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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的道德本质问题

2019-04-04李妮可

青年时代 2019年6期

李妮可

摘 要:本文对用感性主义人性论(或主情论)与理性主义人性论(或主知论)两条路线的斗争概括西方伦理思想史提出了异议。指出西方关于道德本质思想的发展,是从把道德看成神的关系向看成人的关系的不断完善过程。近代以前,基本上是神学道德占据统治地位,直至斯宾诺莎时代才出现了从人的方面研究道德的转折,法国唯物论者和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分别是典型的感性主义人性论和理性主义人性论。

关键词:西方伦理思想;感性主义人性论;理性主义人性论

一、前言

西方伦理思想史的主线应如何确立,是学术界始终未能令人满意地获得解决的问题。西方伦理界传统采用功利主义、心理主义与目的论及规则主义的说明方式。在东方,日本学者西田儿多郎趋向干从道德源于人性之中、人性之外或人的直觉加以解释。我国解放前出版的张东荪的《道德哲学》一书列举了大量自然主义(包括快乐论、功利论、进化论)与理性主义(包括内在主义、超越主义)之间互相洁难、相互补充的思想资料,但浓厚的资产阶级“客观主义”的色彩使他的描述并未获得后人科学的评价。现在,尽管用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囊括伦理思想史上的一切纷争已很少有人提及。但把“主情论”与“主知论”,以及最近有人提出把感性主义人性论与理性主义人性论两条基本路线的斗争看作西方伦理思想发展的主线也有失偏颇。总的说来,上述所有分类方法都存在着两个明显的缺陷:对于西方伦理思想史的研究来说,并没有真实地反映出整个历史画面;对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教学来说,难以突出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对西方传统的继承和变革。在此,笔者打算借助作为任何伦理思想体系最根本、最基础的道德本质思想的发展过程,说明西方伦理思想史是从神学道德向人学道德的不断现实化、完善化、科学化的发展过程,以求同行指教。

二、道德的本质

历史上通常表示对道德本质探索的提法有“善本身是什么?”“何为美德?”“道德的内容从何而来?”等等。罗素曾正确地指出,伦理学的两部分内容,其中“善本身是什么?”是哲学家研究道德的出发点。奇特的历史现象是,道德关系一开始不是作为人的关系,而是被看作神的关系进入研究领域。这种今天看来是颠倒的历史现象在当初却有其正当的客观渊源。

苏格拉底是历史上第一个提出道德见解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认为过道德的生活是人生的目的,德性在任何时代应是一致的,不像所谓实践协议那样有着变化的内容,由此他认为永恒不变的“善本身”既是神的目的,也是美德的本质意义和判断是非最终不变的原则。他认为人只有认识到自己是无价值的,神是全善全能的,才算具有了道德“知识”。如果说苏格拉底确实可称得是历史上第一个研究道德本质的人,那么其学说作为历史上第一个道德学说无疑是神学。

由苏格拉底开始的神学道德的历史一直绵延到近代。柏拉图继承了老师的事业,但起初还是区分了善的理念与神,在《伊安篇》中他指出:一切善的事物对人有益并能带来幸福的事物都是对善的理念的分有,善的理念是善的事物之因,神是善的,也要服从善的理念,追求至善。可是在更多的地方柏拉图把善的理念与神的本质直接等同起来,他认为只有神最完美地体现了善,本质上是善的,所以神才是公正的,对人有益的,才有资格成为所有“福”、“善”的分配者,神是最高理念。柏拉图的最终结论是,“善”就是神本身,道德仅属于神的本质;“道德在于求与神相似”[1]。柏拉图曾解释道,如果说人间世界存在着道德活动,那仅是道德现象,道德现象是神撒布于人的“善德之影像”[2]。因此柏拉图认为希腊时代崇尚的“四德”既是神定的,谁都要遵循。

中世纪出现了神学道德的顶巅时期。中世纪道德绝对与神(上帝)等同,宗教是道德的宗,道德是宗教的道德,故历史上曾一度认为道德是宗教的专有领域。道德与宗教的完全合一可以从四世纪基督教被确立为唯一国教以后教义原则的转变得到说明。早期的上帝“赏善恶”,世俗间有善有恶,上帝并未囊括道德。现在的上帝成为“叫日头照好人,也照坏人”,不问善恶、一视同仁的上帝,原因是人类有共同的原罪,无好坏之别,人性都是罪恶的。这样道德就完全跑到上帝那里去了。讲上帝至善,人只能从上帝那里获得德性,这首先在罗马帝国基督教教义的集大成者奥古斯丁那里得到确证:“天主不仅是善的,而且是善的本体。”[3]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中世纪里人获得德性的途径,较之柏拉图时期要现实一些,在某种意义上又使人们觉得德性并非就是神性本身或神本身。圣经上讲人类获得道德的可能在于两种因素,一是因为神性是全能和不朽的,它能永恒地、随时随地向人显示,其次,道德传播有着牢靠的程序,由充满神灵的天父之子耶稣传播神的“福音”,改变人性,救人出难。这样,道德就不是上帝本身,而是他的命令,福音书上写作“神的诫命”“神的道”,是神愿意告诉给众人的那种东西。甚至还有些道德命令不是由神直接发出的,而是以人的一定道德修养表现出来的“内在的上帝声音”,比如良心,就是这种使人感到内疚的、神秘和神圣的东西。这也可看成是宗教对世俗关系的一种松动。

