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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研究:回顾与展望

2019-06-24孙智君张高琼

关键词:文化发展

孙智君 张高琼

(武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集文化、创意、技术、资本等要素于特定区域,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的重要突破口,其发展水平已成为全球诸多国家或城市综合竞争力评价的核心标准之一。为顺应经济发展规律,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均研究制定并出台了全方位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体系(见表1),以超前思维引导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用近20年的时间实现了西方近一个世纪由文化向文化创意产业的转变。

表1 中国中央政府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续表1发布时间政策文件相关内容2014年3月17日《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探索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和文化创意人才创业的金融服务新模式;推动互联网金融业务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2016年3月8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2016年11月29日《“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首次将数字创意产业列为战略新兴产业 2017年4月12日《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2017年4月26日《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科技创新规划》文化创新工程、文化科技重点研发工程、文化大数据工程、文化装备系统提升工程、文化标准化工程、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2018年3月29日《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绘制“一带一路”文化建设工作路线图

注:表中仅列出由中央出台的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主要政策

与政府和市场行为相伴随,国内学术界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问题的研究成果也较为丰富。通过对2005年至2018年间CNKI经济与管理科学国内期刊论文的统计,可以发现,我国关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研究兴起于21世纪初,文献数量逐年波动上升,在2012~2015年间达到顶峰,随后在波动中不断下降。随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践的不断深入,学术界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先进经验、发展规律等问题也进行了详细研究,为产业发展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根据所筛选的已有研究成果可以看出,针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全国层面的一般规律研究,在地方层面则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浙江(杭州)、广东(广州、深圳)、江苏、台湾等文化创意产业相对发达的地区。

从研究内容上考察,学术界针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产业集聚发展的对策,以及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演化路径、发展模式、功能绩效、动力机制、分布格局、存在的问题、集聚特征、影响因素等发展规律及特性,形成了较为全面的研究体系。

一、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学术研究的主要论域

基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内在特性及外部环境,笔者从5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相关概念的内涵与特征

1.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涵与特征

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比较丰富的产业业态。半个多世纪以来,不同国家因其国家战略、地域特征、文化氛围和主导倾向等方面的差异,文化创意产业具有不同的称谓,因而未形成统一的概念。

国内外研究文献中,与文化创意产业最接近的两个概念分别是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更加注重二者的融合与渗透。文化创意产业需要依靠人的知识和智慧,借助高科技等辅助手段,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和提升,从而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满足人们的多样化消费需求。[1~3]

将文化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比较,可以看出文化创意产业除了其高文化内涵,还着重强调创意创新,创意是核心和灵魂,具有自主创造性[4],且其产品具有原生性[5];强调知识产权的交易及保护[6]。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种新业态,其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处于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具有高收益性[7];产业渗透性及带动力强,知识外溢性及空间外溢性显著;且对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产生的压力小,低碳环保[8]。总体而言,文化创意产业具有知识产权性、科技文化驱动性、高辐射融合性、高附加值性、创意人才依赖性、高风险性、低能耗性等特征[9]。

2.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内涵与特征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也称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学术界关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概念的解释并不统一[10],但存在诸多共性,其中应用比较广泛的概念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就是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中,由众多独立又相互关联的文化创意企业以及相关支持机构,依据专业分工与协作关系建立起来的,并在一定区域集聚而形成的集群[11]。

创意产业集聚区以“基地”“园区”“广场”“艺术区”“中心”等多种形式存在。其主要现实载体是文化创意产业园。文化创意产业园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园区化、规模化的表现形式,通过在地理空间上的聚集,进而形成了一个适合于文化企业发展、政策落地、项目孵化、投资管理、产权交易和后勤服务等集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文化产业园。[12]

现有学术研究基于不同视角,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特征进行了研究:从空间布局来看,具有鲜明的团块和带状特征[13],具有向心性和特殊地段指向性[14];投资主体多元化、与高新科技结合紧密、依赖自主设计、支柱产业作用日益明显[15];与区域性文化环境有机融合,与高校、科研机构、高新产业园区密切合作[16];集群发展具有区位性、根植性,集群生产具有关联性、科技性,集群创造具有创新性、风险性[3,17];地理位置的特殊性、跨行业集聚的特性、集群主体的创新性、创意人才的先导性、集群的网络特性[18];空间配置上具有公众性与开放性[19]。总体而言,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在其空间布局、集聚主体、产业联系、发展环境、发展路径、目标定位等方面都有其特点。

