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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政府行为阻力与动力分析

2019-05-23汪玉莲王见敏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9年7期
关键词:政府行为劳动合同法阻力

汪玉莲 王见敏

[摘 要] 《劳动合同法》在实施前后引发了各界激烈讨论,该法实施的背景、法律伦理、实施时机、立法依据、法律条款直至实施细则均受到广泛质疑。文章从近八年来学者对劳动合同法的研究、实施后的动态进行研究,对该法实施过程中政府行为阻力与动力因素进行系统分析,认为该法实施过程中,政府行为短期表现为法律实施与调整的阻力,长期则为实施与调整的动力。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政府行为;阻力;动力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9. 07. 080

[中图分类号] DF4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9)07- 0193- 04

0 前 言

目前,我国正处于“刘易斯拐点”的中后期,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正在发生重大调整,农村可供转移的劳动力逐步减少,企业面临升级转型,社会法制逐步健全,制度安排已从“效率优先”转向“社会公平”。因此,从社会力量变化态势、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过程分析政府角色行为,分析政府在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的角色调整,对更好地服务社会转型、推动劳动关系的调整、促进社会整体和谐发展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

1 社会力量变化态势中的政府作用模型

1.1 社会力量变化中的政府角色

作为政府治理,劳动合同法在某种程度上弥补工会等劳动组织与集体关系的社会力量的不足,抑制了“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两极分化局面,推进了公平与正义,调整了宏观社会多主体行为的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劳动合同法出台至今已有8年时间,从微观到宏观的社会关系均发生较大变化;在微观层面,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博弈态势由“企业强势、劳动者弱势”转向趋于均衡;中观层面,劳动密集型企业与知识密集型企业之间的博弈态势由“以劳动者数量与规模换效益”的转向“以劳动者质量换效益”;在宏观层面,由“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制度与政策安排转向为“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博弈态势。

从社会力量变化态势、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过程分析政府角色行为,分析政府在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的角色调整,则是本文主要关注内容。

1.2 社会力量变化的影响因素

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涉及劳动权益包括财产权、安全权与安全权等多个方面,涉及到的领域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与行政等宏观领域,也涉及主体有政府、企业、第三方组织等中观领域,同时也涉及企业主、劳动者家庭与劳动者本人等微观领域;宏观、中观与微观层面各个领域均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互为阻力、互为动力的作用关系,其影响因素作用模型如图1所示。

2 博弈态势变化的政府行为阻力来源

2.1 政治阻力

2.1.1 立法体制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为立法权的运行体系和制度以及载体体制不完善,对劳动合同法起草队伍构建、征询意见与修订、试点地域选择、试点时机评估、实施前的社会宣传、实施后社会影响预评估等方面有所欠缺。

2.1.2 企业主的利益诉求与意见表达渠道欠缺

在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期间,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企业主对立法时机、立法内容、权益调整措施、实施方式等表达了自己的诉求与意见,但几乎未能被采纳并反馈到修订过程中。这使得企业主对其实施心存芥蒂,企业主成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初期抵制或规避的主体。

2.1.3 社会对劳动合同法存在单向度保护的政治认知误区

张五常等学者认为,劳动合同法是一种偏向劳动者的单向度保护的“恶法”,这种认知忽视了现实中劳资双方拥有的资源不平等、信息非对称、劳动交易过程不平等等一系列“资强劳弱”的社会地位,这种认知误区使企业主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产生潜在抵触情绪。

2.2 经济阻力

2.2.1 就业下降阻力

相对于国际金融环境,中国的高利率、高储蓄与消费外溢带来服务业就业下降的阻力;

2.2.2 参与全球合规化竞争的成本增加压力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范围更加广泛、要求更加具体,参与全球化竞争的企业合规经济成本因此而增加,进而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另外,企业守法带来的经济成本增加、违法成本低廉让企业有了规避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违法动力等也会给勞动合同法实施带来阻力。

2.3 法律阻力

2.3.1 立法的严谨性质疑压力

法律的推行一般要历经从无到有到规范化这一过程,但劳动合同法所调整的部分内容实现了从极不规范直接到规范,实现了超越现状的超前规范,法律调整的跨度过大,企业缺少调整的时机,经营成本陡坡式增加,很多用工与劳动权益保护不规范的企业面临倒闭风险;

2.3.2 法律配套问题

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内容涉及劳动法、社会保险、妇女保护与节假日管理等政策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与现有正在运行的政策法规冲突或无具体可操作性法规的现象;同时在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并实现可操作化;

2.3.3 法律条款本身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分布之后,其实施条例滞后了近9个月时间颁布,造成了该段时间内实施空窗期;同时,关于劳动关系、劳动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全日制工资结算和支付周期、劳务派遣等关键概念模糊;此外,禁止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设定违约金、竞业限制协议违约金的标准等条款存在争议,这些条款本身的问题导致了劳动合同法在实施中面临执行阻力;

2.3.4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时机的问题

首先,配套法律不够健全,说明了出台的时机存在超前现象;其次,2008年以前,中国经济仍是以资本集约型与劳动密集型为主体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大多数民营企业或多或少存在经营不规范、劳动者权益受损情况,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这些企业缺少逐步调整时间。

2.4 行政阻力

2.4.1 地方政府治理体制的阻力

受以GDP增长为导向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机制与分税制模式的地方财政体制制约,地方政府基于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地方税收、增进地方民生福利与行政执法人员的财政给养压力,对规模企业、就业与纳税大户的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选择性执行法、容忍与妥协,地方政府执法的动力大幅减弱;

