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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巴

2019-05-16桐华

中学生百科·大语文 2019年11期
关键词:少女

文|桐华

陆励成从事金融工作,因为直接和钱打交道,人心的欲望被放大,兴衰沉浮转瞬,有人娶得有背景的女子平步青云,也有人孩子未满月就锒铛入狱,对你誓死效忠的朋友就是写检举信的人,夜夜同床共枕的妻子却日日保留着你的资金流记录……经历得越多,越让他渴望短暂地远离人群,自驾游成了他最好的休闲方式。

陆励成是中国比较早一批拥有私家车的人,从一辆二手北京吉普换到牧马人,在“驴友”这词还没被小资们流传起来时,他已经独自驾车跋涉过了大半个中国。

这次因为一个客户被请去公安局喝茶,上司暗示他暂时回避公司的业务。他决定自驾去接触一下青藏高原,早已习惯独来独往,可因为那是世界的屋脊,在朋友的强烈建议下,他联系了一个藏民做导游。

提起青藏高原,人们总是下意识地想成西藏,忘记了前面还有个“青”字。陆励成的目的地是西海——青海湖,那里是藏族的聚居地,据说沿湖水草丰美,牦牛成群,几十公里外就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六大圣寺之一——塔尔寺。

陆励成驾车从河西走廊出来,沿着315 国道,途经德令哈,奔向那个还没成为旅游胜地,却据说比任何一个旅游胜地都美丽的地方。

西北大地,千里戈壁,寸草不生,一望无际的荒凉。远处的昆仑山脉亘古伫立着,因为没有一丝绿意,山色灰郁死寂,显得苍老悲伤,像是一个等候征战儿子的老人,等了千百年,等得生命全化作绝望。柏油公路弯弯曲曲,延展向天际,两侧沙尘漫漫,在苍白的太阳下沉默如死亡。

前不见炊烟,后不见行人,前后左右不是灰的石,就是白的沙,四野荒芜。陆励成突然明白了沙漠戈壁中的汉子为什么都一腔热血,豪气干云,不把命当命,因为这样荒芜绝望的土地,如果没有炙热的血液,没有人能活下去。他的油门不禁越踩越深,沿着公路指示的方向奔驰,既像在努力逃离荒芜,又像在热情地拥抱荒芜。

牧马人的时速超过了200 公里,那车窗外呼啸而过的戈壁荒漠,让他身体内原始的雄性热血在沸腾。北京城中的牧马人只能算作一辆装配精良的驴车,可此时,牧马人化作了奔驰的骏马,是秦始皇的追风、楚霸王的楚骓、雄汉时的紫燕骝、盛唐时的照夜白,而他是金戈铁马的将军,是啖肉饮血的马贼,是穷途末路的刺客……

所有城市中那些不能一刀一枪、爽爽快快解决的斗争,都被呼啸的野风吹得烟消云散,陆励成第一次开车开得如饮美酒,酣畅淋漓,尘世尽忘。

猝不及防间,漫天漫地的野花如同海啸一般扑面而来,他的眼睛里五彩斑斓,绚烂缤纷,几乎令他窒息,脚下的油门也自然而然就松了,只眼睛不能置信地瞪着——在天与地的交接处,浮现出一湾蓝色的湖泊,与蓝天相接,浑然一体,可又绝不相同,一个轻盈灵动,一个潇疏旷达,仿如双姝并立,难分轩轾,相得益彰。

在蓝色的周围,由远及近是铺天盖地的草甸野花,无边无际、无穷无涯。只闻铜铃叮当叮当响,陆励成循声望去,一群牦牛大摇大摆地从草甸深处走来,陆励成一个急刹车停住,牦牛看都不看他,慢悠悠地穿过公路,又走进草甸深处。

从千里戈壁到万丛花开,好似转瞬间,天地从沉沉暮年的老人变作了菁菁芳华的少女,陆励成索性下了车,站在公路边眺望。

远处,一个藏族少女策着马疾驰而来,绿草如茵,繁花似锦,蓝天高旷,白马奔腾。马蹄起落间,长长的辫子上下舞动,鲜艳的藏袍迎风飞扬,她就像一只矫健的鹰。

陆励成呆呆地看着,忘记了置身何处。

少女直冲他而来,一丈开外才勒马停住,马术十分精湛。她居高临下地打量着陆励成,像是土司老爷的小姐审视着侵入她领土的不速之客。

陆励成毕竟走南闯北多年,又是职场上的人精,心中又惊又赞,脸上却未露分毫,从容地摘下Gucci 太阳镜,微笑地看向少女。她也许不懂汉语,但是微笑是人类共通的语言。

少女眼神清亮,腼腆地一笑,脸颊微微发红,似乎想要下马,可鬼使神差地竟然身子一斜,狼狈地掉下了马,在陆励成脚下,摔了个四脚朝天,刚才纵马疾驰的矫健气势荡然无存。

不等陆励成伸手,少女一个骨碌从地上迅速爬起,脸涨得通红,用发音古怪的汉语结结巴巴地说:“我是当巴,你是陆励成吗?”

