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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必须强化建筑市场招投标管理

2019-06-27杨勇

上海企业 2019年5期
关键词:招标人投标人投标

杨勇

一、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

1.产生的历史背景

招标投标最早起源于英国,是随着“公共采购”或“集中采购”的手段而出现,以后逐渐推广应用于工程承包,货物买卖、劳务等许多领域。招标投标制度作为一种成熟的交易方式已经在相当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中得到立法推行。

在我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招标投标才得以应运而生。我国从80年代初期在建筑市场开始实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它是建筑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它运用市场竞争机制,树立公平、公开、公正的实施原则,由发包单位择优选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从多年的实践看,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包发包方式,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经济效益,推行投融资体制改革,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都有着重要意义。

2.法制管理的进程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招标投标制度以来,招标投标制度为推动建筑市场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国家层面的统一立法奠定了实践基础。1999年8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并于2000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公共采购和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法律,标志着我国招标投标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基本运行程序和各方主体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使招标投标活动有了确切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其后,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招标投标制度做了补充、细化和完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对于法律法规的修订及细化,将必须招标和必须公开招标范围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将招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和延伸,工程招标已从单一的土建安装延伸到道桥、装潢、建筑设备和工程监理等,同时《条例》针对当前突出问题,主要细化、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规定,使得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在法制层面上不断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二、当前建筑市场招标投标中产生的一些问题

近年来,我国建筑市场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对于整个建筑市场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不断规范、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形成了专业全覆盖、监管全覆盖、系统全覆盖的管理特色。但是,在这个新发展阶段中,由于招标投标制度在实际运行时存在一定的缺陷,无法从真正意义上对招标投标工作起到指导和约束作用,以致在工作中暴露出一些诸如弄虚作假、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以行贿受贿手段承揽工程的腐败案件时也有发生,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法》的贯彻实施,影响了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的建立,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阻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1.招标人虚假招标、规避招标行为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是招标的策划、组织和实际运作人,整个招投标的程序、规则都由他制定,招标投标的工作也是由他执行,他的利益和要求能够不受限制地居于首位。在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时会将整个项目肢解成多个的部分,然后通过分解项目来规避招标。或者,部分招标人为获得自己的利益,同意向投标人串通勾结,对工程招投标条件进行限制,在招标公告中纳入带有不合理限制性报名条款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甚至,在招标过程中,有些招标人在招标时就已经确定了施工单位,只是表面上邀请一些施工单位参与到投标中,而部分施工单位只是陪标单位。

2.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

投标人作为建筑市场的竞争者,往往处于被动地位,一切都要响应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为了竞争取胜,也常采取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通过事前约定,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而排挤其他的竞标人,限制竞标竞争范围,实现相关利益人选中标,进而以此达到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二是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由于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招标人将本该保密的项目招标信息提前告知意向投标人,让其有目的性的和其他潜在投标人进行串通投标报价,打击竞争对手,进而获取不当利益的违法活动。

3.招标代理职责缺失

招标代理机构是一个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根据招标代理合同,接收招标人的委托,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帮助招标人择优选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维护两方合法权利的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并主持开标、评标、定标等各项工作。招标代理机构是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既为招标人的招标行为提供服务,又肩负着向招标投标各方提供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义务。

但是不少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活动中丧失社会中介组织的地位,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实现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对于招标人的无理要求无原则的迁就,从而失去了独立开展业务的工作环境,使得整个招标投标活动形同虚设,完全变成走过场,使中标过程合法化。更为严重的是,有些招标代理机构与部分投标人串通起来一起围标,严重损害了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制约了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继续加强招标投标管理

1.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

招标投标监管是政府职能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加强监管就是保护招标投标活动中各方参与主体的正当竞争权益,确保招标投标程序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当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商大环境下,要转变政府管理思路,加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能,强化事中阶段的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 将治理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的工作重心向事后监管延伸, 加大对工程项目跟踪管理的力度,突击查处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才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有效遏制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確保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推行电子招投标

电子招投标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的招标投标活动。通俗地说,就是部分或者全部抛弃纸质文件,借助计算机和网络完成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了电子标书、数字证书加解密、计算机辅助开、评标等技术,全面实现了资格标、技术标和商务标的电子化和计算机辅助评标,支持电子签到、流标处理和中标锁定,支持电子评标报告和招投标数字档案,极大地提高了招标投标的效率,节省了招标投标的成本。

推行电子招投标, 是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遏制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加强建筑市场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增加了招标投標活动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度,让整个过程更规范更透明。目前的电子招投标系统整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等内容,每个节点和时间控制,都从技术上严格限定了操作流程的规范化、程序化,业务操作人员无法改变既定的程序。而且招标项目的所有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均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公开发布,可以说真正保证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随着电子招投标在市场上的逐步发展,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三大平台,以及分类清晰、功能互补、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投标系统,最终实现所有招标项目全过程电子化。

3.加强执法惩戒力度

近年来,在我国招标投标事业正开展如火如荼的同时,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却如顽疾般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有对法律、法规的蔑视,有对利益的追逐而忘乎所以,最关键的是我们政府监管部门对这些行为的执法惩戒力度不够。目前对频发的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的处罚过于轻微,执行力度过于乏力,起不到震慑的作用。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履行监管部门监管职权,加大执法力度,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因此对涉嫌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惩罚措施必须加大,才能有效阻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完善相关处罚条例,加大惩罚力度和执行力度,降低违法违规行为带来的预期收入。在执行力度上,也同样存在问题,一些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突出的问题往往无处投诉,无人受理,多个职能部门相互扯皮现象多。因此应该制定完善的相关投诉受理、调查核实程序和调查结果定论公示等相关政策。

4.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宣传

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招标投标执法环境,是建筑市场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宣传不仅有利于改善招标投标管理者与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对各方参与者、从业人员和招投标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才能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律约束自己,警钟长鸣,从源头上对违法乱纪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其次,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不定期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法律知识现场咨询,普法培训等活动,可以更好地把法制宣传与招标投标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更方便地就地解决问题。此外,政府监管部门应该不断提高对招投标法制宣传教育义务的责任感,形成有事必报的宣传意识和快速及时的效率观念,形成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建立起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

5.建设招投标信用体系

建筑市场招投标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它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招投标信用体系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目前的招投标领域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招标投标制度管理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导致这些失信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用评价机制不健全、信用监管体系不完善。200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正式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这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增强各方诚信意识。让招标投标活动中参与各方(包括从业人员)都纳入进来,用科学合理的的方法建立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和各种评标考核指标,统一诚信评价标准,形成诚信应用的保障机制,建立起“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招标投标信用体系,以创造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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