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的“提名奖”
2019-06-11刘江滨
刘江滨
一个朋友获得了一个大奖的“提名奖”,祝贺不祝贺倒让我犯了难。按说,能杀出重围、获得提名,已相当不易,值得庆贺;但是,毕竟是“只差一步到罗马”,好不容易到了城外,硬是没能进城门,真叫人扼腕叹息,深感遗憾。到了这个地步,恐怕遗憾多于欢喜,能高兴得起来吗?这个时候祝贺他,不是给他添堵吗?
如果是这样,“提名奖”设立的效果与初衷恐怕事与愿违。本想是给没能获奖的人予以安慰和鼓励;可结果,可能更让人难堪。
那么,“提名奖”是个什么奖呢?一般来讲,参与某项大赛或大奖评选,先报名,经过有关组织或机构筛选初评,最后形成数量不多的候选名单进入终评;这个候选名单就叫“提名”,从中产生获奖人。如果落选了,就给予“提名奖”,使落选的人获得精神和情感上的慰藉和补偿。但是说白了,“提名奖”就是没获奖。
如此说来,“提名奖”就是一个怪胎———明明落选了,没评上,还给个奖,这不很可笑吗?既然是大赛或者评选,那就肯定有胜出和落选,这是常识;参赛者肯定也会抱着“一颗红心两手准备”,获奖了得意,落选了失意,也是常情。为了安抚失意者,把“提名”变成“提名奖”,虽然我们并不否认组织者的善意和仁慈,但显得拖泥带水,对规则缺乏必要的敬畏。任何事情,一搞变通就变了味道。而且,获得“提名奖”的人显然对这个奖不会产生兴致,也就难以领这个情。那么,组织者的善意和仁慈岂不是放空了吗?
其实,组织者不要低估了落选者的素质和承受能力。没有获奖就是没有获奖,失败就是失败,这世界上每天都在发生许多事情,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每个人都必须面对。记得当年央视有一档“挑战主持人”的栏目,我很欣赏主持人马东对失败者说的一句话:“可能你很委屈,可能你不服气,但是你被淘汰了!”干净利落,清清爽爽。
和“提名奖”类似,许多大赛或大奖还有一个“优秀奖”。“优秀奖”大多是在等次之外的一个奖项。一二三等奖名额有限,优秀奖可“若干”,一般媒体在发布消息时,会列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而优秀奖常写个“略”。这里面同样也有一个问题:什么叫“优秀”?词典上的解释是“品行、学问、成绩等非常好”。我们上小学的时候,作文成绩分成优、良、可、差四等,优秀从来就是最好的、顶级的;“优秀奖”却分明成了不够好的了,这岂不颠覆了“优秀”一词的本来含义?还有,有的大奖不设等次,获奖的就叫优秀作品奖,这原本符合“优秀”的本意,但又与人们如今常用的“优秀奖”的意思产生混淆,大家会误认为你的作品不够好。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与现在评奖太多、太滥有关。获奖尤其是获得重量级的大奖,似乎是对获奖者全社会全方位的肯定,其鼓舞作用是巨大的,自然也跟名气、待遇、升迁等现实利益密切相关,当然人人看重,个个争取。因此,一些跑奖、拉票的负面新闻也时有所闻;这败坏了社会风气,亵渎了奖杯的神圣。
“提名奖”“优秀奖”虽然与负面无涉,但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想让更多的人蹭蹭亮、沾沾光,体现了一种利益均沾的平均主义思维,实际上,这种做法溢出了规则的边界,淡化或消解了评奖的严肃性。
今年中国作协评选鲁迅文学奖,每种体裁都有上百部作品参与评选,最后各类分别有10部作品获得提名,终评时从每一类中评出5部获奖作品。这个评选办法就很规范,获得“提名”即候选作品进入最终角逐,落选的作品也并没有颁“提名奖”。其实,“获得提名”而不是“获得提名奖”,才是正确做法,如頗有影响的奥斯卡奖即如此。所以,遵守规则,正本清源,让评奖规范化、刚性化,别再设什么“提名奖”这种多余而可笑的奖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