陆励成忍着笑说:“是我。”原来这个姑娘就是朋友特意帮他找的导游,他礼貌地伸手,想握手,姑娘却视若不见,翻身上马,指指隐在草中的一条土路说:“跟我走。”

陆励成愣了一愣,不禁笑着收回了手。他和朋友提的要求是尽量原始质朴,看来朋友完全做到了。

车停下时,陆励成刚把两件行李拿出后备厢,当巴一手拎起一个,大步走向屋子,比城市里的很多男人都干脆利落。陆励成连车都顾不上锁,急忙跟上去:“我来,我来!”

当巴把行李放到屋子中:“你睡这里。”

当巴的家非常简陋,一个大炕,两张长长的木板桌,没有电视,也没有其他电器,只有一个边角都磨得掉了色的老式军用收音机,墙上一边挂着活佛持念珠像,一边挂着毛主席像。唯独炕角的一口黑木雕花箱子,和所有家具都不配套,看着有些年头了,可依旧很精致。

“谢谢。”陆励成对当巴道谢。

当巴脸红了红,一声未吭,转身出去,过了一瞬,端着一碗热奶茶进来。陆励成双手接过:“这一带有什么景色比较好的地方?”

当巴两只眼睛忽闪忽闪,似在思索:“到处都一样,不是草就是湖,很多人去塔尔寺磕头,有汉人在海子边做生意,可以租了船去玩。”

“你每天都做什么?”

“我要看羊,还有牦牛。”

“你怎么会做导游?”

“我不是。叔叔的一个城里朋友说有个朋友的朋友来玩,借住一个星期,给的钱比卖几只羊都多。”当巴说着竟然十分不好意思,眼睛看向了别处,双手不安地在裙子上搓来搓去。

陆励成微笑着把话题转移到了别处,问着家里有多少只羊,来的路上看到的蓝色野花叫什么……当巴刚开始还很拘谨,可陆励成很会掌控气氛,没多久,当巴的话匣子就打开了,热情爽朗的本质显露出来,用着并不熟练的汉语,连比带画地和陆励成说着她的生活。

傍晚时,当巴的妈妈从外面回来,因为常年的辛苦劳作,身子微微佝偻着,皮肤黝黑,脸颊却因为高原的日晒泛着紫红,看到陆励成立即咧着嘴笑,她不会说汉语,可那笑容真挚、简单、热烈,陆励成也省去了一切客套,就是回报以笑容。

当巴的妈妈做了拿手菜,就一个菜,一大盆地摆在桌子上,盛菜盆子比脸盆还大,装得满满当当。当巴用藏语说了个菜名,还一再用汉语重复着很好吃,几乎是欢欣雀跃地盯着他。

陆励成也满怀着期待夹起一块肉,刚吃进嘴里,冲鼻的酸腥味令人难以下咽,可看着当巴期盼的目光,当巴妈妈热情的笑容,他忍了一忍,把肉嚼都没嚼就硬咽了下去,又赶着喝了一大口青稞酒,含着酒,笑着对当巴妈妈竖竖大拇指,当巴和妈妈都大笑起来。

藏民的饮食风俗以肉、奶为主,几乎完全不吃蔬菜,陆励成这顿饭吃得滋味十分复杂,幸亏当巴和母亲都很单纯,陆励成又早就是心里一套、脸上一套的职场精英,所以“宾主尽欢”。

第二日清晨,喝过酥油茶,吃了点青稞饼,当巴带着陆励成去草场转悠,一边说:“我们藏民清晨出门放牧,下午回家,中午都是不吃饭的,可我和妈妈说了要照顾你,中午妈妈会做很好吃的菜。”

眼前的草原美景在陆励成眼前淡去,变成了一大盆不知道用什么调料烧制的大块大块的肉……如果不解决吃饭问题,这一周只怕再美的风光都难以享受了。

陆励成是个雷厉风行的人,意识到问题就立即解决:“我要去镇上办点事情,今天就不用你陪我了。”

当巴很爽快地去牵马:“好,那我今天也不收你的钱。草原上的路难认,我依旧在西海子边等你。”

夕阳把西海和草地涂染成橙金色时,陆励成回来了。

草原上天连着地,地连着天,草连着水,水连着草,只一群群的黑色牦牛、白色羊群略微分明,别的一切都在浩瀚的天地间变得渺小而模糊。

陆励成站在车旁,四处张望,都没看到当巴。可当巴却不知道怎么就看到了他,迎着夕阳,驾驭着白马疾驰而来。

其时,天高地阔,夕阳斜映,湖光潋滟,草翻云涌,当巴隔着老远,就挥舞着手,热情地又叫又笑。此情、此景、此人美得浑然天成、暖入心脾,陆励成知道这样的时刻在生命中并不多见,人会老,情会变,就连这本该亘古不变的景致只怕也迟早逃不过旅游开发,于是,怀着一点淡淡的哀伤,一动不动地静静地凝视着。

