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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铸本”的考察:兼及《聊斋志异》的成书

2019-04-29马俊慧马晽文丽

蒲松龄研究 2019年1期
关键词:考察聊斋志异

马俊慧 马晽文丽

摘要:蒲松龄《聊斋志异》的铸雪斋抄本忠实地过录了殿春亭抄本。通过对铸雪斋抄本的考察可以发现,殿春亭抄本是根据蒲氏后期整理的手稿本的篇次目录对蒲氏早期的手稿本进行整理而形成的。结合相关史料,可以推断出蒲氏早期手稿本的本来面貌,从而可以帮助作出关于《聊斋志异》成书的科学分析。

关键词: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殿春亭抄本;考察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袁世硕先生在《铸雪斋和〈铸雪斋抄本聊斋志异〉》一文中,注意到了铸雪斋抄本各卷的实际篇次与总目不一致的问题,认为“卷前的总目无疑是抄自朱氏抄本的总目,这个总目反映了朱氏抄本的实际编次”,“后面各卷的实际篇次的变更,则无疑是在张氏过录中所造成的” [1]397。但实际上也同样存在着另一种可能,就是张氏对于朱氏抄本是忠实过录的,实际篇次与总目不一致的问题是朱氏抄本原来就存在的。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有必要对实际篇次与总目不一致的情况作一个全面的考察。

铸雪斋抄本全书分十二卷,其中卷五和卷十文目一致。卷一仅《真定女》和《蛇癖》两篇篇次改变,从第29篇、第42篇(末篇)提前到第19篇、第29篇,袁世硕先生认为,“这很可能是出于篇幅的考虑,把这种篇幅短的提前插进某一页所空的数行中” [1]397。如果《蛇癖》可以这样理解的话,那么《真定女》则完全不是这样。铸雪斋抄本的每卷又分为上、下两部分,以前一部分的末页加盖印章和后一部分的起首栏外标注“卷之下”作为区分。卷一前一部分的末篇为《犬奸》,在总目中为第19篇,如果将第29篇的《真定女》提前,最合适的位置便是在《犬奸》篇之后成为第20篇而非之前成为第19篇,且《真定女》篇文加题共5行,位于该页左栏的第4行至第8行,其后第9行、第10行为《犬奸》篇的标题行和正文的第1行,如果《真定女》篇是插进前一篇《斫蟒》之后的空行的,那么《犬奸》篇当换页或换栏抄写才是。因此就正常的抄写习惯而言,这里不存在《真定女》篇“提前插进某一页所空的数行中”的任何迹象。

实际篇次与卷前总目变更较多的为卷四、卷八、卷九、卷十一和卷十二,袁世硕先生认为“如卷四、卷九、卷十一等卷”,“开始先把本卷中篇幅较长、抄者认为质较好的篇章过录下来,最后又把遗漏下来的各篇补抄在本卷的最后” [1]397。我们将上述五卷按照实际篇次进行排列,并据任笃行全注会校集评本逐篇统计了字数,发现只有卷九、卷十一出现了篇幅较短的篇章排序靠后比较集中的现象。但是,这当中有一个情况值得注意,就是这两卷中前面篇幅较长的篇章排序都没有打乱在总目中的前后次序,这不奇怪,奇怪的是后面篇幅较短的篇章虽然集中出现,排序却异常凌乱,这不符合人们正常的抄写习惯。另外,在卷十一中,前面篇幅较长的篇章篇后多次出现空行的现象,至少有4篇(《黄英》《书痴》《青蛙神》和《香玉》篇,此外《齐天大圣》篇篇末有阙文,当是缺去一页)空行超出了一整栏(10行),而后面所谓的“补抄”篇章中,篇幅较短的仅九篇,字数最多的《男妾》篇只有156字,字数最少的《蚰蜒》篇仅21字。如果是补抄,是完全可以插抄在这些空行中的,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这就说明并不存在所谓的“补抄”现象。

卷四也是各篇后出现空行较多的卷次。第6篇《田七郎》在篇后空了6行加一个整栏,在总目中该篇后一篇为《产龙》,全篇仅88字。然而实际篇次中却空着16行将《产龙》篇下移到第25篇。总目中《田七郎》篇下为《保住》《公孙九娘》和《促织》三篇,实际篇次中《保住》篇移至《促织》篇下,《促织》篇后亦空6行加一个整栏,而《保住》篇也仍然是换页抄写。全卷篇后有空行的共10篇,空行最多的高达17行,而整篇行数在17行以下的就多达17篇,行数最少的《瓜异》篇和《龙无目》篇仅3行,这些较短的篇目并没有插抄在空行中。特别是《柳秀才》篇,全篇仅有11行,而篇后竟空了12行。既然没有插抄的现象存在,那么从各篇字数的统计来看,也就不存在将字数较短的篇章抄在后面的情形。

