到恢复,木材经营从私营为主转为以国营为主,将私营木材商业的流通活动纳入国营木材商业的流通渠道,林业科技、教育事业和勘察设计工作也得到发展壮大。1958年后,陕西林业经历了“大跃进”、三年严重困难和文化大革命,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人工造林速度缓慢,森林工业生产下降,林业教育和科研事业受到摧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陕西林业建设进入了振兴时期,林区生产秩序和流通秩序好转,形成了森林资源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良好局面,防护林面积不断扩大,生态效益日益现显,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经营规划工作步入了正常轨道。

1.2    不同时期森林经营手段的演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森林以掠夺式经营为主,采伐修建、战乱屯垦。1910年,陕西省编制了《陕西省造林区域图说》,开创林业经营先河。中华民国期间,陕西省林务局开展国家营林、采伐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遵循“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合理采伐和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陕西省建立国营造林机构,重点营造防沙林和水土保持林,建立了一批森林抚育队、森林经营所和造林林场,森林经营工作得到发展壮大。

1957年森林经理调查,采用经纬仪测量主线、分区线和林场界线,用罗盘仪测设林班线和调查线,林分因子以标准地实测为主。1958年开始,采用经纬仪进行三角网点控制测量,航片区划小班成图,目测调查林分因子。到1964年,陕西省共对165个林场(次)进行过森林经理调查,总面积3 800 198 hm2,其中Ⅱ级经理调查林场1个,面积8 916 hm2;Ⅲ级经理调查164个林场(次),面积共3 791 282 hm2 [2]。

1982—1989年,依据《森林资源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和《陕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法》进行二类C级调查。采用1∶10 000或1∶25 000的地形图区划,目测或辅以角规绕测,按小班调查林分蓄积,把主要森林资源数据落实到山头地块。

1989年编制出7个林业局、24个林场的经营方案。

1990—2003年,依据《陕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法》,对本省国有林区和部分集体林区进行了调查和经营方案编制。

到2000年,完成了90%的国有林调查和3个市、26个县的集体林调查,占全省集体林面积的32%。

2004—2009年,陕西省所有县(市、区)、自然保护区、楼观台林场进行了一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采用“3S”技术,调查方法為遥感目视判读区划土地类型、回归估测小班蓄积量,建立了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3]。

2    森林经营管理取得的成就

2.1    森林植被不断增加,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陕西省森林资源居全国中上水平,全省森林面积共计497.4万hm2,森林覆盖率21.1%,林分蓄积27 918.25万m3。陕西省现有森林中,防护林占森林总面积的68.48%,占森林蓄积的72.81%。自防护林工程实施以来,累计完成三北工程造林面积 306.9万hm2,其中人工造林242.1万hm2、封山(沙)育林18.7万hm2、飞播造林46.1万hm2。第三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成果显示,沙区累计保存造林面积124.6万hm2,固定流沙47.0万hm2。与1999年相比,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出现双减少,荒漠化和沙化程度减轻。荒漠化面积减少12.6万hm2,沙化土地面积净减少2.08万hm2;重度、极重度荒漠化面积比例已由54.8%下降到13.4%;流动沙地、半固定沙地面积净减少20.66万hm2,在沙化土地中的比重已由29.9%下降到15.9%;年沙尘暴日由66 d减为24 d。同时,初步建成了以高速公路、铁路、主干河道为主的防护林带逾900 km,在渭北旱塬、关中平原形成以公路、乡村道路、河渠为骨架的农田林网、农林间作、速丰林和经济林建设并举的格局,农业生产环境和人们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出现了环境面貌向良性方向转变的可喜局面[4]。

2.2    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总量迅猛增加

根据陕西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2014年)结果[5],全省现有林地面积1 236.79万hm2,森林面积886.84万hm2(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177.50万hm2),森林覆盖率43.06%。活立木总蓄积量51 023.42万m3,森林蓄积量达到47 866.70万m3。森林覆盖度由改革开放初期的21.7%提高到43.06%,森林面积比改革初期翻了1番。森林质量全面提高,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由59.65 m3/hm2提高到67.69 m3/hm2(表1)。

2.3    森林经营政策逐步完善,森林经营工作趋向科学化

积极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与实施。1989年编制出7个林业局、24个林场的经营方案。到2000年,完成了全省90%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调查和3个地级市、26个县的集体林森林资源调查,占全省集体林面积的32%。自2009年启动实施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政策以来,森林抚育步伐明显加快,有效扭转了森林经营工作滞后的状况,林地生产潜力得到发挥,林木生长加快,森林质量有所提高。2012年编制印发了《陕西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办法(试行)》,保证森林抚育工作规范设计、规范施工。建立森林抚育工作县级自查、市级抽查、省级核查3级检查验收体系,开展森林抚育成效监测,加强质量监管,推进森林抚育经营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迈进。

3    存在的问题

陕西省森林经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就,但目前仍存在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林分稳定性差、自我更新能力弱等突出问题,由于长期以来重造轻育,森林经营工作欠账较多。

