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
2019-05-13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
太阳能 2019年4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贫办(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省(区)申报光伏扶贫项目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审核,现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共下达15个省(区)、165个县光伏扶贫项目,共3961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以下简称“电站”),总装机规模1673017.43 kW,帮扶对象为385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30177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2)加强电站建设运维管理。请各省级能源、扶贫主管部门落实《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做好电站的建设运维,指导县级政府按“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五统一原则实施,确保电站早日建成,持久发挥扶贫效益。
3)建立建设进度月报制度。请各省级扶贫、能源主管部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中心组织有关市(县)按月报送电站建设进度,并督促加快建设,早日投产运营。
4)完善项目组织管理。各地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组织实施国家下达计划项目,因各种原因无法实施或自愿放弃的,请省级扶贫、能源主管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能源局,按要求在国务院扶贫办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中删除项目信息,相应项目不再纳入光伏扶贫实施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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