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以房养老的相关法律问题与障碍
2019-05-13李书豪
青年时代 2019年9期
李书豪
摘 要:以房养老概念,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其含义是指:符合一定年龄的老年人,以其拥有完整产权的房屋作为担保,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并经金融机构或者其他中介机构对房屋的现值、增值、折损,以及老年人的年龄、身体状况、预期寿命等进行评估精算后,定期向老年人发放贷款直至老年人去世。老年人在世期间对抵押房屋享有居住权,老年人去世后,金融机构以担保不动产变现价值来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的一种模式。现如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在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重社会问题,我国也在适当时机推出以房养老的制度。但目前以房养老的制度实施存在一些法律障碍,特别是和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存在矛盾的地方,只有在没有法律障碍的法律体系中运行,以房养老才可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成为真正可以实施的一项养老制度。
关键词:以房养老;法律障碍;有法可依
一、以房养老的概念
(一)以房养老的含义
当今世界,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各国都不容忽视的问题,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也是人口老龄化形势最严峻的发展中国家。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 。①广义上,“以房养老”是指任何通过房屋获得收益,盘活资金以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养老方式。近期在我国引起关注的主要是狭义上的“以房养老”,即“反向住房抵押贷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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