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新能源助力乡居生活发展
2019-06-13撰文郭中华肖绪文尤完方千春
中华民居 2019年2期
撰文郭中华 肖绪文 尤完 方千春
供图杭州市淳安县大墅镇人民政府 方千春 姜浩强 向明(部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要着力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深化农村能源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清洁高效、多元互补、城乡协调、统筹发展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进一步实施,各地已初步探索出了『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生物质能源利用』等适宜乡村发展的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实践表明,选择适宜的乡村新能源发展模式,定将有效推动乡村居住生活条件的改善,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宏伟蓝图中,新能源革命占据着重要位置。新能源的发展是构建乡村能源体系的重要着力点。长期以来,我国乡村的生产和生活能源以煤和电为主体,甚至部分地区仍以秸秆、柴草等为生活能源,新能源所占比重较小。目前,广大乡村地区依然存在着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能源利用形式落后、能量利用效率低等问题,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很突出。
事实上,乡村地区存在着许多引进新能源的空间,如屋顶光伏发电、家庭沼气能源利用等。新能源使用将为村民的取暖、洗浴、餐饮等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方便。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实施,能源作为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将成为影响乡村绿色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我们必须寻求适应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新能源供给形式,以更好地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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