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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的保护问题研究

2019-06-18李国华

活力 2019年5期
关键词:土地流转农村

李国华

[摘要]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土地为农户最基本利益,也为农民最重要的经济来源。随着近几年农民土地流转中,农民利益被侵害问题逐渐突显,农民切实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对城乡一体化建设造成阻碍。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文章首先对农村土地流转含义予以介绍,其次对加强农民权益保障措施提出几点建议如坚持自愿流转原则、坚持有偿流转原则等,望借此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农民权益

近几年为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效流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相继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刘农民于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其中强调农村土地流转须结合农民个人意愿,不可对农民合法权益予以侵害等。但制度于实际执行中,因受欠缺健全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度低等因素影响,农民合法利益并未得到有效保护。所以,需对相应制度予以健全,并制定行之有效措施,对农民土地利益形成保护。

一、农村土地流转含义

农村土地流转即为农村土地于合法范围内所开展的流转活动,其中土地即为农村家庭所承包土地;流转即为农村居民借助合法方式,将家庭所承包土地经营权转让至经济组织,或其他农村居民,此交易活动中仅对土地经营权予以交易,并非为承包权。借助农村土地流转推动农村经营形式现代化、集约化及规模化发展,此也为社会经济发展至相应阶段的产物。农户于土地流转中享有四项权益,分别为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收益权、流转自主选择权及知情参与权,土地使用权即指农户虽不具有土地所有权,但集体组织具备土地所有权,农村居民作为集体组织构成部分,具备土地使用权。于城乡一体化建设中通常会产生占用农村宅基地、农耕用地等现象,此时需予以农户相应补偿;土地流转收益权,即指使用者于使用土地时需向农民支付相应费用。农民借助土地有偿转让方式获取收益具备合法性,任何个人、组织均不可剥夺;流转自主选择权即指农户于土地流转过程中占据主体地位,任何组织、个人均不可强制要求农户转让土地;知情参与权即指土地流转前土地使用者需将土地使用相关情况向农户予以告知,若使用者于土地使用过程中做出不合法、不合理行为时,土地使用权所有者也可参与管理活动中。

二、加强农民权益保障措施

(一)坚持自愿流转原则

政府为权利代表,部分政府为确保自身利益,通常缩减给予农户的土地补贴或相应赔偿,损害农民利益。民营企业为利益代表,为减少企业运营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通常会采取压低土地租金,甚至采取部分过激手段,强制农户转让土地。事实上,我国现阶段所行法律中,并未针对保护农民土地制定健全法律法规,对土地所有权问题也并未予以明确,产生法律漏洞。正因此类现象存在,为各企业、政府部门缩减农民利益创造条件,而农户为获取长远利益,仅能放弃被损害利益。因此,于土地流转过程中坚持自愿流转原则尤为必要。无论农户是否处在劣势地位,均应具备自L选择权,企业、政府应对农民个人意愿予以充分尊重,不可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农民自主选择权。土地流转期限、用途、方式均应结合农户意愿,不可采取非法强迫手段。政府及相关责任人均应对农民进行正确引导,将土地流转过程及其中所涵盖的相关利益均应向农户详细告知,将选择权交至农民,应将农民意愿作为重要参考,不可强制。

(二)坚持有偿流转原则

市场机制不健全、农户自身劣势地位也为致使农户权益遭受损害的主要原因。因市场机制不健全,难以将价格机制优势予以充分发挥。同时,因农户受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对合同、法律知识等认知较为欠缺,维权意识薄弱,政府、企业易利用此点借助其他手段对农户利益予以侵害。加之农户自身知识能力有限,对土地增值、发展并未具备预见性,易导致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针对上述现象,首先政府应创建健全市场机制,为农民营造公平市场交易环境,所流转土地也可于市场中得到对应价值。除此之外,还应将生产要素、土地及劳动力等资源予以合理配置,生产者也可将生产规模控制于合理范围内,方可于一定程度上保障土地流转得以健康发展。同时针对农民土地流转须予以相应赔偿,如可予以分红、相应租金、转让费等,政府、企业不可以任何原因克扣农民土地补偿。此外,土地流转需于合法基础上展开,于国家所规定法律范围内,对国家方针、规定予以充分遵守,土地使用性质、用途不可违反国家法律。土地转让过程中,应对流转程序、手续予以严格遵守,如合同签订、手续登记及其他相应土地管理活动等,均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开展。仅有如此,方可实现土地流转的透明化、公开化程度,保障农民权益。

结语

综上所述,土地为农民最重要资产,也为农民生活的重要保障。随着现阶段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农民土地碎片化作业方式已难以充分满足社会发展所提出的实际需求,大量农民借助出租、转让及转包等方式将土地予以流转,获取相应利益。由此也逐渐推动农村土地集约化及规模化作业,实现现代化土地经营。但于具体流转过程中,尚存在部分问题对农民合法利益造成侵害,阻碍城乡一体化发展。针对此现象,政府部门、企业应对农民自主意愿予以充分尊重,坚持自愿流转及有偿流转原则,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参考文献:

[1]洪名勇,郑丽楠.农地流转中农民权益损害——基于巴泽尔产权理论的经济分析[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9,40(01):14-20.

[2]许金.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的保护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29(03):205-206.

[3]李虎平.農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的损失及保护——基于甘肃陇西县的调查[J].中国农业信息,2017(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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