卷十二的篇次变更又是另一种情形。从第20篇《薛慰娘》起至末篇《一员官》,除第23篇《寄生》与第24篇《禇遂良》之间的《周生》上移至第12篇、第25篇《刘全》与第26篇《姬生》之间的《土化兔》和《鸟使》上移至第7篇和第3篇、第27篇《果报》与第28篇《韩方》之间缺《公孙夏》篇、第38篇《秦桧》与第39篇《一员官》之间的《浙东生》和《博兴女》上移至第6篇和第2篇外,实际篇次与卷前总目全同。这些上移的篇目文字都不长,最短的仅46字。而从第19篇《车夫》向上,篇次变更则极为混乱,且多为短篇。在本卷只有在第11篇《李八缸》后空3行而下篇《周生》换页、在第19篇《车夫》后空2行下篇《薛慰娘》换页。其中,《李八缸》篇多达24行,不可能是由补抄形成,只有《车夫》篇,因为仅有4行,理论上存在着插抄于上篇后空行的可能,除此之外,全卷没有其他插抄、补抄的迹象。如此,则本卷篇次的变更,似乎又形成了较短的篇目大多上移、而较长的篇目基本下移的现象。

篇次变更较少的还有卷二、卷三、卷六和卷七。

卷二前一部分的末篇是《侠女》,卷二后一部分的首篇是《酒友》,分别是该卷第24篇和第25篇,前一部分第18篇《小官人》上移到第11篇,第21篇《猪婆龙》、第22篇《某公》上移到第4篇、第5篇,这三篇上移新篇次后与《真定女》篇一样,前后均未空行,不同的是这三篇在抄写中均存在着换栏或换页,这就更不可能是“提前插进某一页所空的数行中”了。后一部分第35篇《狐联》上移到前一部分末篇《侠女》前成为第24篇,如果《狐联》篇是漏抄后补抄的,也应补至后一部分或前一部分的末篇才是,而事实上并未如此。卷三第14篇《阎罗》上移至第6篇,第33篇《泥鬼》上移至第19篇,第36篇《番僧》下移至第41篇,第41篇《李司鉴》和第42篇《五羖大夫》下移至第42篇和第43篇,第34篇《梦别》下移至第44篇,第8篇《蛰龙》下移至末篇第45篇,其中除《阎罗》《泥鬼》和《蛰龙》三篇外,其余四篇都是在总目第34篇至第45篇这个区间内变更篇次。《阎罗》篇上移的情形与《小官人》等篇相同。总目第34篇至第45篇这个区间内的篇次变更,甚至包括《蛰龙》篇下移至末篇,是可以解释为先抄篇幅较长的篇目、后抄篇幅较短的篇目的,但这个解释却与《泥鬼》篇的篇次变更相冲突。《泥鬼》篇仅197字,在总目中为《梦别》篇的上一篇,却上移到了本卷后一部分的首篇(本篇起首行下方及上篇末行下方均有印章),而《梦别》篇则下移到了倒数第2篇。卷六的篇次變更为上移一篇、下移三篇。总目第21篇《美人首》实际篇次中上移为第5篇,这与前述的篇次前移的情形相同。总目第9篇《铁布衫法》、第24篇《山神》、第28篇《雷公》则下移为第42篇、第43篇、第44篇(末篇为第45篇《戏缢》,篇次没有变更)。这三篇字数分别为83字、114字、101字,粗看也似乎符合篇幅短的抄在后面或漏抄后补抄的情形。但同卷中第3篇《魁星》81字、第32篇《阎罗》58字,均未变更原有的篇次,且第15篇《缢鬼》篇后有空白行5行,如果漏抄,同在前一部分的《铁布衫法》完全可以补抄在这里,然而却没有,可见至少在文本上是看不出有移抄或补抄的迹象的。卷七篇次变更的情形与卷六相似,唯此卷总目末篇为《细柳》,长达1835字,篇次下移的五个短篇(《赤字》《梓潼令》《鬼津》《禄数》《杨疤眼》)及篇次相对上移的二个短篇(《龙戏蛛》《商妇》),竟有四篇变更到《细柳》篇之前,仅有三篇列于其后,这更说明不存在抄写中将篇幅短的篇目移至卷末的情形。

铸雪斋抄本还存在着有目无文的现象,这个现象集中出现在卷八中。在卷前总目中该卷的篇目为43篇,而实际篇次中只有31篇,袁世硕先生认为,“这十二篇缺文并非铸雪斋抄本原来就缺,而是由于抄后破损而散失了” [1]391,其眼光无疑是极为敏锐的。本卷现存59页,前40页的页心有挖补,无页码;第41页至第44页页心无挖补,标有页码,为“五二”至“五五”;到了第45页的页心又有挖补,无页码;第46页至第59页的页心也无挖补,亦标有页码,为“五六”至“六九”。现存的31篇中,自第22篇《诗谳》后的十篇,即标有页码“五六”至“六九”的,其次序与卷前总目完全相符,而从标注的页码来看,《诗谳》篇前一篇原来当为《崔猛》篇,亦与卷前总目相符,只不过现在《崔猛》篇和《诗谳》篇之间插入了《化男》《禽侠》2篇,即在标有页码的“五五”页与“五六”页之间插入了第45页。

