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两官法”体现司法改革精神
2019-05-22法制日报朱宁宁
法人 2019年5期
关键词:法律
◎ 文 《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4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新的法官法、检察官法(下称“两官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修订两官法是全面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效的重要体现,也是全面推进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官、检察官素质水平,维护法官、检察官合法权益,保障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在新时代下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高要求的体现。
“我们这次修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全面推进检察官、法官的队伍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主任王爱立说。
充分吸收司法体制改革经验成果
1995年制定的法官法、检察官法是规范审判权和检察权运行主体,构建我国法官、检察官制度的专门法律。此次是继2001年和2017年两次修订之后的又一次全面修订,被业内称之为“大改”,具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
首先,修订两官法,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员额制管理等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上升为法律,确认和巩固了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工作,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保证司法公正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实施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取得了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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