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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分享网站运营中的版权侵权问题

2019-03-27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1期

(湘潭大学 湖南 湘潭 411100)

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网络信息技术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相应的互联网相关媒体和迅速发展,其中网络视频的发展令人瞩目,优酷、爱奇艺、腾讯等大型网络公司大力发展网络视频行业,每年在网络视频媒体的投资上呈现每年30%-55%的趋势递增。由此可见,视频分享网站是目前为止最有发展前途、使用最为方便的视频传播与分享网站。网络视频的分享网站繁荣初衷是让每个网友上传自己制作的视频,但是目前来看,原创作品的上传数量远远低于复制视频的传播数量,视频分享网站已经成为盗版、侵权泛滥的平台。由于视频分享网站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频发、影响涉及面广、立法相对于科技迅速发展相对滞后等特点,使得有关视频分享网站是否应当在个人用户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下承担责任成为一个重要议题。

一、我国视频分享网站概括

(一)视频分享网站的基本情况。网络视频分享网站是在网络上建立的向用户提供视频资源等信息的存储和上传的平台,让用户可以自由上传、下载、观看视频资源的网站。目前,网络上的视频分享网站主要分为两种,一种被称为UGC类型网站,其代表网站是YouTube,这类网站的所有视频内容都是由网友自己上传的,视频网站不参与视频内容的运营;另外一种是HULU型,此类网站为用户提供完整的电影、电视剧等资源,有的是免费提供的,有的是会员制收费的,还有其他的广告收益等,目前国内的主流视频分享网站主要是HULU型,如爱奇艺、腾讯视频等。

(二)视频分享网站的版权侵权现状。在国内,几大视频分享网站如土豆网、优酷网、爱奇艺频繁走向著作权人主张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被告席。国外的YouTube也被多次被告侵权行为。视频版权运营中的侵权问题成为了世界范围内影响视频分享网站发展的主要因素。视频分享网站上广泛存在的版权侵权现象,其产生的危害不单单是一个方面的。对于享有著作权的主体(如制片人)来说,侵权视频的广泛传播会使其遭受显著的经济损失,这直接打击了版权人将影视作品贡献给网络的积极性和创作的积极性,不利于我国影视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视频分享网站中的侵权形式

(一)直接侵权。所谓版权运营的直接侵权就是,视频分享网站将某些视频直接放到网站上,使得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下载或者在线观看这些视频,这样的行为在上传到视频网站的过程中未经过版权所有人或者版权运营方的许可,由此构成了网络视频版权运营的直接侵权行为。

(二)间接侵权。间接侵权是于直接侵权相对的概念。间接侵权是视频网站并没有直接参与视频版权运营的侵权,但是其他人利用视频网站实施了侵权行为,这种版权侵权行为与视频分享网站存在一定的关联,视频分享网站为侵权行为间接提供了平台,而没有进行及时的阻止,则视频分享网站存在了间接侵权的行为。间接侵权与直接侵权一样都是版权运营中的侵权表现,间接侵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直接侵权的进一步发展,或者实现直接侵权的必要条件,在间接侵权行为中,视频分享网站没有主观上的侵权意识,这是与直接侵权行为的主要区别,两者侵权的形式与构成条件等都有很大的区别。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本质区别就在于间接侵权的行为没有直接侵害版权所有人或者版权运营方的特权,但是实际上对版权人或者版权运营方造成了利益侵害,因此,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视频分享网站在间接侵权行为中没有直接将具有他们版权或者他人版权的作品上传到网站上进行商业活动,因此,不能成为视频分享网站承担直接侵权责任的理由,直接侵权的行为人是上传视频的人,但是上传人的直接侵权行为离不开视频分享网站的支持,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在某种情况下可基于公共政策原因而被法律界定为侵权行为,从而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三、视频分享网站版权侵权的解决思路

(一)间接侵权责任的限制。笔者认为要在相关共同侵权责任的基础上,对我国网络平台或者中间服务者的间接侵权责任制度进行完善,在法律法规中集中体现间接侵权行为及具体的处理方式,对构成侵权行为的要素进行严格的规定,而且对不同类型的网络平台的版权运营职责进行规定。

在对帮助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进行规定时,必须明确两个要件:“知情”及“帮助、教唆行为”。在判断视频分享网站“知情”情况时,可以结合其注意义务的程度进行判定。我国的法律中规定了十种视频分享网站对用户上传的视频应审查的内容,但是对于视频分享网站在监管方面的责任并没有直接规定,视频分享网站只负责对网站的日常运营进行维护,没有审查视频内容的义务,因此,视频分享网站一般只需要安排相关的负责人对网站的视频进行管理即可,即采取具有一般知识或经验的人处理相同事务时的注意标准。将同意的注意义务具体化而言,就是设定这些分类频道的视频分享网站有义务采取设定专门的审片组等方法对用户上传至“电视、电影”等影视频道的内容进行持续监控,判断用户上传的视频是否经过许可;如此规定,视频分享网站就可以对其运营模式进行相应的调整,删除“电视、电影”等影视频道的设置,避开侵权的“雷区”,从而有效的维护其权利。

(二)视频分享网站调整经营模式。视频网站频繁遭到版权侵权投诉的一大原因就是视频分享网站的审核机制不完善,容易将侵权作品流入网站。新技术发展带来的问题,还是需要技术的发展来解决。2003年11月4日美国颁布了《数字广播内容保护》的行政规章,要求从2005年7月1日起,所有数字电视接收装置都必须使用“广播标记”技术。这样版权人对其作品进行标记和加密处理,只有在得到授权后才可以进行观看,以此防止数字节目在网络上的大规模传播。

但是与此同时,在现在技术不成熟并且我国的视频分享网站作为一个新兴的技术产业的情况下,应当给视频分享网站一个缓冲期使其得以发展,譬如暂时地只对目前达到一定规模的视频分享网站强制性要求采用数字密码和过滤技术,不要对视频分享网站施加太严厉的限制。鉴于视频网站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侵犯版权行为屡禁不止,现行司法执法的打击力度都不足以遏制的现状。虽然按照著作权法对法定赔偿数额的规定,上限为五十万元,而我国视频网站版权侵权诉讼中则几乎从未达到这个数额,多则十几万,少则一两万。版权人往往耗时、耗钱巨大,即使胜诉所获赔偿也得不偿失。本人认为这方面可以参考国外的相关做法,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范中引入惩罚机制。惩罚机制的实行可以有效遏制这类的恶意侵权的行为,对有侵权想法的网站和个人具有一定的威慑力,同时又可以鼓励版权运营方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因此我国在适当情况下,应有限制地适用惩罚性赔偿,才能真正弥补著作权法规定的三种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法的不足,有效的解决侵权纠纷的赔偿数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