与卷前总目对照,在《局诈》篇和《钟生》篇之间缺了《放蝶》和《男生子》两篇,这2篇以字数计约为1页多一点,现补入《三朝元老》5行,当实缺1页。在《鬼妻》篇与《梦狼》篇之间缺了《黄将军》《三朝元老》《医术》《藏虱》四篇,这4篇以字数计约为2页加2行,其中《三朝元老》篇剪贴至《局诈》篇和《钟生》篇之间,又在《鬼妻》篇与《梦狼》篇之间用白纸粘贴出2行空行,当实缺2页。在《梦狼》篇与《化男》篇之间缺了《夜明》和《夏雪》二篇及《化男》篇标题,以字数计约为大半页,将《化男》篇和《禽侠》篇整页(缺《化男》篇标题)下移,再将《鸿》一篇6行剪去,将《象》篇粘贴于《梦狼》篇之后,又在《象》篇與《梦狼》篇之间用白纸贴出1行空行,实缺1页。在《紫花和尚》篇与《嫦娥》篇之间缺了《周克昌》一篇,以字数计,恰符《紫花和尚》篇后的8行加半页又多1行,将《嫦娥》篇直接粘贴于《紫花和尚》篇后,实缺1页,因多出一行,故《紫花和尚》篇末行用小字夹抄于两篇之间。在《盗户》篇与《霍女》篇之间缺《盗户·附则》和《某乙》篇,以字数计约1页又5行,拿去1页,将上文剪下的《鸿》一篇6行粘贴于此,因多出1 行,故将《盗户》篇末行用小字夹抄于与《鸿》篇之间。在《吕无病》与《崔猛》两篇之间少了《钱卜巫》《姚安》《采薇翁》三篇,以字数计恰符《吕无病》篇后的7行加半页又3页加《崔猛》篇前的6行,于是将《崔猛》篇直接粘贴于《吕无病》篇后,又用白纸贴出3行空行,实缺4页。又因《化男》篇和《禽侠》篇为一整页,只好插在《崔猛》和《诗谳》2篇之间,而《化男》篇的标题由于没有空行,所以只好粘贴在首行框外。这样,全卷共缺10页,加上移于“五五”页与“五六”页之间的1页,恰符“五二”页之前40页中缺少的11页缺页。由此看来,卷八的实际篇次与卷前总目应该是一致的,只不过因故残缺,所以才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袁世硕先生已经发现,因受损而抄补的部分“抄者并未易人。这表明受损、抄补的时间并不甚晚”,此诚为卓识,但由此而推断“铸雪斋抄本是两次抄成的” [1]398则难以成立。就卷八而言,全卷有41页经过挖补,但挖补的均是每页中心左右栏各4行的一个类似于圆形的区域,每页缺失的字数最多也就百余字,由此可以推断,剩下的已经缺失的那10页,其缺损状况也是如此。如果抄录者此时手头有底本,不当在已经挖补了五分之四的缺损页的情况下,对剩下的五分之一任其缺失而至全书不能完璧。至于残缺的原因,因为未见铸雪斋抄本的原件,只能就影印本所呈现出来的挖补痕迹,推断为当是因受潮霉烂或者由于墨渍污染,故而补抄者对能够识读的部分通过挖补抄全,而不能识读或识读不全的部分就只好付诸阙如了。铸雪斋抄本每页左右栏各10行,字数大致在450字至500字之间,在已经挖补的文字中丝毫看不出有凭记忆补全的迹象,可以推断在已经缺失的10页中,每页不能识读的文字当不会超出百字。对于这些文字,抄录者并没有根据自己的记忆进行臆补,而是忍痛割爱,删去了这些本来尚可以含糊补全的篇章,这就说明该抄本的过录是忠实于底本的。

铸雪斋抄本忠实于底本还有一些证据。

该抄本使用的是自制的格式稿纸,每页左右栏各10行,抄写较为工整,照理讲每行的字数应该相同或者大体相同,事实上部分卷次和篇章也确实如此,如卷一,大部分的篇章每行大体上都为22字,即使少数篇章每行字数有差异,也就在1~2字之间,相差并不多。但也有些卷次和篇章每行的字数差异却很大,如卷三,字数少的每行仅20字,而字数多的每行竟达到30字。从抄写的笔迹看,这样一种抄写上的变化,并不是由不同抄写者的抄写习惯不同而造成的,如卷五,显然为同一人笔迹,前5页(《鸦头》篇首页前)每行字数有差异,第6页(《鸦头》篇次页)以后则大致无差异,即如《鸦头》篇,首页7行,字数多的每行26字,字数少的每行23字,而其后4页又3行,除2行21字、1行20字外,均每行22字。相反,由于受到稿纸行长度的限制,当字数不同时,却普遍地出现抄写者改变书写习惯的情形。如卷三《犬灯》篇全篇共17行,除末行外,字数最少的行为21字,字数最多的行为25字,其中前八行行末几个字明显地小于正常书写的字体,特别是倒数第三行和第四行,倒数第四行为23字,末4字明显变小,倒数第三行为21字,末2字则明显拉长,与前行末4字所占据的行的长度几乎相等。这样的情形,不仅出现在每行字数差异较大的篇章中,也出现在每行字数差异较小的篇章中,如卷一的《成仙》篇,这是《聊斋志异》中较长的篇章,全篇共84行,除去末行不计、第二十六行为23字、第五十三行和第七十九行21字外,其余每行均为22字,其中第二十六行末3字字间距明显收缩,与前行末二字占据的行的长度大体相等,而第五十三行和第七十九行的末二字字间距则明显拉大,与前行末三字占据的行的长度大体相等。这就说明抄写者是根据底本每行字数的不同对应抄写的,这也是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脱衍的抄写方式。

