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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重拳打击自媒体“网络水军”违法犯罪关闭各类网络大V账号1100余个

2019-06-11

中国防伪报道 2019年2期
关键词:沈某水军有偿

针对自媒体“网络水军”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情况,为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18年,公安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依法深入开展侦查调查,成功侦破自媒体“网络水军”团伙犯罪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7名,关闭涉案网站31家,关闭各类网络大V账号1100余个,涉及被敲诈勒索的企事业单位80余家。

近年来,以一些自媒体为代表的“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日趋活跃,其打着“舆论监督”“法制监督”“社会监督”等旗号,与不法网站和少数媒体内部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大鱼号、百家号等网络账号,以及境内外互联网上的自建网站和通讯群组,频繁组织实施大规模有偿发帖、有偿删帖、有偿公关、有偿操控舆论等网络行为,涉嫌从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互联网秩序,干扰国家对互联网的正常管理,危害传统文化、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对此,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对“网络水军”持续开展专项打击,有力震慑了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广大群众和受害单位举报自媒体“网络水军”突出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查清了“网络水军”灰色产业的人员构成、运营模式、盈利模式、活动特点,发现了一批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自媒体“网络水军”人员构成相对复杂,一是核心人员,主要包括网络公关公司及其雇用的“写手”和“水军”。网络公关公司是“网络水军”的幕后老板,负责接受“客户”请求,策划组织网络炒作、有偿删帖等活动;“写手”熟悉网民心理,专职撰写、提供炒作素材;“水军”是网上炒作活动的具体实施者,以网上有偿发帖牟利。二是上游人员,即“网络水军”业务的需求者,主要包括广告商、委托人、爆料人。广告商通过“水军”炒作提高其投放广告的点击量;委托人、爆料人提供炒点,通过“水军”攻击炒作指定单位、人员,达到某些诉求。三是下游人员,即“网络水军”业务的辅助实施者,主要由专业推手、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和知名网站“内鬼”构成。专业推手往往是一些网络“大V”“网红”等,借助自身在“粉丝”中的影响力,为炒作活动站脚助威;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知名网站的“内鬼”(如编辑、版主)主要是协助“网络水军”删除、置顶帖文等,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据介绍,自媒体“网络水军”的盈利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有偿删帖。非法建立小型网站,针对地方企事业单位、个人,依托爆料人捏造事实、甚至恶意诽谤,并利用网络推手大肆炒作,胁迫涉事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出钱“了事”。二是有偿发帖。借助开办的所谓互联网公司,承接“客户”发帖业务,通过雇用的“网络水军”,有目的有计划地大规模炒作。三是非法广告宣传。通过雇用的“网络水军”,并依托有关系的“网络大V”、知名博主、论坛版主、网红等,为“客户”转发非法广告、扩大宣传效应。四是恶意传播木马病毒,提高点击率。通过将木马植入网页,刷新网页点击率以博取广告商“眼球”,招揽业务、获取经济利益。

自媒体敲诈勒索作为传统“网络水军”的变种,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作案手段隐蔽,手法隐晦。一些自媒体“网络水军”团伙为规避打击,将涉案网站搭建在境外,使用虚假身份办理银行卡、支付宝、财付通、4G网卡,作案手法专业,已形成集假网站制作、假身份销售、假银行卡账号办理于一体的非法产业链条。二是冒用新闻媒体名义,借助虚假新闻网站进行炒作。犯罪团伙通过网上搜索企事业单位负面信息,发布或威胁发布负面贴文炒作,形成舆论压力,实施敲诈勒索活动。虚假新闻网站往往被冠以“法制”“中国”“中华”等字眼来制造影响力。三是真假记者勾结串联相互作案。真记者主要是借助其记者身份与受害单位接触,假记者主要从事目标选择、炒作等非接触性工作,不直接索要钱财,而是通过“报刊费”“广告宣传费”“会员理事费”等名义变相实施敲诈勒索。

在公安部的组织指挥下,江苏、广西、河北、北京、安徽、陕西、福建、江西、山东、云南等地公安机关先后针对“法制新闻网案”“准夸网案”“安徽阜阳王某等人敲诈勒索案”等重点案件采取收网行动,抓获了一批自媒体“网络水军”涉案人员,捣毁犯罪窝点数十个。部分涉案人员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批重点案件已经被移送起诉,其他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天津首例“网络水军”删帖案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网吧内揭开“冰山一角”

2017年11月,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公安分局海滨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某网吧进行检查时,发现坐在角落里的一名男子神情紧张。民警随即依法对该男子进行盘查,发现他并不是网上通缉的逃犯。就在民警对其反常举动感到疑惑时,该男子试图将电脑屏幕上的网页关闭,后被民警控制。

经查,该男子登录的是一个网站的后台操作平台。他交代,他是受人雇佣,帮助公司或当事人删除对其不利帖文。随后,民警在该男子租住的房屋,将其同伙抓获。

宝坻公安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民警深入侦查,发现这是一个以网站为核心平台的“网络水军”团伙,该团伙业务遍布各大网络论坛,他们通过社交软件与“上级”联系,在快速删帖后,会得到一定的酬劳。该团伙服务范围覆盖整个互联网,具有“地域范围广、人员数量多、违法业务多”等特点。他们所拥有的网站主要业务包括:利用手中的网络资源大肆群发广告,炒作网络事件及论坛“灌水”,“收钱”为客户联系网络资源删除特定网站信息等。

抽丝剥茧主犯“浮出水面”

经过调查走访、串并案情,专案组发现这个犯罪团伙成員分布在全国各地。2018年3月初,专案组在湖南长沙市抓获了该团伙的成员张某。张某交代,他主要工作是保证网站首版是正常的内容,清洁首页。

随着调查的深入,案件侦办也越来越难,如相当一部分曾经找该团伙删帖的公司或当事人都不愿作证,这给案件的侦办带来不小的难题。2018年6月2日,专案组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该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沈某正在河北省雄县活动。专案组立即驱车前往雄县展开抓捕。6月7日,专案组将沈某以及两名同伙抓获,并在三人租住地查获三台电脑、四部手机。

利益链条涉及九省市

在半年多的时间里,专案组辗转北京、河北、上海等九省市调查取证,行程五千多公里,摸清了以沈某为骨干的犯罪团伙全部犯罪事实。36岁的沈某是北京某名牌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原本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拿着较高的薪水。工作中,他发现很多公司或当事人都有删帖的需求,于是建立了专门的网站,网站通过搭建网民与“网络水军”之间的桥梁,以抽取任务佣金的方式运营,即网民在网站注册成“雇主”“网络水军”注册成“推广服务商”“雇主”通过网站发布任务,内容多为社交圈转发、广告软文、投票活动等,其中不乏淫秽、诈骗、赌博及谣言等信息;“推广服务商”认领任务,并通过平台反馈任务完成情况,“雇主”负责审核任务完成度并结算佣金。在很短时间里,沈某一人就非法获利2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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