(二)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模式

根据划分标准的不同,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模式有不同分类。

1.根据产业演进历史划分

根据产业演进的历史逻辑,可分为“原发型”及“嵌入型”[16]两种形式。“原发型”创意产业集聚区是以本地创意产业特定要素在特定地理区域内发育和集聚,并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而形成的集聚区;“嵌入型”创意产业集聚区则是由于外部资源进入而导致的一定区域内产业集聚的集聚区。

2.根据集聚主导力量划分

根据产生集聚区的驱动力的不同,可分为自发集聚模式、大企业主导运营模式、政府主创模式、文化创意地产模式[20,21]。自发集聚型主要是由区域内部资源、市场、技术等因素驱动而自发形成,表现出“自下而上”的特点;大企业主导运营模式是由综合实力强、运营经验丰富、资金实力雄厚,为实现企业自身更好发展和获取更多利益的大企业主导推动,产业定位明确,具有一定根植性;政府主创模式则是政府根据区域发展需求,“自上而下”规划培育的集聚区,具有良好的政策支持,肩负着区域发展的重大使命;文化创意地产模式则是房地产开发商介入开发,以租赁、合资、合作经营等方式进行管理,不介入企业发展的模式。

3.根据区内企业组织结构和关联方式划分

根据集聚区内企业组织结构和关联方式,可分为垂直关联型与水平关联型[19]。垂直关联型模式指上下游企业间存在着原料供应、成品销售等投入产出联系的复合型集聚区,以传媒等内容密集型产业集聚区较为常见;水平关联型模式则是区内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企业大多处于同一价值链环节,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大致相同,面向共同市场,易实现资源共享和激发群体创新。

4.根据依托的社会资源划分

根据空间集聚方式,可分为校企合作型、依托老建筑改造型、依托传统布局型、全新创造型[22]。校企合作型依赖知识溢出,依托周边高校、科研机构等智力和人才等资源优势而形成;依托老建筑改造型则是利用成本较低的旧建筑、旧街区等历史地段,兼顾保护历史建筑和营造个性创意空间的要求;依托传统布局型则基于原有产业基础或原有产业园区进行升级改造;全新创造型则是由政府或大企业重新规划,在某一区域集中开发而形成。

5.根据集聚区核心要素及功能划分

根据集聚区发展的核心要素与功能,可分为产业型、艺术型、休闲娱乐型、地方特色型、生态环境型、混合型。[23]产业型发展模式主要基于创意人才和科教资源而建立,重在产业链的开发与构建;艺术型发展模式则以人才为核心资源,依托本地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原创性设计;休闲娱乐型发展模式则重在满足消费者日常生活及休闲娱乐需求;地方特色型则主要依赖地方特色历史文化资源,借助民俗风情或自然景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生态环境型主要出于对自由、宽松的环境和生态资源的需要,倾向于在城市近远郊的旅游地聚集布局[24];混合型发展模式则未形成产业链,是多种行业的混合发展。

(三)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演化发展

1.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演化路径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演进的代表性主要观点。其一,单元集聚、界面构建和网络发展三阶段假说。在单元聚集阶段,微观单元资源不断搜寻而聚集;界面构建阶段是单元身份获得认同;网络发展是单元多维扩张的结果。在三阶段演变中,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演化程度逐步提高,从简单的地理聚集演化到分工协作,再到系统形成。[25]其二,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3.0演进模型。这一演进过程的实质是形成文化创意产业要素之间的融合渗透和辐射联动,产生创意裂变效应,释放创意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过程。[26]其三,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是政府、企业、高校、中介机构、网络媒体以及创意阶层,从分散行动和简单协作到相互配合和专业分工的过程[27]。其四,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演化路径是以一个主导产业为主线,集聚相关的企业、研发机构和服务机构,在特定区域内形成文化经济的集约形态[28,29]。其五,基于特定区域集聚空间格局的不同,将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划分为不同区域,分别研究其演化路径,总体而言分为两个阶段:初期以凝聚作用为主,由散点向单核或多核集聚,向城市中心靠近;第二阶段则以扩散作用为主,集聚中心向远离城市中心的方向移动。[30]其六,按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最终演化趋势,可以分为消极走向与积极走向两种演化方向。[31]其七,生命周期说。基于产业生命周期理论,认为产业集聚区的演化类似于生物的演化,历经形成、发展、成熟和衰退的过程。[18]

