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生态文明建设中加强法律监督的意义

2019-06-01刘利红

智富时代 2019年4期
关键词:监督制度环境保护文明

刘利红

【摘 要】加强生态法治建设,形成良好的法治秩序,是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根本保障。法律监督的开展有利于生态法治秩序的维护,法律监督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主要体现在:法律监督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保障、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的实现要靠法律監督、加强法律监督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迫切要求、司法监督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法律监督

一、法律监督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实现党的十九大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必须以法律监督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制度导向,使得各种不同的利益诉求以及生态矛盾纳入自然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范围内,以制度建设应对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重视法律监督制度的建立的原因是法律监督的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持是发挥法律监督效力不可缺少的重要辅助因素。

一方面,建立良好的法律监督制度并确保其实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护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协同发展,生态文明法律监督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永恒利益,而不是部分人的利益。生态文明法律监督制度就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规矩,是为保护生态环境而设计的行为规范和约束标准。法律监督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基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发展需要,应当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监督的相关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解决我国快速发展过程中环境问题的客观需要。

另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在要素构成、组织结构、典型特征和评价体系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只有借助制度建设,加强顶层设计,才能更好地将生态文明理念贯彻其中,并落实到法律监督的各个领域。生态文明制度的建设并不是单独进行的,它的建立与完善和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改革与进步息息相关,通过一个统一的逻辑框架体系,加强研究的系统性与整体性才能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其次,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是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面对环境这一个由多种要素构成、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复杂系统,解决现阶段表现突出的资源环境问题,仅实施较为单一的对策、手段,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环境资源困境。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征,能够通过法律、规章、体制、机制、伦理、道德和习俗等形式体现生态文明理念,从而发挥其约束、规范、引导政府、企业和公众行为的功能。因此,制度建设是解决我国环境问题、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着力点。

二、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的实现要靠法律监督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中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监督”一词在当次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共出现23次,主要强调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对执法以及行政的监督等等。2007年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提出:“要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要在制度的约束和管理下用权,要使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13年11月,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监督”再次成为热词,在全文中共出现24次。2017年10月18日,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着重强调要“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提出“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这一系列的行动表明了党中央对于推进完善监督制度的坚定决心以及对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态度。由此可见,建设生态文明是新时代我国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全国各族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共同心声。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求我们必须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如果没有严格有力的法律监督,也就没有法治。法律监督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法律监督的目的在于实现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需要借助法律监督这一重要的手段,变革以往陈旧的观念并培养先进、文明的法治观念,创建和谐、公正的法律监督制度且使之不断完善,培养、提高每一位公民的法治素养,这将有助于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更好实现。

三、加强法律监督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迫切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法律监督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一直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环境法律监督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自然资源破坏日趋严重。虽然引起生态环境破坏的原因很多,但这与我国生态环境的法律监督的缺失有着必然联系,有关环境法律监督的缺失也严重影响了环境法的实施效果。通过建立统一的环境保护执法监督主体,有利于多个部门依照一定的法律依据进行环保监管,在明确各自的职权范围的前提下进行执法监督;加强法律监督,严格实施执法监督有助于有效惩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地方政府执法部门放任环境污染与破坏行为的现象;合理的具体监督制度的设置,对于提升监督效果、防范行政监督权的过分膨胀有着积极意义。

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十分艰巨,如果不能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文明的建设也将无法进行。法律监督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环境法律监督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关键一步。为防止环境保护工作中权力腐败、权力失控情形的发生,须通过法治途径、运用法治手段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生态文明的现实语境下,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就要完善环境法律监督,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四、司法监督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

生态文明是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新理念,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统一,是对工业文明的超越。司法历来是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的,它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司法监督能够有效地处理各种生态环境纠纷从而实现社会稳定与环境保护。同时,司法机关履行监督职权处理环境纠纷的活动,也是一个对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是否依法享有权利(力)和履行义务的法律监督的过程,这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在生态文明的建设方式中,国家司法机关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监督主体,司法监督是解决生态问题较为理想的选择和重要的保障。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1.3万件,督促5972家企业整改,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总面积14.3万公顷,索赔治理环境、修复生态等费用4.7亿元。” i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出台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等意见,制定环境公益诉讼等司法解释,审结环境民事案件48.7万件,坚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依法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1万件、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83件、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52件。”ii由此可见,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法治作为保障,司法机关的监督作为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有着积极作用。

注释:

i 曹建明,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http://www.spp.gov.cn/spp/tt/201803/t20180309_369886.shtml

ii周强,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87832.html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5-05-06(1).

[2]冯天.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的监督失灵及其对策[D].北京林业大学,2015.

猜你喜欢

监督制度环境保护文明
航天一体化独立质量监督制度的建设与实践
环境保护
请文明演绎
浅谈值班律师监督制度
漫说文明
基于环境保护的城市污水处理
对不文明说“不”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不要恢复,要重建——未来自然环境保护之路何去何从?
普兰店市:采取五项措施落实四项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