当然,只要是抄本,就避免不了脱衍误讹。与手稿本对勘,铸雪斋抄本有约224处3字以上的缺文,这其中绝大多数缺文显然是由于改动造成的。如《三生》篇首句,铸抄本作“刘孝廉能记前身事,自言一世为搢绅”,而手稿本作“刘孝廉能记前身事,与先文贲兄为同年,尝历历言之。一世为搢绅”,若漏抄或略去“与先文贲兄为同年,尝历历”11字,“言之”不当作“自言”。但有些缺文显然是漏抄一整行造成的。如《王成》篇“中途遇雨 ,衣履浸濡。王生平未历风霜,委顿不堪,因暂休旅舍。不意淙淙彻暮,檐雨 如绳”一段,铸抄本作“中途遇雨如绳”;《婴宁》篇“宁笑至。媪曰 :有何喜?笑辄不缀!若不笑,当为全人。因怒之以目。乃曰 :大哥欲同汝去”一段,铸抄本作“宁笑至。媪曰:大哥欲同汝去”;《云翠仙》篇“骇绝。惧堕 身稍移,塌然一声,随土石崩坠。壁半有枯横焉,罥不得堕 ,以枯受腹”一段,铸抄本作“骇绝。惧堕,以枯受腹”;《五通》篇“生益骇,终莫测其所自至 。事甫毕,婢来叩窗,女起,以钏照径,入丛树而去,自此无夕不至 。生于去时遥尾之”一段,铸抄本作“生益骇,终莫测其所自至。生于去时遥尾之”。这反映了在铸雪斋抄本的底本上,上一行与下一行的“雨”“曰”“堕”“至”等字的位置是大体对应的,而在铸抄本中,缺文的字数恰好大致为一行的字数,这也说明抄写者是根据底本每行字数的不同对应抄写的。

铸雪斋抄本经过朱、墨两次校对。如果不考虑与其他抄本对勘,铸雪斋抄本除了在卷八挖补的部分,有字数较多的补入和夹抄外,全书只有单字的删补订正。在这大约660多处的改动中,有大约100处是不修改也几乎无损于原意或理解的。如《喷水》篇“细穷没处,掘深三尺许 余,渐露白发”一句,“许”字上用朱、墨二色加点删去。再如《画壁》篇“朱注目久,不觉神摇目 夺,恍然凝思”一句,“目”字上用朱笔加点删去,右侧用墨笔补“意”字。这样的改动在阅读上意义差别很微小,这样的改动多達百处,是很能说明抄写者的态度是审慎的。值得注意的是,铸雪斋抄本中的改动,无论是数量上和程度上都小于手稿本,现存半部手稿本的改动大约500余处,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铸抄本抄写者的态度是认真的和严谨的。

通过上述考察,可以说铸雪斋抄本对底本的过录是忠实于底本的,铸雪斋抄本正文及总目的次序也就是底本正文及总目的次序。虽然任何一种抄本都免不了传写剥蚀之讹、鲁鱼亥豕之误,但至少在文本里找不到擅自改动的痕迹和证据,甚至连分卷和抄写格式都应是大体一致的。在底本殿春亭抄本已经失传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将铸雪斋抄本当作殿春亭抄本的替代本来进行相关的研究。