2.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生命周期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在演进过程中形成了具有典型特征的生命周期演进规律。[18]

第一,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形成期。在这一阶段,集聚区通常由一些规模较小且雇佣人员较少的文化创意企业组成,区内企业还未建立完善的合作网络,企业之间网络联结度很低,企业间知识的溢出和传播无法产生;整体创新能力不强;企业间更多地表现出竞争而非合作,且易出现无序竞争。[32]这一阶段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和扶持以使其快速成长;若扶持政策不到位,企业间合作关系不能建立,集群效应无法显现,立足不稳的企业将会迁移或倒闭,集聚区最终会走向衰亡。

第二,文化创意产业成长期。[33]该阶段,文化创意企业从业人员数量有较快增长,创意企业不断涌现;企业间交流与合作不断增加,知识的溢出与传播得以实现,集聚区内企业获取知识的路径得以拓宽;集聚区内学习机制初步建立,学习能力逐渐增强,整体创新能力逐步提升。集聚区的低成本优势、知识溢出、学习与创新优势得以实现,核心能力迅速提升。

第三,文化创意产业成熟期。这一阶段,各类配套设施趋于完善;人才和企业大量集聚;企业间已建立良好的互信与合作关系,企业的知识溢出和传播机制不断完善;各类组织形成一个网络状的生态结构,形成具有复杂性的创新网络,拥有较高的创新能力。此时增长速度会逐步放缓,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这一阶段若信誉度迅速提升,品牌效应突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抢占市场份额[33],并保持较强的创新能力,则成熟阶段得以延续;反言之,若不能摆脱“路径依赖”,创新意识淡化,则易导致增长逐渐乏力,丧失竞争优势,以致缓慢走向衰落。

第四,文化创意产业衰退期。[34]这一阶段,区内生产成本(劳动力价格与土地价格)上涨;市场拥挤和竞争加剧;创新能力减弱,对创新的重视度下降,投入减少,出现“路径锁定”;投资吸引力降低;区内知识溢出、知识共享以及知识创新减少,学习能力降低,集聚区最终走向衰退。

(四)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影响因素与作用机理

1.影响因素

已有研究成果按照划分标准的不同,可以对影响因素进行如下分类。其一,按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划分,影响文化创意产业集聚的内部因素有人才因素、文化因素、创意环境因素等;外部因素有制度因素、相关支撑产业因素等。其二,根据波特的钻石模型,从供需、环境等方面划分,可以分为文化资源、人力资源、资本资源、基础设施等生产要素条件,国内需求、国际需求等需求条件,相关产业支撑、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等环境条件。[14]其三,按照一般性因素与特殊性因素划分,可以分为制度政策、社会文化、市场、企业创新、企业网络环境等一般性因素;以及不同文化产业集聚区的特殊性因素。[18]其四,按照宏微观角度划分,可以分为经济发展水平、制度环境等宏观因素;产业基础、需求水平、供给能力等中观因素;文化人才、财政支持[35]、企业间竞争程度、建立的容易程度等本地化微观因素。其五,基于扎根理论确定的环境影响因素,可以分为基建环境、人文环境、区位环境、政策环境、知识环境等五个环境因素。[36]其六,基于实证研究,认为影响文化创意产业集聚的主要因素有行业科技发展、城市人口数量和多样性以及城市经济发展状况。[37]其七,基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不同发展阶段,认为不同阶段影响因素不同:在萌芽阶段,主要为偶然因素、低廉地租、地方特质;在形成阶段,主要为区域信息交流、地方品牌吸引、价值链驱动;在发展阶段,主要为地租、网络协作、外部联系管道。[38]