三、本质的转化

道德本质从属于神的关系向人的关系真正转化发生在与莱布尼茨同时代的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身上。

这个转化除了客观的经济、政治原因外,有着其内在的哲学根源。近代以前的哲学家都是直接从构成世界的事物本身去研究世界的本质,近代始,人们意识到人是通过自己的各种主观能力去观察并得出有关世界的知识的。这种研究的转向同样发生在对道德本质的探究,哲学家开始从产生道德行为的能力去研究道德,即直接转向研究主体的道德精神,看是什么内在的动因使得某一行为成为道德的,而不再着重探究外在的道德原则的来源。這种由外向里的转向尽管后来发生了把道德本质局限于人的主观天性那样的错误,但把道德归到本应属的人这种主体身上,却不能不说具有相当的革命意义。

斯宾诺莎的道德本质学说比较全面、丰富,包含了以后数百年里各种伦理思想的基本因素。他的自然神理论为抛弃神学道德奠定了基础,他明确提出他的完美道德不同于宗教道,善恶非神所定,而由人的希求和厌恶所致。他认为“善是帮助我们接近我们的人性的工具”,肯定了道德与人的密切关系,他从人的感性能力(包括知觉、情感等)和理性能力共同描述道德的起源,“善是指一切快乐,和一切足以增进快乐的东西而言”,“恶是指一切痛苦”,但光凭人的情欲还不能获得真正的善,情欲也可能毁坏自己,损害他人,因此必须重视理性在道德中的作用,“遵循德性而行,即是遵循理性的指导而行”,有了理性,既可理解人的自然需要,又能保证获得共同之善。他断定真德性在于理性的指导。

他的哲学思想为以后的哲学发展留下了广泛的余地那样,斯宾诺莎的道德本质思想通过后人的发挥,导致了西方伦理思想史上两个重要流派的出现,即感性主义人性论和理性主义人性论,法国唯物论者把利益和情欲作为道德活动的始基,产生功利主义伦理学,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把人的理性看作道德行为的源泉,只是在这个时期,所谓人学道德内的这两大派别的纷争才成为当时伦理思想发展的主要动因。

黑格尔认为道德是绝对理性作为主观意志的规定。他写道:“伦理性(即外化了的人的理性—引者注)的东西,如果在本性所规定的个人性格本身中得到反映,那就是德。”这样,黑格尔就把人的感性存在与理性存在同做为道德的基础,注重从道德应包含的现实内容来解释道德的本质,相比前人,显示了使人的利益欲望与善良的动机结合起来的高明。

四、道德本质的特点

从上述关于道德本质思想的发展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个历史过程存在的两个主要特点。这个历史过程表现出道德与人的因素、人的实践活动的逐渐统一。生产力的发展,人对自然胜利的不断积累,人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增大并日益显示出来,它产生的结果之一,人减少了对神秘自然界的畏惧感和依赖感,使道德也从神学中解放出来,恢复了道德最一般的、最抽象的属性—人的属性。无论源于人的先天感性或先天理性、纯粹的个人利益或狭隘的社会利益,把道德的“所从出”与人、人的属性、人的某些实践活动联系起来进行考察,对于古代—中世纪的神学道德,无疑都是人类思想史上具有历史意义的胜利,是前人科学探究不断发展的结果。第二,这个历史过程表现出道德关系与其它世俗关系的逐渐统一。当道德进入人的范围后,道德活动与其它社会活动的共存且相互影响必然促使思想家从其余社会关系去考察道德的本质。斯宾诺莎把人和人对自然(包括社会)的所有关系缚在一起,以为认识道德本质与认识所有其它事物的本质是一样的。到法国唯物论者,则看到了政治、法律制度对人的道德行为的制约性,虽然他们最终陷入了自己不可解脱的悖论中。尤其是黑格尔,他把人的物质需要、财产关系引入对道德本质的研究中,认为主观意志的价值和尊严与这些因素相关方可存在,可以说已注意到(尽管是不自觉的)客观的、在某种意义上甚至能理解为经济的因素对道德的决定作用。历史证明,恰恰是道德与人、与其它社会关系统一的发展趋势指出了最终科学地解决道德本质问题的努力方向。

恩格斯讲过,当费尔巴哈把人作为道德的出发点时,“他是现实的。”这是第一个归结。其实,像恩格斯在赞扬费尔巴哈的同时对他进行的批评那样,马克思主义反对把与道德相关的人当做脱离现实世界的抽象的人,反对用所谓的“先天感性”、“先天理性”去说明道德的本质。马克思批判功利主义,认为人是没有天性的;批判费尔巴哈,认为做为道德主体的人是從事实践活动的人,其本质在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因而象以前的哲学家那样,把道归结为一般的人的社会现象还不够,还必须归结为具体活动中的、一定社会关系下的人的现象。

参考文献:

[1]转引自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下册,第200页.

[2]《理想国》19盯年版,第86页.

[3]《忏悔录》1981年版,第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