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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困境反思与完善路径选择

2019-04-15陈阵张含李树义

法制与社会 2019年10期
关键词:独立董事股东

陈阵 张含 李树义

摘 要 在现代公司制度中,股东为代表的出资者,与经营管理层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导致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二者分离开来。大股东成文董事会的重要成员,能够得到较详细可靠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会计信息),能过对管理层进行监督。而管理层在公司经营的第一线,对财务信息了如指掌,并能够控制会计人员的核算及信息披露。所以大股东和公司管理层掌控会计信息的生产与披露,而中小股东由于并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所以处于信息劣势状况,只能通过其他渠道获知信息。这造成了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大股东与公司管理层出于私利,会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财务造假操纵利润,以信息优势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产生。

关键词 董事制度 股东 独立董事

作者简介:陈阵,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法、诉讼法;张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法、婚姻家庭法;李树义,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法、诉讼法。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4.041

由20世纪20年代,英美法系国家颁布,旨在对企业管理层权力进行制衡,对董事会的独立性进行强化,以提高其有效性,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该制度颁布实施起,就成了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得到了国际财务界、商界和资本市场的认同与支持。

20世纪90年代,我国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落实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法》要求上市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证监会于2001年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独立董事制度应经开始了全面推行。虽然目前我国这个制度已经得到了普及,而且从形式上看也基本符合证监会的要求,但是实践情况看,独立董事制度的执行仍然存在着若干问题。但是由于执行过于机械等其他原因,独立董事制度效果不如预期。本文试图归纳并分析我国既有的独立董事制度在实践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并以这些问题为基础从而对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进行相应的制度完善研究。

一、我国独立董事的现状

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得到了广泛的贯彻,基本每家上市公司都设置了独立董事职位。人数上已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中国科学院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显示: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其考核分数超过了对上市公司治理考核的综合平均分,这表明独立董事制度确实改善了治理问题。例如白云山制药厂,在亏损时期,董事会听取了独立董事的建议,对公司的经营进行了改革,调整产业结构,结果实现了扭亏为盈,独立董事的功劳被认为是居于首位的。所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也能够有助于解决公司的难题。

独立董事制度引入并实施以来,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现象,没有立即减少,但是在之后的几年里,财务舞弊现象开始出现了逐步减少的趋势,独立董事制度作用的发挥有一定的滞后性。但舞弊现象没有大幅减少并不如社会民众的预期。上海证交会实施了一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调研(问卷形式),发现民众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报告,普遍认为不具有完全的真实性。只有8.56%的个人投资者认为其具有完全的真实性,2.14%的个人投资者认为其完全不具有真实性,是上市公司粉饰后的财报。问卷调查机构投资者,发现认为财务报告具有完全的真实性的机构投资者,没有一家。45%的机构投资者认为财务报告具有基本的真实性。3%的机构投资者认为完全不具有真实性,剩余的大部分则认为有部分的真实性。可见,投资者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认可度不高,财务报告存在失真现象。

这部分是由于我国对企业财务报告披露的规定还不够健全,存在一定的漏洞,导致监管不力,企业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相当的模糊性。而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对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但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怎样履行职能,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而且独立董事提名,也存在着由大股东操纵的现象,使得独立董事选举结果受大股东意志严重影响。这样的结果,导致独立董事对财务舞弊事件调查积极性不够,监管不力,难以起到对大股东权力的制衡意义。而且目前我国独立董事的知识结构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独立董事是企业家,缺乏专业能力,尤其缺乏具有财务和法律知识的独立董事,导致其对财务知识和财报研究较少,对财务舞弊现象难以短时间内分析并发现。

這样的状况导致独立董事制度形式化严重,所以刚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时,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时间长了,某些上市公司便利用法律的漏洞,将独立董事边缘化,导致即使有独立董事制度,仍然存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会计造假进而利润操纵的行为,独立董事制度执行存在一定程度的流于形式化现象。

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困境反思

第一,独立董事由于是外部董事,所以在参与上市公司资产经营管理的积极性,不会像公司股东那样高,而且独立董事通过一段时间的与公司大股东、管理层的共事和了解,会存在相互同化的现象。会结成友谊和默契,这样会使得独立董事出于人情关系和自身利益,被上市公司管理层所同化,独立性大大丧失。

