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大型百货企业买手制转型的困境与突破

2019-06-13赵晟玮许智涵蔡武晋

商情 2019年12期
关键词:企业

赵晟玮 许智涵 蔡武晋

【摘要】本文结合我国大型百货企业买手制的定义、类型及发展现状,当前我国大型百货企业盈利空间逐渐压缩的现状,以买手制的角度分析,我国大型百货企业在当前互联网经济竞争激烈、企业自身经营模式雷同的情况下,如何转型、创新,为企业在自身环境中,如何转变困境寻求突破提供意见和建议。

㈠我国大型百货企业买手制的定义

根据美国政府《零售贸易普查》中的规定,百货商店是指至少要有25个雇员,能提供各种包括服装和纺织品、家用纺织品和布类产品、家具和装饰品及器皿等商品的商店。我国1998年颁布的《零售业态分类规范意见》,百货商店是指在一个大建筑物内,根据不同商品部门设销售区,开展进货、管理、运营满足顾客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需求的零售业态。

对于百货的“自营”概念,杨大筠认为有两种形式:自主经营和自有品牌。其中自主经营,由百货公司买手决定采购什么品牌、放在哪个楼层卖。而自有品牌是百货企业自己采购初级产品进行深加工,制作出符合当地消费者需要的产品,形成自有品牌。

买手是掌握着大量信息、了解行业规范、对货品及市场的反映具有敏锐的嗅觉和预见性,为满足消费者的购买需求而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组织和整合货源,并通过加价销售为公司或个人赚取一定利润的专业团队或个。企业由买手低成本整合各种资源经过加工处理,然后由卖手高价销售出去,从而完成了低进高出的增值过程和功能。……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敢为人先的企业——超惠投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