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以督导促创新 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019-04-17宜昌市教育局
湖北教育·综合资讯 2019年2期
宜昌市教育局
宜昌市从2017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县(市、区)教师队伍建设年度专项督导并面向社会发布公报,全面评估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现状,督促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深入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推动了教师待遇大幅提升,全市公办教师2017年全口径年工资总收入12万余元,与当地公务员大体相当;推动了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入,共有9个县(市、区),开展了“县管校聘”改革试点或全面推进;推动了教师发展投入大幅增长,2017年全市教师培养和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投入2133.47万元,较2016年增长75.6%。
建立督导工作机制。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县(市、区)教师队伍建设年度专项督导和公报制度的通知》,决定每年的5月对全市14个县(市、区)上一年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专项督导检查,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相应等次,以公报的形式送达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并在宜昌教育网公开发布,结果作为宜昌市区域教育现代化监测重要指标,并直接作为县(市、区)政府和教育局目标考核中教师队伍建设部分的结果运用。
制定督导评价标准。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法规及政策文件,制定了《宜昌市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评估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包括A、B、C三级指标:A级指标分为教师配备、师德培育、待遇保障、专业发展、人才建设等五类;B级指标在A级指标的基础上,细化为人事制度、补充交流等15个二级指标;C级指标进一步细化为26条评价细则和相关政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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