3.1    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森林质量差异大

陕西省处于东部湿润气候区向西部干旱气候区的过渡地带上,中国南北方分界线的秦岭山脉横贯其中,北归黄河流域,南属长江流域,全省从南到北依次分属亚热、暖温、中温3个温度带和湿润、半湿润、半干旱3个水分区,具有东西过渡、南北兼有的气候特点。因此,森林植被分布全省南北严重不均,森林植被覆盖率南高北低。

森林以天然林为主,主要分布在巴山、关山、秦岭、黄龙山、桥山5条山脉,除秦岭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的高山地带保存着原始森林外,其余多为天然次生林。人工林主要分布在巴山盆地、关中平原浅山地带和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沙区,多为纯林、单层林[5]。

陜西省地处黄河中上游地区,长期以来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是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近年来,依托退耕还林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变化较大,但是陕北地区风沙较大,植被仍以灌木为主,乔木树种单一、生长不良、郁闭度低,森林质量不高。

3.2    中幼龄林比重大,森林结构不稳定

全省乔木林面积中,中龄林面积最大,中、幼龄林占乔木林面积的60.25%;大部分人工林郁闭度低,林下植被稀疏,森林生态系统的蓄水保土能力低,林分质量差,森林防护效能低。

3.3    生态环境脆弱,森林自我修复能力不足

森林的存亡消长,受土壤、气候、病虫害等自然条件的制约。陕西省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是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近年来,通过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区域生态植被有所恢复,风沙危害、水土流失有所控制。但是,目前宜林荒山荒地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沙化土地治理形势依然严峻,是全沙化土地分布的主要省份之一,陕北风沙区又是陕西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能源开发、人口膨胀加重了沙区治理负担,加之气候干燥、土壤贫瘠、年降雨量少、雨季集中,致使造林难度大,森林自我修复能力不足。

4    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4.1    挑战

据《陕西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成果报告(2014年)》,全省林地面积1 236.79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60.05%;森林覆盖率43.06%;活立木总蓄积51 023.42万m3,其中森林蓄积47 866.70万hm2。可以看出,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需进一步提升。森林经营工作面临造林绿化难度大,森林面积扩展艰难;森林稳定性差,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经营抚育任务重,投入渠道单一、投入标准较低等挑战。

经过多年持续大规模造林绿化,全省可造林地的结构和分布发生了显著变化。立地条件好、集中连片的宜林地基本没有,立地质量差,同时受干旱、风沙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林难度越来越大,造林育林管护成本越来越高,森林面积扩展缓慢。长期以来,因“重造轻抚、重纯轻混、重采轻育”的意识较重,森林经营长期处于粗放状态,混交林少,单层林多、复层林少,中幼林多、成过熟林少,森林稳定性差,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经营抚育任务艰巨。目前,全省森林经营的政策性补助投入主要靠中央财政补助,渠道单一,且补助标准较低、范围较窄。社会化融资市场发育缓慢,金融资本、工商资本、社会资本等投入森林经营很少,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森林经营的机制尚未建立。

4.2    机遇

2009年国家启动实施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政策,林业发展由以造林绿化为主向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并重转变,森林抚育工作进入常态化,全省林业进入提质增效的新阶段,森林经营工作面临新的机遇,森林资源质量和森林的综合效能将得到大幅度提升。

2016年1月26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要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省委、省政府提出“关中大地园林化、陕北高原大绿化、陕南山地森林化”的生态建设战略要求,省林业厅突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两大主题,大力推进“3·10”重大工程,即實施10个林业生态工程、10个林业富民产业、10个生态文化项目。由增绿向增景、增效、增加生态产品转变,实现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林业的转型跨越,推进林业大省向林业强省的跨越,有力助推了“三个陕西”(即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建设。

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政策不断完善,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林业防灾减灾、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林业贷款贴息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森林经营的财政补贴制度,林业投资力度不断加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6],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对破坏森林资源的积案、大案、要案,要认真进行排查,逐一落实责任,挂牌督办,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认真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随意串用和突破,严禁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滥发采伐证和无证滥伐林木[7];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核,认真做好林地资源管理工作。国家持续加大开发性、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健全林权抵质押贷款制度,完善森林保险制度,林业融资渠道逐步拓宽,全面开展森林经营的政策环境正在不断优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谋求更佳质量效益”。森林是绿色发展的核心元素,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森林资源是绿色低碳发展的基本支撑。提升森林质量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培育、发展好森林资源,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并将引领全省森林经营加快步入科学化轨道。通过继续不懈努力,一个山清水秀、生态宜居、环境优美、自然和谐的美好愿景一定会在三秦大地实现。

5    参考文献

[1] 丹尼乐T W.森林经营质控[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87.

[2] 陕西省地方志编委会.陕西省志林业志[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6.

[3] 徐千君,李党辉,刘勇,等.基于GIS的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J].陕西林业科技,2006(1):74-75.

[4] 陕西省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规划2011—2020年[R].西安:陕西省林业厅,2009.

[5] 陕西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R].西安:陕西省林业厅,2014.

[6] 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R].西安: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

[7] 陕西省林业厅资源处.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启示[J].陕西林业,2010(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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