总体而言,影响文化创意产业集聚的因素主要包括政府干预、资源禀赋、区域环境、产业特征以及偶然性因素等。基于集聚区发展阶段的不同,影响因素会有所差别。

2.动力机制

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形成机理来看,驱动产业集聚区形成和发展的一切有利因素均可作为其动力机制。[39]其一,竞争机制。产业竞争力受进入壁垒、产业间抗替代能力、供需双方议价能力、现有竞争者实力差距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14]集聚区可以降低文化创意产业在规模、品牌、投资及政策等方面的进入壁垒;集聚区可以增强文化创意产业的整体优势,强化其抗替代能力;集聚区内同行业竞争加剧,迫使企业不断降低成本,改进产品和服务,缩小区内企业实力差距,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其二,创新机制。集聚区内能产生较强的信息激励、榜样激励、商誉和名誉激励,竞争压力更明显,从而推动区内企业创新发展;创新所需的人力资本、知识资本、文化资本等禀赋在集聚区内更为集中;集聚区能更好地为产业创新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及融资环境。其三,成本节约机制。地理距离、交易成本、信息对称性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的成本控制,集聚区能缩短企业间区位距离,降低信息不对称性,降低转换成本,减少信息搜寻成本,节约投资成本等。其四,学习机制。经济学家凯夫斯说明了交流对创意人员工作的重要性,而产业集群是知识特别是隐性知识的主要传播源和生产渠道。由于地理位置的接近,使集聚区内企业间频繁的交流成为可能,为企业间相互学习和促进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学习机会。

3.功能效应

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值性和低能耗、低污染性,能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发展,改善和提升城市环境,优化城市空间,推动城市文化发展,推动城市社会发展与进步,提升城市竞争力。[40]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功能效应主要表现在:知识溢出催生创意,集聚区内各文化企业或艺术创作者通过相互之间的交流、学习,带动隐形知识的传播;竞争效应带动创新,拓展延伸产业链实现增收;交易成本与信息成本的节约降低生产成本[41];提高区域的级差地租,推动传统产业空间置换[28];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从资源所有者、投资运行者、入驻企业、地方政府税收、社会就业扩大、园区产业升级、周边环境改善和历史建筑保护产生经济与社会效益[22]。总体而言,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能产生知识溢出效应、竞争与创新效应、协同效应、集聚效应、品牌效应等正外部性,对产业及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对策

1.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晚,集聚区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许多问题。其一,制度规范困境。[42]主要表现为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政策体系不完善;已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金融支持制度[43]等有待创新和完善;缺乏统一的行业分类标准[44],不利于统计工作的进行,进而影响后续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其二,集聚区管理问题。[41]主要表现为政府与企业等主体管理角色定位不明;入驻企业审核不严,准入门槛较低;缺乏集聚区长远规划,忽视其发展核心要素及长远利益;配套服务设施不健全;文化地产现象严重等。其三,发展质效问题。主要表现为对文化资源、政策资源等资源的利用效率不足;缺乏区域特色,产业趋同,同质化竞争严重;品牌效应不足,缺乏集聚吸引力;创意氛围缺乏,自主创新不足等。其四,人才问题。[45]主要表现为创意人才供给不足,且缺乏优质创意人才;创意人才引进不足,人才引进观念滞后;人才培养不足。

2.政府调控的必要性

部分学术研究成果表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应该是一个自由、自发的过程,政府的干预与创意产业的特性不符,违背市场规律,破坏市场公平性,容易造成资源浪费,造成创意产业发展的“不经济”。[19]但多数学术研究基于实证研究及典型案例分析,认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需要政府的调控及支持,但反对政府过度干预[46],主要强调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过程中的服务职能,如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公共政策的引导等。[47,48]综合来看,应结合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演进规律动态调整政府的职能,结合集聚区具体成长阶段实施相应政策。[49]

政府调控也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一是产业集聚理论。该理论认同通过政府干预形成集聚从而推动经济发展的机制,强调政府在产业集聚中的作用。二是产业规制理论。该理论经历了公共利益理论、规制俘虏理论和新兴市场规制理论三个发展阶段,支持通过政府干预应对市场失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供公共服务等,政府定位为管理者、协调者与监督者[50]。三是产业生命周期理论。该理论强调政府在产业形成期与发展期的引导与扶持,支持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土地资金支持等方式扶持集聚区的发展。

