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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之后才明白

2019-06-21游宇明

新湘评论·下半月 2019年5期

游宇明

小时候,总有一种感觉,我家的规矩多。有些事别人家的孩子做了,风平浪静;我们做了,“电闪雷鸣”。说句并非矫情的话,做我父母的儿女不容易。

待人要讲“礼性”,这是规矩之一。这些“礼性”包括:见了人要喊,辈分高或年长的喊爷爷、奶奶、伯伯、伯母之类,辈分相同或年龄跟自己大致相当的,就叫兄弟姐妹。别人交东西给你,必须双手接过,不得单手去接。家里来了客人,要起身相迎,倒茶递烟,客人告辞,至少要送到地坪,平时来得少的亲戚还得送到路口。夹菜只能夹自己面前的,且吃饭不能发出声响。其二,绝对禁止赌博,赌物赌财都不可以。父母认为赌博的人家没有一户是过得长久的,赌赢了,觉得錢是天上掉的,花天酒地;赌输了,到处借钱,谁都瞧不起。偷盗更是“触犯天条”的事。小时候,只要看到我们口袋或书包里多出了东西,父母总要东审西问,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如果东西是捡的,就会要我们交给老师处理。不照着做,便会挨打。我母亲最喜欢讲一句话,叫“做贼从瓜起,痨病从花(老家人称哮喘为“扯花”)起”,意思是说,一个人不能贪小便宜,否则,就会有灾祸。

有一件事让我刻骨铭心。十五岁那年,父亲去了外地搞副业,中秋节前夕,寄了一百五十块钱回来。母亲给了我一枚她的私章,叫我去离家十公里的甘棠铺邮局将汇票兑了。我走了两个多小时的山路,到了邮局,在柜台上将汇票递进去,那名四十来岁的女工作人员一边干活,一边跟熟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结果数了十六张十元的票子给我,那时尚未发行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的纸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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