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企业为中介的农村金融联结:成因、机理与对策*
2019-06-21肖萍,张扬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19年5期
肖 萍,张 扬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 450046)
0 引言
要真正做到乡村振兴,就必须激发农村各类资源要素的潜能和各类主体活力。中共中央多次强调要进一步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力度,增强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等金融组织活力,提高服务“三农”的强度。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面临着脱农倾向明显、区域发展不平衡、对中低收入农户扶持不足和基础设施落后等四大问题,而信贷市场的趋利性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市场失灵,政府政策性金融供给不足却又造成了政府失灵。这种“双重失灵”造成了农村金融供需失衡,金融需求缺口为非正规金融繁荣与快速发展提供了空间。而农村金融需求的超强性与政府对非正规金融监管超难性,使农村金融非正规金融市场具有超高市场风险。近几年来,农村金融联结已经成为盘活农村金融资源的重要方式,在优化农村生产要素配置,提升帕累托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乡村中介的金融联结的重要模式之一,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发展迅速。因此,深度剖析这种联结模式,对农村金融创新具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1 文献综述
1.1 金融联结动因及模式研究
Stiglitz(1989)等提出了政府适当介入、借款人组织化并与金融组织联合能解决农村信贷市场的失灵问题[2]。在格莱珉乡村银行小组贷款的实践也证明了借款人组织化,能够有效解决农村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Ghata and Guinnan, 1999)和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问题(Coat, 1995)同时也证明了民间信用关系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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