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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公共空间应立法统一管理

2019-03-19仲颖

检察风云 2019年5期
关键词:陈丹燕黄浦江滨江

仲颖

上海市黄浦江两岸45公里岸线公共空间的开发、开放,让市民拥有了一个景观卓越、历史感丰富、贴近生活的休闲场所。如今,滨江公共空间开放已经一年,越来越多的人来这里休闲娱乐、观光旅游。然而就在人们尽情享受水岸生活的同时,如何维护好这一重要的上海名片,正成为管理者的要务。

“政府应该在建造一流公共空间的同时,认真做好公共空间管理的法制建设。”上海市人大代表陈丹燕认为,滨江45公里岸线公共空间的管理,还存在一些短板,亟待制定一套完整的政府法令,统一贯彻执行。

滨江公共空间分区管理、标准不一

有媒体报道,滨江公共空间自开放以来,常有不文明遛狗、跑道骑行、违规放无人机、散发张贴小广告、设摊兜售物品等行为。对此,有市民表示,在管理者指出之前并不清楚哪些行为能做、哪些不能做。还有市民则提出疑问,为何有些行为在某段区域可以做,在其他区域就不能做了。

“目前岸线是分区管理,虽然有上海市滨江办的社会秩序管理指导意见,但是这个管理指导意见与滨江岸线的地理位置以及必将形成的城市影响力不相匹配。各区在管理上未有统一标准。”陈丹燕代表道。

据了解,去年9月出台的《关于加强黄浦江两岸滨江公共空间综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界定了滨江公共空间的管理范围,在公共秩序、社会秩序、交通秩序、公共活动、商业活动等方面坚持了从严管理的指导思想,确保已建成开放的公共空间安全有序运行。在具体落实方面,由沿线五个区结合区情落实滨江公共空间管理实施细则。

“比如黄浦由区政府全权管理黄浦岸线,徐汇由西岸集团管理,浦东由绿地集团等三个大集团分片管理。在社会秩序管理上,虹口区使用的是公园管理条例,黄浦区使用的是区滨江办指导意见,管理标准并不一致。”除了管理标准不一,陈丹燕代表认为,已有的社会秩序管理条例在公共空間市民行为规范上也缺少足够的约束力。

出台政府规章实行统一管理

“滨江岸线的管理,是检验管理者是否有能力管理现代化大都市公共空间,同时也是检验在公共空间里,上海市民是否可以称为国际都市合格公民的重要标准。”陈丹燕说。

如何培养市民有意识地履行在公共空间的责任和义务?如何让相关部门的管理真正发挥实效?陈丹燕代表建议对滨江公共空间实行统一的综合管理。她表示,综合管理要“明确公共空间里的公民责任,在劝导和规范之外,带有明确惩罚标准的政府法令能给岸线维护带来刚性保障。对管理者来说,可以让各个区在整条岸线的管理上有法可依、统一管理”。

立法统一管理滨江公共空间是不少人大代表的共识。彭燕玲代表表示,外滩风景区及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作为滨江公共空间的组成部分,目前分别依据《上海市外滩风景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实行综合管理和执法,维持了良好的城市环境面貌和管理秩序。

“上述两部规章主要涉及治安秩序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设施管理、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限制性活动等规定,但是缺乏黄浦江水域管理的相关内容,且对在风景区内需要规范的行为,如跳广场舞、搭帐篷、放风筝、轮滑、垂钓等亦缺少相应的规定,不利于滨江公共空间全线贯通后的管理。”

因此,陈丹燕代表建议在此基础上出台地方性政府规章《上海市黄浦江两岸滨江公共空间综合管理规定》,为滨江公共空间实行统一综合管理执法提供法律保障。

代表们建议,新制定的政府规章要明确管理责任分工;加强设施维护和环境管理;维护公共空间秩序;规定个人日常行为规范的法律责任;个人在突发事件中的行为规范的法律责任;除此之外,“还要与世界上多数重要的公共空间一样,以铸铁告示牌的方式,公示在岸线所有重要入口处,广而告之。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充分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了解自己在公共空间中应负的法律责任,双方都有法可依。”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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