殿春亭抄本的底本(以下简称“殿底本”)是出自蒲家的稿本。对此,袁世硕先生《铸雪斋和〈铸雪斋抄本聊斋志异〉》一文中有详尽的考证。今天能够确认出自蒲家的《聊斋志异》存世稿本,只有藏于辽宁省图书馆的4册手稿本(以下简称“辽稿本”),但殿底本显然不是这个本子。辽稿本的篇次与铸雪斋抄本(以下简称“铸抄本”)的卷前总目基本一致(也有几处差异:一是总目缺《海大鱼》一篇和《牛同人》残篇;二是辽稿本《猪婆龙》有两篇;三是篇次变动,其中总目第九卷的《乔女》《蛤》两篇移至第一卷《狐入瓶》篇与《鬼哭》篇之间,第四卷的《保住》篇上移至《罗刹海市》篇后,《保住》篇后多出《猪婆龙》一篇,《阳武侯》篇移至《酒狂》篇之前,第六卷的《潞令》篇和《魁星》篇位置对调,第十一卷《冯木匠》篇下移至《任秀》篇后),却与铸抄本的实际篇次相差甚多,如果殿底本为辽稿本,那么铸抄本即殿抄本的实际篇次就应与辽稿本篇次一致或与卷前总目相符。这个差异意味着,虽然殿抄本的卷前总目可能来源于辽稿本,但殿底本与辽稿本的篇次是不一致的。通过铸抄本,可以得知殿抄本的文字与辽稿本差异较大。据学者麦缃考证,与手稿本对校,铸雪斋抄本“擅改”文字“有1500余处,多数为不必改者,很多显系妄改”。麦缃还认为,虽然“铸雪斋抄本代殿春亭本受过的可能性是不能排除的”,但“还是铸雪斋抄本录写中改动了殿春亭抄本文字的可能性较大” [2]38-39。上文已经考证铸抄本是忠实地过录殿抄本的,那么似乎是殿抄本“擅改”了从蒲家借得的底本的文字。但是,殿抄本是“殿春亭主人”雇人抄录的,他说,“乃出资觅佣书者亟录之,前后凡十阅月更一岁首始告竣,中间讐校编次,晷穷晷继,挥汗握冰不少释” ① 。“佣书者”偷工减料或有其事,但刻意加以修改当无可能。笔者通过铸抄本与辽稿本对校,发现除抄录中难以避免的脱衍误讹外,其差异之处均如同刻意进行的修改。如《狐嫁女》篇“及门,则诸人 先候 ”,辽稿本作“及门,则诸生先俟”。但铸抄本中“人”字是后补的,不当是抄误。又如《僧孽》篇“广募金钱,悉供饮博行淫 ,故罚之”,辽稿本作“广募金钱,悉供淫赌,故罚之”。这显然不是误抄,且字数还增加了。甚至还有添加文字的,如《尸变》篇“因以树自幛,彼右则左之,彼左则右之 ,尸益怒”,辽稿本仅作“因以树自幛,彼右则左之,尸益怒”。如果说这样的差异是“擅改”,是不符合职业抄书人的风格的,他们没有任何必要去斟酌底本的文字并为此花费精力和时间,况且殿春亭主人还进行了讐校。这说明殿抄本同样是忠实于底本的,铸抄本与辽稿本文本上的差异,实际上反映了殿底本与辽稿本并非同一个本子。袁世硕先生在《铸雪斋和〈铸雪斋抄本聊斋志异〉》一文中就已经指出,“朱氏抄本的底本当为蒲氏原稿副本”,他说,“朱氏于雍正初年从借来的稿本,并非现存半部的手稿本,而是蒲家自抄的一部供外借的本子” [1]408。虽然“供外借”的说法未有所本,但殿底本“并非现存半部的手稿本”,是符合实际的。

