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对共同富裕思想的新发展
2019-03-21王桂林唐吕俊驰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2期
关键词:发展
王桂林,唐吕俊驰
(重庆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沙坪坝401331)
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中华儿女梦寐以求的理想。邓小平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共同富裕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和基本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时期、新任务,以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这条道路上继续探索,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共同富裕思想,具体体现在习近平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五大发展”新理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四个全面”整体协调推进、精准扶贫等的重要论述中,表明我们党对共同富裕思想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一、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依据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
邓小平提出让部分地区部分人先富起来,调动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但目前我国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或不同阶段,其主要矛盾也是不同的。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做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要论断。这就意味着当今中国社会生产力达到了一个全新水平,再用“落后的社会生产”描述今天的中国,显然不合适,再用“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这样一种比较笼统的描述已经无法准确反映当下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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