3.发展对策

从不同视角可将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对策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从复杂性科学的视角,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既是一个自组织的过程,也呈现出他组织的特征。因此,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调控机制应以市场机制为主,辅以适当的政府调控机制,并发挥行业协会的渠道作用。其二,从制度安排的视角,重点讨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问题。其三,从调控手段视角,政府可采用税收优惠、技术贴息、财政补贴、项目建设、规划管理、政府购买等多种手段扶持和引导集聚区的发展。其四,从影响集聚区发展的因素来看,政府可以从给予资金支持、提供土地、吸引人才、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搭建交流平台、完善法律法规等多方面服务和管理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其五,从角色定位来看,政府应注重对集聚区的引导、管理,为集聚区发展提供服务,正确处理与市场的关系。其六,从集聚区生命周期来看,不同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有所不同,应注重长远规划,不同阶段的发展政策应有所侧重。[33]

二、中国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研究展望

(一)亟须解决的问题

1.界定相关概念及标准

已有学术研究并未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给出统一定义,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在规划设计、认定标准、准入机制等多方面仍不明确,缺乏科学的标准体系。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涵和外延十分丰富,跨行业特征明显,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会不断的产生新业态;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本身也具有较强的开放性。而关于集聚区的界定,我国很多地区仍采取“挂牌认定”的办法,该方法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易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北京、上海、青海、深圳等地出台的地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标准,对集聚区的认定标准不一而足。概念及标准的制定,便于产业发展数据的采集和处理,利于正确把握产业联系等产业实际发展状态,利于制定精准合理的管理机制,为集聚区的发展创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

2.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

结合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情况来分析。第一,政府主创模式存在一定弊端。一方面,“十一五”以来建成的集聚区大多属于政府主创模式,往往肩负着地区发展政绩与地区形象的重任,在发展过程中过度强调发展数量而非发展质量,缺乏坚实的发展基础及长期合理的规划;且在这一过程中,本就极少的自发形成的创意产业集聚区由于自身规模较小或不符合地方政府快速发展的目标,难以得到政府扶持,相较于政府主创型集聚区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最终走向衰败。另一方面,开发过程杂乱无章,地方政府忽视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追求规模,无序开发,同质开发,导致产业集聚区泛滥,缺乏竞争力。第二,存在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监管。在产业发展过程中,部分企业以集聚区为幌子,打擦边球进行房地产开发,违规获利,产生权力寻租问题;自发行成的集聚区往往缺乏整体及长远的规划,规模较小,难以形成品牌,缺乏竞争力,需要政府的引导和管理。

3.认识集聚区发展规律

宏观经济及城市发展水平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开发有明显的相关性。[19]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是经济社会及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不是一蹴而就的,只有当城市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才能为创意产业集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现有学术研究缺乏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得以建立和发展的基础条件的定量分析,缺乏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律的精确定位。

(二)后续研究展望

1.突破地理空间的局限

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蓬勃发展新时代,“互联网+”使产业发展突破时空的限制,不再局限于条块分割的地理区域。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生产、流通、交易的数字化平台得以建立,使文化创意产业构建线上集聚区成为可能,网上创意产业集聚区与线下实体经济相结合形成立体产业发展系统是必然趋势。未来学术研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探索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新路径。

2.重视集聚区特色的开发

创新和创意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集聚区的创意氛围及自主创新能力是集聚区的生命线。文化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最根本、最长远的历史底蕴,是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精神基础。在我国当前无序开发、同质开发的集聚区中,文化特色的缺失是重要问题;文化亦是“新常态”下我国转型升级的核心要素之一。未来学术研究要注重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文化特色开发的研究,注重创新创意激励机制的探索。

3.重视跨界融合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的根本是通过跨界促进不同行业与领域的合作与融合。一方面,当前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在与其他产业的合作互动方面表现欠佳,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有限,实践需要产业融合发展。另一方面,文化与创意的包容性和开放性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独特优势,文化与创意渗透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为新业态的产生提供了多种可能。未来学术研究要充分把握文化创意产业特性,完善产业合作互动机制,探索跨界融合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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