但是袁世硕先生并未论及同为出自蒲家的稿本的殿底本与辽稿本孰先孰后。麦缃判定铸雪斋抄本“擅改”的一个理由便是“铸雪斋抄本的祖本晚于手稿本,文字质量只能高于或不劣于手稿本,而铸雪斋抄本的文字却恰恰相反”,他还说,“早期抄本的底本、祖本,都晚于手稿本” [2]38-39,可见其是认为殿底本晚于辽稿本的。福建师大王子宽也认为,“殿春亭主人当年从蒲家借来的原稿,不是现存这部手稿”。他根据铸雪斋抄本与辽稿本的异文,相比之下铸抄本较辽稿本简洁,推断殿底本是作者的第二部手稿,而“这第二部手稿是作者在第一部手稿——即现存手稿——基础上,进一步补充、修改成的” [3]53,也就是说殿底本迟于辽稿本。就部分现象看也似乎如此。特别是辽稿本中改动比较大的《青梅》《库官》《狐谐》《姊妹易嫁》《续黄粱》《小猎犬》《辛十四娘》诸篇,铸抄本的文字与修改后的文本相同,这应该是殿底本晚于辽稿本的最有力的证据。但是同时也有相反的情形。如《妾杖击贼》篇“而冢室凌折之,鞭挞横施,不以时、不以事也,妾奉事之,惟谨”,辽稿本用线划去“不以时不以事也”7字,铸抄本亦无此7字,这是符合上述的情形的,但下面的“由是善颜视妾,遇之反如嫡然,妾终无纤毫失礼”,辽稿本同样划去“遇之反如嫡然”6字,而铸抄本6字却在,如果殿底本是辽稿本修改后的所谓“第二部手稿”,上面应该没有此6字,殿抄本的抄录者从何处得知。其实有更多证据表明殿底本早于辽稿本。辽稿本中有些篇名是修改过的,如《妾杖击贼》,原题名“妾杖击贼”,第一次修改框去原题名,改题“枪棒妾”,第二次修改圈去“枪棒妾”,在原题名“妾”“击”“贼”三字旁标恢复符,在“杖”字上加圈和墨点以示删除。这说明辽稿本此篇最终题名“妾击贼”,与底稿是差一字的,而铸抄本则与辽稿本的底稿相同。又如《捉鬼射狐》篇和《蹇偿债》篇,辽稿本中两篇相接,《捉鬼射狐》篇在前,《蹇偿债》篇在后,“捉鬼射狐”的题名用朱笔划去,下补“李公”2字,“蹇偿债”的题名用墨笔划去,下补“又”字,而铸抄本《蹇偿债》篇在前,为卷四第33篇,《捉鬼射狐》篇在后,为卷四末篇(第40篇)。这说明两篇原非连续创作,只不过因同为记述李公轶事,在辽稿本抄录时被移到一起,第一次修改时删去了“蹇偿债”的题名,两篇共用“捉鬼射狐”这一题名,后来又将题名改为“李公”。两相比较,铸雪斋抄本无疑更接近辽稿本的底稿。不仅如此,在辽稿本、铸抄本异文和各自的改动中,也有许多证据反映铸抄本更接近辽稿本的底稿。如《董生》篇“王九思在斋中,见一女子来,悦其美而私之。诘所自,曰‘妾遐思之邻也,渠旧与妾善,不意为狐惑而死,此日 妖气可畏,读书人宜慎相防,王益佩之,遂相欢待”。辽稿本将“日”字点去,旁注“辈”字,而铸抄本仍作“日”。作“日”是不通的,假如有辽稿本修改的第二部手稿,“辈”字不当改回“日”字,假如殿抄本底本是所谓的第二部稿本,又何独恰恰误抄为“日”字呢?上述现象的存在,只能说明蒲氏初稿中是误作“日”字的,在辽稿本抄录中,蒲氏发现了这个错误,于是改作“辈”,而殿抄本沿习了底本即初稿之误。又如《水莽草》篇“女请母告诸家,生意意勿告,而母 承女意,卒告之”,铸抄本作“女请母告诸家,生意勿告,而承女意,卒告之”,并点去“意”字侧注“欲”字。这显然是初稿中“母告”还是“生告”意义含糊,故蒲氏在“意”字还是“欲”字上拿捏不定,在辽稿本抄录中蒲氏猛然悟到加一“母”字即可,而殿抄本由于底本缺“母”字,故误会成“意”字改“欲”字。再如《酒狂》篇“是日苏,大呕,呕出黑沈数斗,臭不可闻。吐已,汗湿裀褥,气味薰蒸,与吐物无别,身始凉爽”,辽稿本划去“气味薰蒸,与吐物无别”9字,而铸抄本有此9字,作“气味薰腾 ,与吐物无异 ”。如果是辽稿本删除后,再次抄录时又改回去的,“腾”字与“蒸”字、“异”字与“别”字并无大的歧义,又何必改动呢?其实细审此段文字,“气味薰蒸,与吐物无别”这9字插在这里是不合常理的,室内已经因吐物而“臭不可闻”了,怎么还能够注意到汗的气味呢?底稿当为“气味薰腾,与吐物无异”,目的是渲染此前“黑水半杂溲秽,随吸入喉”的后果,蒲氏先改“腾”为“蒸”、改“异”为“别”,后来又删去这不合理的9个字。这样的修改是绝不会再改回去的。王子宽以“文章改好七成,也会改坏三成” [3]32来解释上述现象是没有道理的,也是得不到材料佐证和解释不通的。其实王子宽已经注意到“蒲松龄在抄稿时,有随抄随改的习惯” [4]160,《聊斋志异》中是存在“对原先的改动又有了反复”,“又将之改回来了” [3]32的现象的,这就是《青梅》《库官》《狐谐》《姊妹易嫁》《续黄粱》《小猎犬》《辛十四娘》诸篇,铸抄本与改动的辽稿本文字相同的原因,是辽稿本抄录过程中随抄随改、或此前在底稿上修改又改回来造成的。所谓“蒲松龄改稿遵循的第二个原则是:力求简洁” [4]158,是在先入为主的“铸本只能产生于现存手稿之后” [3]55观点影响下的误判。铸抄本文字劣于或不高于辽稿本,正反映了其祖本即殿底本是早于辽稿本的。《聊斋志异》的修改,虽然在文字上力求简洁,但在情节上是力求丰富生动的。

邹宗良根据刘滋桂《〈聊斋志异逸编〉序》、蒲立德《〈聊斋志异〉跋》、国家图书馆藏抄本《聊斋诗集》、赵起杲《刻〈聊斋志异〉例言》等材料以及袁世硕先生对朱缃借抄《聊斋志异》情况所作的考证,推断“《聊斋志异》的初稿为十六册,今存手稿的全帙是在十六册初稿的基础上改订而成的” [5]119。如此则铸抄本的卷前总目便是辽稿本抄录时改订形成的,而初稿本的篇次与之并不一致。殿春亭主人借得的便是初稿本和改订的总目,故而尽管进行了编次,抄录的篇次仍然不能与辽稿本一致。这也是二十四卷抄本、异史抄本篇、卷次不一致的根源,而由辽稿本过录的康熙抄本篇次则与铸抄本卷前总目一致。殿春亭抄本虽已不存,但通过铸雪斋抄本仍能窥见《聊斋志异》初稿本的面貌。

