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贵州省基层青少年残疾人竞技游泳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9-03-14谭隆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贵州惠水550600
□谭隆(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贵州 惠水 550600)
残疾人体育越来越受社会关注,残疾人游泳作为贵州省残疾人体育的主抓项目,其建队以来经历辉煌和落后,在曲折中不断进步。基层青少年残疾人游泳队伍建设作为贵州省残疾人游泳发展的基石,在其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然对于当下处扶贫前线的贵州省,该如何抓好贵州省基层残疾人队伍建设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研究对象
以参与2016年贵州省(18周岁以下)残疾人游泳锦标赛的九个市州地区代表队运动员、教练员以及工作人员为调查对象。
2、研究方法
2.1、文献资料法
通过查阅国内残疾人体育、残疾人竞技游泳运动等相关文献资料,为贵州省基层残疾人游泳队伍建设提供理论依据。
2.2、问卷调查法
本文通过对参与贵州省2016年(18周岁以下)残疾人游泳锦标赛的所有市州地区代表队进行问卷调查,其中发放运动员问卷129份,回收105份,有效问卷96份,有效率为91.4%。
2.3、访谈法
对参加贵州省2016年(18周岁以下)残疾人游泳锦标赛的九个市州地区代表队及市州残联体育相关负责人、教练员进行访问调查,旨在了解基层残疾人游泳队伍发展现状,以期获得原始的研究资料。
3、基层青少年残疾人运动员现状
3.1、运动员年龄、学历等比例况
贵州省基层青少年队伍存在男女比例失衡现象,即男运动员比例远高于女运动员。其次在学历状况中小学学历占34.4%,初中学历占54.2%,高中学历11.4%,其大部分集中在小学和初中,再通过年龄及学历交叉制表显示,有部分运动员呈现“大年龄,低学历”的状况。
3.2、各年龄段残疾类型比例现状
由表1知,7-10岁听力、视力、智力障碍运动员几乎没有,11-17岁是肢体残疾运动员相对集中的年龄阶段,而18岁在各个组别占比也少。从整体看肢体残疾运动员比例高达67.7%;听力残疾次之占16.7%;其他即为哑人占7.3%和视力障碍为6.3%,而智力残疾人运动员比例相对较少。因此各队在选材时应适当增加视力、智力残疾组类型的运动员,这也为更高级别的选材做准备。
表1 年龄*伤残类型交叉制表
3.3、各残疾人运动等级参赛现状
根据残疾人游泳运动项目医学功能分级发现,S级肢残、视残、智残、听残参赛比例分别为 58%、13%、9%、20%,其中肢残组依然是残疾人比赛中的主力军,其次为听残组。同时发现S1、S3、S4、S5、S13级无人参赛,肢残组主要集中于S6级以上的运动员,即重残级别的运动员挖掘较少。
SB级中肢残组依然占据一半以上的比例,视残组、智残组、听残组却分别为19%、11%、15%相对较低的比例,从整个SB级等级参赛情况来看,SB1、SB3、SB4、SB13 和 SM 以一样不乐观,SM 级仅有SM8、SM9、SM14、SM15运动员参赛,且每个级别仅有 2名,而其他无人参赛。
3.4、基层青少年残疾人集训现状
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08〕35号)文件精神,使的贵州省时隔四年才举办一次残疾人游泳锦标赛和四年才举办一次残疾人运动会,又再加之残疾人体育基本为“赛前集训,赛后解散”的工作性质和各地区领导重视程度不同,导致各市州、地区代表队出现集训周期参差不齐现象,可以看出各市州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根据调查可知,安顺、黔南州代表队训练最长约90天,而贵阳、六盘水、黔东南大约为60天,而其他地区为30天或不到30天的训练情况。因此整体来说,各市州代表队集训状况实在令人堪忧。
4、基层青少年残疾人教练员现状
4.1、教练员年龄、学历、来源结构