当时,当巴看到天际独陆励成一人,背对夕阳而立,他身周草色如烟,落日若金,云霞夕霏,流光漫天,他的面容模糊,身影却清极冷极,黑色的牧马人沉默地盘踞在他身旁,犹如一头守卫主人的远古神兽。当巴心中别无他念,只觉得开心。

两人回到家里,陆励成问清楚厨房在哪里后,就开始卸货。

当巴目瞪口呆地看着陆励成把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西红柿、黄瓜、青菜、鸡蛋……一件件搬运进了厨房。

陆励成笑着说:“我们汉人的规矩是你做了好吃的请我,我也要亲自下厨做好吃的请你们,这叫礼尚往来。”

当巴点点头:“我明白礼尚往来的意思。”

陆励成挽起他Brooks Brothers 的休闲羊毛衫开始干活,切菜、打鸡蛋、揉面、醒面、扯面……

当巴看得眼花缭乱,不停地问着:“这个是做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当水灵灵的蔬菜下进热油锅的一瞬,激溅起的油烟和噼里啪啦的声音甚至把当巴吓得往后跳了一步。

四个多小时的车程之外就是现代化的城镇,不繁华,但该有的也都有,很难相信当巴是一个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可是她的表情就像一个孩子突然不小心推开了一扇窗户,看到了一个她从来不知道的世界,每一件异常正常的事情在她眼里都无比新鲜,所以她不停地提问,问题笨拙可笑,陆励成却异样耐心地仔细回答。

当陆励成忙活完,当巴帮着他把三道菜一道汤小心翼翼地端上了饭桌,眼神依旧很雀跃期盼,只不过盯着的是自己的母亲。陆励成对自己的厨艺很自信,可昨天当巴她们眼中的美味佳肴对他而言难以下咽,所以他实在不知道自己眼中的美味佳肴是否也会变成当巴和当巴母亲的难以下咽。

当巴的母亲先小心翼翼地吃了一口扯面,嚼了几口,立即朝当巴点点头,当巴也忙开始吃,陆励成看到她埋着头,连吃了几口,满脸的赞叹,放下心来,笑道:“别光吃面,也尝尝菜。”

当巴和母亲吃得眉开眼笑,两人尤其爱吃西红柿炒鸡蛋,连盘子里的汤汁都端起来喝掉了。

陆励成看到她们毫不掩饰地欢喜到近乎粗鲁的吃态,从心底深处透出了高兴,她们给他的“奖励”让他觉得似乎他做得压根儿不是一桌普通的家常菜,而是满汉全席。不知不觉中,陆励成也甩开了膀子开始大吃大喝。职场中的人事倾轧渐渐遥远得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

那天晚上是真正的宾主尽欢。

赏析

桐华这个名字,对于年轻读者来说,应该并不陌生,她的成名作《步步惊心》及其改编的电视剧一度家喻户晓,其后创作的多本小说也被改编成电视剧,虽然依旧以奇幻、古风作品为主,但桐华本人有金融业从业背景,她的现代作品亦十分耐读。作者本人所受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与她秀丽古雅的文风形成有趣的对比,或许正是这种差异能将古今融合,让现代与复古碰撞,擦出别具一格的火花。

本文主人公是来自北京的金融业人士,通常情况下,作者会选用精准简练的语言描述此类人物,以求风格与人物背景相契合,但桐华通篇的行文风格依旧带着诗歌般的节奏,对大漠的描写仿佛有王维遗风。于是读者更能窥见这位精英人士富有诗意的内心,感受他对于自然、对于质朴生活的向往。而藏族少女当巴,便是这种向往的具象化。她年轻、热情、单纯、勇敢,她就像所有堵在晚高峰的城市中年人的一个梦。

于是,故事本身的真实性已经不再重要,当巴是否有原型?在荒无人烟的大草原上是否有足够原料让男主角做一顿荤素搭配的饭菜?当巴家是否能负担得起客栈的运营?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细节,作者表达的重点不过是一种惆怅、一声惋惜。

文中对藏族少女的外形描写并不多,作者主要从侧面着墨,于是当巴缩略成了一个影子,作为本文的中心意象反复出现、渲染,远远地立在草原深处,热情地挥手,这样的图像深深印在男主角脑海中,也能在读者心中留下长久的痕迹。合上书页后许久,都能听到少女的笑声,都能感到心中有一丝不舍。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大小小的人物也被裹挟其中,但各人有各人前进的姿态,有人决绝,有人迟疑,有人迷茫,有人一步三回头,有人则彻底把自己遗失在浪漫化的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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