郑子运对十六册初稿本的篇次作了推测,“八卷本卷一卷首《考城隍》至《四十千》为第1册,《四十千》的后一篇《成仙》至篇末《猪婆龙》为第2册”,“八卷本卷二,卷首《某公》至《苏仙》为一册,《苏仙》的后一篇《李伯言》至卷末《鸲鹆》为一册”,“八卷本卷三首篇《刘海石》至《龙无目》为第10册,《狐谐》至卷末《秦生》为第11册”,卷四“卷首《鸦头》至《窦氏》为第5册,《窦氏》的后一篇《梁彦》至卷末《阎罗》为第6册”,卷五“卷首《大人》至《青娥》为第7册”,“《青娥》的后一篇《镜听》至卷末《梦狼》为第12册”,“八卷本卷六卷首《夜明》至《蒋太史》的前一篇《陆押官》为第16册”,“《蒋太史》至卷末《沅俗》为第9册”,八卷本卷七“卷首《云萝公主》至《胭脂》的前一篇《贾奉雉》为第13册”,“《胭脂》至卷末《白秋练》为第8册”,“卷八卷首《王者》至《乩仙》为第14册,《苗生》至卷末《一员官》为第15册(内含《雹神》)” [6]78-84。如果说十六册初稿本真是上述的所谓篇次和分册,那么“十六册本各册内部没有严格按照写作时间排列”是根本没有理由的,而且八卷本抄录时不仅无端地“没有严格按照各册结集的先后依次誊录,导致编次乱上添乱” [6]77,也是不符合整理结集和抄录的习惯的。

王清平“根据袁世硕先生《蒲松龄事迹著述新考》一书中所提供线索,参照《聊斋志异》的《异史》本、三会本、二十四卷本、铸雪斋本、青柯亭本、康熙间抄本逐一对照,所得王士祯评点批语实为33篇,共36条” [7]111,加上于盛庭、李时人《〈聊斋志异〉与〈池北偶谈〉》一文(《明清小说研究》第二辑)考证的王士禛采入《池北偶谈》的5篇,《聊斋志异》中共有36篇(其中2篇有批语的被采摭),袁世硕先生认为,“这种采摭和作批语共出于《聊斋志异》相同部分的现象,极有可能表明两者是一个时间里进行的。采摭既然可定为王士禛康熙二十七年前后第一次阅读《聊斋志异》的时候,那么批语也当是那个时候作出的” [1]217,也就是说作于约康熙二十七年之前。依照任笃行全注会校集评本的分卷,这36篇在《聊斋志异》全书的分布为“考城隍”卷2篇、“某公”卷15篇、“刘海石”卷11篇、“鸦头”卷1篇、“大人”卷1篇、“夜明”卷6篇,按照辽稿本、康熙抄本的分卷和铸抄本卷前总目的顺序,为卷一至卷六。如果康熙二十七年前后王士禛读到的初稿本篇次与八卷本即铸抄本卷前总目的篇次相同,那么这36篇应该全部分布在康熙二十七年前的卷次中,而实际上“夜明”卷中的《夏雪》《化男》2篇创作的最早年限为康熙四十六年。即使按照郑子运推测的十六册的次序,那么王士禛采摭和作批语的各篇分布是第1册2篇、第3册8篇、第4册7篇、第5册1篇、第7册1篇、第9册6篇、第10册6篇、第11册5篇,几乎集中在第3至4册、第9至11册中,而第2册、第6册、第8册中竟然连一篇都没有,也同样是解释不通的。而之所以会作出如此牵强的解释,就是因为没有意识到8册手稿本的篇次与16册初稿本的篇次是不一致的。

根据“《聊斋自志》及高珩为《志异》所作《序》(见铸雪斋本)皆署康熙十八年春日,可知《志异》的第一次编定当即在该年春天”,“蒲松龄当于康熙二十一年秋天将其前后所作重新汇为‘一卷,并请唐梦赉为之作《序》。而手稿本第一册实即当时所重编的这一卷” [8]355-356。章培恒先生已經注意到了“康熙十八年春所编定者,较现存手稿第一册的‘十之三四要多不少,而在康熙二十一年重编时,认为其中若干篇写得还不够好,把它们删去了”,由于“尚无可资推论的资料”,章先生不能确定“这些删去的篇章,是就此抛弃,还是后来经过改写、编入其后的各册中去了” [8]357。现在看来,王士禛采摭和作批语的各篇分布,恰好证明了“这些删去的篇章”,“是后来经过改写、编入其后的各册中去了”,这就是“夜明”卷中《蒋太史》《邵士梅》《于去恶》《张贡士》《王司马》《郭安》6篇以及“大人”卷的《赤字》1篇,至于“鸦头”卷中《荷花三娘子》1篇,“‘王阮亭云手稿本、康熙间抄本、铸雪斋本、青柯亭本、二十四卷本为‘友人云” [7]114,可以勿论,即确为王士禛批语,本篇篇幅较长,与《于去恶》篇一样,更符合“改写”所致。也就是说,初稿本第1册也就是康熙十八年编定的1册,只有“十之三四”编入了康熙二十一年重新编定的“一卷”即辽稿本的“考城隍”卷,这也是该卷仅有2篇有王批的原因。

