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乡村卫生队伍建设
2019-03-21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观察 2019年2期
关键词:公共卫生
文 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员会

张培彤委员代表农工党北京市委发言
农工党北京市委围绕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调研发现,本市乡村医生建设并未得到根本改观,乡村卫生服务水平距离群众需求和乡村建设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乡村医生从业管理相关立法滞后。当前主要依据《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滞后于社会发展,无法为村医执业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和从业指导。二是乡村医生人员短缺,并呈现出年龄偏大,学历偏低,队伍不稳定,服务能力偏低的特点。三是乡村医生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按规定,村医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常见病多发病一般诊治及转诊等职能。但实际工作中,受制于正规培训不足和精力有限,很难正常履职。
建议制定本市《乡村卫生从业者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各部门在乡村卫生建设中责任,加强对乡村卫生从业者管理和保障。设立健康管理员岗位,明确乡村卫生从业者由村医和健康管理员组成,科学合理地制定从业者岗位职责、执业范围、绩效考核及收入保障机制等。
建议在边远山区和引进乡村医生困难的地区,设立健康管理员岗位,并明确健康管理员工作职责和内容。调查显示,绝大多数村民对乡村卫生健康需求主要集中在定期体检、常见病诊治、慢性病用药和健康指导等方面。因此,坚持问题导向,健康管理员应根据政府要求和村民需求,以公共卫生和慢病管理、健康数据采集及管理为重点,并承担起疑难杂症的及时转诊和危重症的紧急施救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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