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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志忠:这就是我的生命

2019-05-13

北广人物 2019年14期
关键词:桥牌蔡志忠志向

蔡志忠,1948年2月2日出生在台湾彰化县花坛乡三家村,他的父亲在乡公所工作,每个月有一笔固定收入,另外家里还有一块九分大的旱田,可以种点甘薯、花生。

上个世纪50年代,台湾农村,大多孩子都是子承父业。然而,让蔡志忠惶恐的是,“我爸是乡公所职员,我不可能从小就立志要当乡公所的职员。”

自称小时候“什么都不会”的蔡志忠,还是发现了自己喜欢画画,四岁半立志要画电影招牌。这一志向是源于他有一次去镇匕,看到有人在画电影招牌,那场景让他看得“失神忘魂”。当然,他的这一志向在他9岁时发生了改变,因为漫画开始在台湾流行起来,于是,长大以后,做—名职业漫画家就成了他的志向。

蔡志忠曾说他“百分之九十的性格来自于我母亲”。他曾在一本讲述自己前半生的小册子里写道:勤劳的母亲通常都是在煮饭、做菜,或养猪,忙碌地走来走去,我通常也會一直跟着她,从厨房到庭院,从庭院到猪圈,再从猪圈回到厨房,嘴里还一直不停地讲:“阿母听我给你讲故事,阿母听我给你讲故事。”

很多年后的某一天,再回忆起母亲,蔡志忠语调平和,兴致上来,他会压低声音,一板一眼地模仿起小时候母亲调侃他的话:“畦,那么厉害,玩得那么脏,这手不去剁掉怎么洗得干净啊!”

1963年的暑假,正在读初二的蔡志忠收到了台北一家漫画社“集英社”邀请他去画漫画的信。于是,他就执意要辍学北上了。据他回忆:一向与他交流很少的父亲,当时只谈淡地说了旬:“那就去吧。”甚至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就这样,15岁的蔡志忠,独自一人提着一只皮箱,去了台北。在那个通讯技术还不发达的年代,写信是最主要的通讯方式。而初次离家的蔡志忠,却从未主动给家里写过一封信,“我是乐不思蜀了”。在台北工作的他,一年就回去两次,“春节是肯定要回去的,再就是暑假了”,“父母总是念叨着我怎么还不回家,然后就一直催一直催”。

“我好像是个不念家的人”,蔡志忠说。即便在电话已经普及的年代,他依旧是“出国三个月,都不会给家里打—个电话。”朴素的白衬衣,破了几个洞的卡其布裤,光脚穿一双米灰色的帆布胶底鞋。蔡志忠的打扮好像永远是一成不变的。坐在聚光灯下的这个带着些羞涩的他,与那个在媒体上放出豪言:“我可以用101种方法,证明爱因斯坦的时间论是错的”的他,竟是同一个人!

和蔡志忠相识交往多年的台湾著名动漫制作人邓有立曾不止一次对媒体说:“蔡志忠是个非常狂傲的人。他很孤傲,我一直希望能找到一个和他一样狂傲的人,让他们两人去对谈。”当然,蔡志忠也绝对有他骄傲的资本。他的漫画已在44个国家和地区出版,总发行量超过了4000万册。当蔡志忠在凌晨3点起来画漫画时,全世界有15部以上的印刷机,正在印着他的作品。

即便是业余爱好,他也能玩出很高的水平。他喜欢打桥牌,并已拿了120多个桥睥冠军了。“在牌桌上,我会‘蹂躏对手,直到把他们的肚子‘气爆。”“过两天,我会去天津参加桥牌名人赛,拿个冠军,就不打了。”

1998年9月3日,50岁的蔡志忠停止了一切工作,开始闭关,研究物理学、数学。十年后,他出关时,不仅带出16万张物理学、数学画稿,超过1400万字的研究心得,还交出了他的新作—《东方宇宙四部曲》,也顺便抛出了“挑战爱因斯坦”的言论。舆论哗然,他并不避讳,反而认定“如果我有—天会留名在世匕,那大概并不是因为我的画,而是我的物理学”。

褪去光环的蔡志忠,就是个普通人。—天抽两包烟,那种带薄荷味儿的;一天只吃一顿饭,一般是米饭、白菜和水果;晚上早睡,凌晨一点多起床工作,几十年如一日,从1989年第一次来北京,永远住在同一家宾馆,同样的一双布鞋,他一买就是14双,同样的衣服,他也是一买就是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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