康熙二十六年王士禛借阅《聊斋志异》未能借得康熙二十一年重编的“一卷”是有端倪可寻的。据袁世硕先生考证,王士禛作书索借《聊斋志异》时,蒲松龄回札中云“梅屋以索无期,姑缓之,中元之后无不相寄者” [1]194。既然“以索无期”,则“中元之后”能否索回是要打问号的,又已答应“中元之后无不相寄者”,不能索回的情况下,将康熙十八年编定的1册和康熙二十一年后创作的尚未结集的作品给王士禛送去是符合人之常情的。这些未结集的作品(也许是数册),后来主要编入辽稿本的“某公”卷和“刘海石”卷中,这就是王士禛采摭和作批语的各篇主要出现在这2卷中的原因(共26篇),而剩余的10篇当原本收录于康熙十八年编定的1册中。

袁世硕先生还考证,蒲松龄和王士禛于康熙二十六年会面后十年左右,曾为《聊斋志异》求序于王,札中有“前拙《志》蒙点志,其目未遑缮写。今老卧蓬窗,因得以遐自逸,遂与同人共录之,辑为二册,因便呈见”一段话,王士禛回札云“二册返璧,尚有几卷,统惟惠教。圈出二十余则,并希录寄也”,这2册显然即为辽稿本中的“某公”卷和“刘海石”卷。由于是求序,蒲松龄同时寄去了全书总目,王士禛从中“圈出二十余则”,并希望蒲松龄抄录后寄给他。从康熙四十年王士禛的再一次回札“今春拜手示,并获读《志异》定本” ① 看,邹宗良考证“《抄书成,适家送故袍至,作此寄诸儿》诗作于康熙三十六年秋日” [5]117确实是很重要的,它说明康熙三十六年蒲松龄再次整理编次了《聊斋志异》,除了“某公”卷和“刘海石”卷外“尚有几卷”,结合辽稿本“云萝公主”卷卷前有目录,今辽稿本8册中的前6册应都已成为“定本”。由此看来,白亚仁根据考证作出的《夏雪》《化男》“是在《聊斋》创作实际上已结束之后的某一时间作的,而且作者并未按年代顺序把它们放在最后一册里,却随意置于《大人》一册之末” [9]415的说法是合理的。这样,也就解释了刘滋桂在《聊斋志异逸编序》中的“有淄川蒲留仙七世孙价人硕庵氏”,“出其家藏《聊斋志异》原稿二十余册,卷皮摩损”的记载 ① 。所谓初稿本16册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应该是康熙三十六年今辽稿本前6册形成时底稿为十五、六册,而今辽稿本8册全部形成时底稿为二十余册,结合二十四卷抄本的分卷,很有可能即为24册。《异史》抄本以6册为分卷依据,二十四卷抄本和殿春亭抄本以24册为分卷依据。

康熙二十一年,今辽稿本“考城隍”卷形成时,蒲松龄从康熙十八年本中抽取或改写了十之三四,其剩余的部分,除陆续改写或抽入“某公”卷、“刘海石”卷、“鸦头”卷、“大人”卷外,最后全部于康熙三十六年并入“禽侠”卷(《夜明》当为“大人”卷末篇),此际底稿约16册。康熙四十六年前后,又创作完成底稿约8册,先抄录为今辽稿本“云萝公主”卷,剩下的后来全部抄录为今辽稿本“王者”卷。康熙四十六年以后又创作了《夏雪》《化男》2篇,可能是因为“大人”卷卷末有空页,遂抄录于该卷最后。由于辽稿本形成过程中打乱了底稿的篇次,所以根据底稿过录的殿抄本在辽稿本与底稿篇次一致时,其篇次与铸抄本的卷前总目是一致的,这就是铸抄本卷五和卷十文、目一致,以及卷一、卷二、卷三、卷六、卷七、卷八文、目大体一致的原因,当然其中也应该有殿春亭主人“讐校编次”的功劳。但当辽稿本与底稿篇次差异过大,抄录中由于篇与篇相连不换页换栏的缘故,实在无法调整篇次,这就形成了铸抄本中卷四、卷九、卷十一、卷十二文目差异较大的现象,而这也就反映了蒲氏早期手稿本即底稿篇次的本来面貌。

参考文献:

[1]袁世硕.《蒲松龄事迹著述新考》[M].济南:齐鲁书社,1988.

[2]麦缃.从《聊斋志异》手稿本看铸雪斋抄本[J].齐鲁学刊,1995,(4).

[3]王子宽.论《聊斋志异》稿本青本和铸本之关系[J].福建学刊,1991,(2).

[4]王子宽.论蒲松龄对《聊斋志异》的修改[J].明清小说研究,1996,(4).

[5]邹宗良.初稿本《聊斋志异》考[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2).

[6]郑子运.《聊斋志异》编次管窥[J].蒲松龄研究,2018,(1).

[7]王清平.王士祯评点《聊斋志异》条目补证[J].蒲松龄研究,1999,(4).

[8]章培恒.《聊斋志异》写作年代考[M]?蛐?蛐章培恒.献疑集.长沙:岳麓书社,1993.

[9]白亚仁.《聊斋志异》文本的演变[M]?蛐?蛐章培恒.献疑集.长沙:岳麓书社,1993.

(责任编辑:朱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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