2.4.2 地方配套政策与制度阻力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劳动主体等关键概念的模糊界定,以及关于劳动保护、节假日规定等条款的落实,需要地方政府制订与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地方政策与制度制订与否、与劳动合同法吻合程度、落實状况与修订的时效性影响到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的实施成效。

2.5 来自政府主体的阻力

2.5.1 中央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阻力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涉及国家社会保障统筹、捆绑于户籍制度的社会福利剥离改革的顶层设计、劳动者医疗卫生与劳动保护标准构建等多方面法规政策,中央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面临着体制与机制阻力;

2.5.2 选择性执法阻力

中国中西部地方政府可能迫于经济增长与财政收入的压力而妥协于企业违法行为,捆绑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地方就业与社会保障福利保障,需要地方政府的人力与财力支撑,让地方政府有了制订选择性劳动权益救助机制与选择性执法的动力;

2.5.3 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官本位意识阻力

基于地方政府管理机制与领导监督机制缺陷,地方政府领导基于GDP增长或权力寻租的需求,存在干预行政执法行为。

3 博弈态势变化的政府行为动力来源

3.1 政治动力

3.1.1 公民的民主与权力意识提升

随着公民整体素质的快速提升,对民主与权力的认知更加全面。当权益受损时,维权意识与欲望更加强烈,劳动合同法的推广与应用成本降低;

3.1.2 参政议政的体制逐步健全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念,提出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的比例,优化组成人员结构,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了民主法制化,让更多群众有更多机会表达诉求,从而监督地方政府提升行政执法与权益救助效率。

3.1.3 互联网的发展对于劳动者利益诉求路径的丰富与完善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让劳动者表达权益的方式更加便捷,也更容易通过社交网络以达到伸张自己权益诉求的目的。

3.2 经济动力

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经济动力主要体现在互联网带来的维权经济成本下降、参与全球化逐利的自主合规、违法的经济成本上升、转型升级带来的成本压力降低、土地与环境资源制约下劳动力资源价值凸现等五个方面。

3.2.1 互联网带来的维权经济成本下降

互联网由于其便捷性、开放性、共享性,降低了个人的合法的劳动权益诉求成本;

3.2.2 企业参与全球化逐利的自主合规性动力

由于企业全球化战略需要合法与合规经营,促使其主动遵行劳动法规;

3.2.3 违法的经济成本上升

由于政府执法力度加大、互联网维权的经济成本降低、民众权力意识的觉醒,让企业违法行为更易受到惩罚,违法的经济成本上升促使其主动守法。

3.2.4 转型升级带来的总成本压力降低

企业转型升级带来的技术进步,提升了产品利润,降低了劳动成本的压力,企业主动规避劳动法规的意愿降低。

3.3 法律动力

3.3.1 全民法律意识逐步形成

公民素质的提升与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逐步深入,全民法律意识逐步形成,包括劳资双方对法律的理解与遵行意识逐步提升,降低了劳动合同法实施的阻力;

3.3.2 法律配套逐步健全

随着社会保障法规、就业促进法规等配套法律法规的健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的法律基础更加坚实,实施的争议逐步减少,实施的阻力也逐步降低;

3.3.3 法律条款逐步完善

通过对劳务派遣条款的修订,以及通过经典判例与司法解释等隐性完善行为,降低了劳动合同法实施的争议。

3.4 行政动力

3.4.1 地方政府更加关注民生问题

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是民生的一部分,地方政府加强对民生关注,使得劳动权益保护更易引起地方政府的关注也更易获得政府的支持;

3.4.2 地方配套政策与制度逐步健全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全面推进,地方政府出台关于就业、节假日、妇女保护等地方政策法规,健全了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法律基础,降低了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地方争议;

3.4.3 行政权力的监督力度逐步加大

随着我国反腐工作全面深入,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力度逐步加大,增加了地方领导利用权力干预司法的成本与风险,行政干预劳动合同法实施的阻力得以减小。

3.5 政府自身动力

3.5.1 构建法治政府的动力

构建法治政府并依法行政则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基础,这将加大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力度,也将促进劳动合同法配套的相关法律政策制订与落实;

3.5.2 以绿色发展为主体政府绩效考核导向转变的推动力

绿色发展的核心理念为可持续发展,政府导向向绩效机制转变,降低了对经济增长数量的要求,也降低了对企业违法行为容忍度,执法的行政阻力得以降低;

3.5.3 网络监督的推动力

互联网的发展,对政府监督的民众参与度大幅提升,政府基于维护政府公信力的需要,不断加大劳动权益的保护力度。

4 结论与启示

无论是政府、企业与个体会表现出局部性、无意识性和个别化特征,但正是这种最真实的行动与生存逻辑,无意地推动着制度的变迁和发展。综合分析表明,从宏观层面,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过程中,政府角色的正向影响力逐步彰显,政府经济行为影响短期表现为阻力而长期表现为推动力;政府的法律行为与行政行为的正向推动力逐步提升,社会因素的影响较为复杂;此外,政府主体主观阻力有所减弱与客观推动力有所加强,动力因素与阻力趋向平衡。

主要参考文献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念》编写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念[M].北京: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4.

[2]信长星.关于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公平与效率问题的思考[J].中国人口科学,2008(1):2-10.

[3]中国工运研究所课题组.十二五时期我国劳动关系走势与应对之策[J].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12(10):3-15.

[4]李德齐.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应与其他法律制度衔接配套[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8,22(1):1-4.

[5]莫于川.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标准问题研究——兼论我国法制良善化、精细化发展的时代任务[J].中国检察官,2013,34(17):9-20.

[6]沈春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制化[N].光明日报,2014-11-06(01).

[7]萨其荣桂.刑事和解实践中的行动者——法社会学视野下的制度变迁与行动者逻辑[J].现代法学,2012,34(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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