第二,独立董事也是经济人,也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薪酬待遇的合理化会激励其努力工作。但是固定薪酬的激励作用非常有限,因为干多干少回报一样,然而责任却是未知的,这使得有的董事敷衍对待自己的职责;如果将其薪酬与所在公司的绩效相挂钩,又会带来一些问题:如独立董事因为所在公司的高盈利而获得较丰厚的待遇,那么独立董事就会对公司管理层产生依赖性,使自身的独立性丧失;另外独立董事都是有自己的主业的(多为其他公司的高管),如果独立董事薪酬待遇和其所在公司的绩效挂钩,那么独立董事就会耗费更多精力和时间留在任职独立董事的公司,这样其主业所在地公司,必然会采取手段防止其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权衡利益理性思考后也许会放弃任职独立董事,这样上市公司在聘任独立董事方面就会出现困难。

当下,很多上市公司以个人容易和成就的自我实现,来作为激励独立董事的方式,而不支付相应的薪酬待遇,而独立董事往往不愿损害自身利益去得罪大股东,在发表真实意见上积极性不高。我国对于独立董事的评价市场尚没形成,也缺乏评价独立董事的中介机构,难以对独立董事的能力、职业道德做出评价,所以声誉激励作用非常有限。

第三,独立董事及时获取上市公司信息和经营情况,是有效发挥监督和提出经营管理建议作用的关键,但是由于其职权的限制,独立董事往往难以得到最新的信息,其信息获取渠道,只能是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介绍和有关记录。所以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也使得得到的信息会存在不实的歪曲误导的虚假成分等风险,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组织文化和人际关系也无法做到及时地认知,对经营管理信息难以充分掌握。所以监督管理层,由于信息成本的问题,难以做到有效执行。

第四,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不当行为的监督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出建议,需要通过各个渠道收集信息,这需要付出相当的精力和时间。当下我国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大多是专家学者,其中很多人同时担任不同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这导致在精力约束下,花在上市公司的精力存在不足的现象,非专职的独立董事,难以想象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对上市公司进行深入的调研。

三、完善独我国立董事制度的路径选择

经过前文的分析,结合我国独立董事的现状和制度中的缺陷,提出以下完善建议。

(一)要提高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的比例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应当将独立董事比例由目前的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提高到60%-70%甚至更高。将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由少数群体变为多数群体,已形成有效地制约大股东的集团。这有利于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提高监督公司经营并提出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建议。

(二)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可以借鉴美国的相关薪酬制度。美国独立董事制度,是以年薪和会议费形式,再加上股票期权作为薪酬待遇,这样的方式使得独立董事与所有股东的利益相一致,而且能有效激励其认真工作的积极性。基于我国实际情况,本文认为,独立董事薪酬可以采取现金报酬以其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奖金报酬以所提建议为公司创造的利润和避免损失的绩效决定、并赠予一定的非法定股票期权来代替原来的固定津贴,变原有的固定收入为浮动收入,使独立董事的薪酬待遇与企业经营情况向挂钩,变独立董事为公司小股东,使其发挥最大的工作积极性和监督作用。

(三)应当成立独立董事测评委员会

应当成立独立董事测评委员会,根据一定的评估方式,给独立董事评级并奖惩,平衡其权力和责任。对于怠于职守的独立董事应予以公开谴责,甚至进行民事责任处罚,严重的要处以市场禁入惩罚,通过这些措施增强独立董事的责任感,使其更加积极主动履行自身职能。也应当形成职业的独立董事行业组织,完善独立董事的职业化,完善其资格认证,变兼职为全职,大力培养其专业的素质和敬业精神。使独立董事具备专业素养和敏锐的观察力,能更好地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四)对独立董事的知识结构进行优化,加强对其人才的培养

将执业律师、证券业界的精英、资深注册会计师纳入独立董事候选名单中,增加会计专家的数量,使其具有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参与到企业管理中,使花瓶董事现象逐渐减少。

伴随着资本市场发展,财务造假现象也日益增多,严重扰乱了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与相关利益相关者的投资信心。为了有效地杜绝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进而恢复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信心,保障中小股东权益,在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我国证监会等部门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然而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对公司财务监督作用发挥还不成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认为,独立董事在一定时期内内还处于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的少数群体,对公司财务造假会计舞弊的防范仅凭独立董事的监督还远远不够,应结合对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各种方式方法,来共同防范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会计舞弊现象。

对于独立董事制度本身而言,应当加以进一步完善,从薪酬待遇、人数比例、任职期限、激励约束机制、独立性、年龄和知识结构等方面,结合先进市场经济国家的宝贵经验,和我国的具体实际情况,大力进行改革,摸索出适合我国特色的、科学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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