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统筹提高农民四个方面的收入
2019-06-21
决策探索 2019年11期
国家发改委:统筹提高农民四个方面的收入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如何让农民富起来”这一问题,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城乡融合发展处处长刘春雨表示,《意见》明确提出,必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鼓励勤劳致富,统筹提高农民的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个方面的收入。
第一,在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方面,一方面要大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减少从事农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另一方面针对没有落户城镇的农民工,要从优化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素质这三个方面入手,来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第二,在农民的经营性收入方面,既要完善财政、信贷、保险、用地等政策,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收入,又要提高职业农民技能,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筹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第三,在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方面,要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并且把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成员,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第四,在农民的转移性收入方面,要履行好政府的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强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公共财力保障,实现城乡间收入分配格局的不断调整和优化。
国办: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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