通过调查13名教练员发现,教练员集中于18-39岁之间有10人;50岁以上的教练为3人,而40-49岁为仅有1人,可见教练员基本呈现年轻化,同时绝大多数为专科学历,本科学历次之,同时还有个别为初中、高中学历的现象,总体呈现“低学历”状况。
其次绝大部分教练员皆为游泳退役运动员,其中健全人运动员有5人、残疾人运动员也有5人,同时还有一名体校教练,其他2位为高校体育工作人员。总体上看教练员基本都从事过体育运动等相关工作。但从教练员从事残疾人游泳运动工作来看,绝大部分为“兼职”教练且部分教练员从事残疾人游泳训练的年限较短,甚至有部分教练员为初次参与此项工作,可见各市州教练员流动性较大。
4.2、教练员业务素质及培训现状
教练员是训练和比赛的指导者,是游泳运动训练的核心组成部分,教练员自身的业务素质、执教经验水平、文化素养等对运动训练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对残疾人而言,不仅需要单纯的技术指导,更要关注和掌握其参训动机和心理,这就要求教练员不仅自身具备精湛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在游泳比赛中,教练员除了临场指挥外,还要身兼数“职”,如搀扶选手进场并将其抬放到水池中,调整起点位置和姿势,使用特殊工具对盲人选手进行终点提示等。
作为一名残疾人教练员也必须了解残疾人医学分级知识,通过调查了解到,市州地区代表队教练员对残疾人游泳项目的医学分级了解状况不乐观,其中仅有一名退役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完全了解、大部分为基本了解(8人)和了解一点(4人)。由于贵州省时隔四年才举办一次残疾人游泳锦标赛,导致很多教练员基本为临时聘请,其运动员分级工作也是赛前邀请省体科所工作人员进行赛前鉴定分级,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教练员对队员的选拔,同时由于残疾人体育运动项目的性质基本为“赛前集训,赛后解散”的现象,使贵州省基层青少年残疾人游泳队伍建设缺乏了保障性。
5、贵州省基层青少年残疾人游泳项目发展对策
5.1、制定有效的政策、确保基层队伍发展
由于残疾人体育基本为“赛前集训,赛后解散”的性质,导致基层队伍建设存在很大的隐患。因此残疾人体育的发展更需要合理有效的政策来约束地方管理人员,例如,在2016年残疾人锦标赛,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材—训练”等相关工作,同时应该将此项工作作为管理人员业绩考核项目之一。同时应鼓励和支持特教学校、公立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组织相应的残疾人体育比赛,这样既盘活了基层社区、基层县区社会体育活动,同时也实现了残疾人运动员选拨工作。对于优秀的输送单位应予以奖励、表彰。
5.2、加强教练员业务培训,建立合理的考评制度
适时加强教练员业务能力培训,作为残疾人游泳运动项目的教练员,不仅需要了解基本的训练方法,更需要掌握相应的医学功能分级知识,同时应选派优秀的残疾人退役运动员或者优秀的基层教练员到高校学习深造,加强业务能力的提升和防止教练员流失,建成基层教练员梯队。在教练员队伍的选拔和聘用上应该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合理的“考评”、“聘用”、“奖励”制度。
5.3、加大资金投入,重视宣传工作
在调查访问中了解到,贵州省残疾人体育的发展其制约因素主要有资金、场地及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游泳作为贵州省残疾人体育发展的主抓项目,在资金投入相对稳定,但市州地区代表队因作为基层队伍,其对游泳项目的资金投入相对较少,导致很多地州近几年都未出现向省队选送运动员状况,因此各地州应建立体育专项资金(即专款专用)。同时应该加强对残疾人竞技体育比赛的宣传和报道工作,作为一项惠及贵州残疾人体育的项目,笔者认为应该加强对赛事的宣传力度,加大社会对残疾人体育相关项目的认识,而很多残疾人比赛基本都是秉承“圈内文化”的思想,即社会大众几乎不感兴趣和不了解,甚至还有质疑,残疾人还能游泳的话语,因此加强残疾人体育比赛和残疾人体育活动的宣传相当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