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R29.1309条款追踪分析
2019-03-13闫惠芳
闫惠芳
摘 要:文章主要研究了美国民用航空规章(FAR)——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标准第29.1309条“设备、系统及安装”的适航条款,结合历次修正背景、修改原因与内容,深入研究29.1309条的起源与历次修正案,使设计人员准确把握适航条款本质要求,为适航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参考与审查依据,保证适航标准有要求的设备、系统与安装符合适航要求。
关键词:航空规章;设备、系统及安装;修正案;追踪
中图分类号:V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2945(2019)05-0060-02
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是迄今为止最先进和成熟的国家航空管理部门之一,许多国家的民航管理机构均是效仿FAA构建。FAA制定的航空规章(FAR)也是广泛征求整个工业部门的意见之后发布,之后的修订伴随航空技术的发展,民用航空的实践,尤其是以空难事故调查结果为背景。中国民航规章(CCAR)参照FAR制定,并按FAR修正案进行相应修订,因此,跟踪和研究FAR相应修正案,将有利于深入理解其背后的安全意图,针对性开展适航验证技术要求。所以本文选取FAR29.1309条“设备、系统及安装”,深入研究本条款与历次修正案,为民用直升机设计人员和适航人员提供参考。
1 条款要求与起源
1958年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成立,其前身是美国商务部航空司,由于机构上的改动,1964年FAA发布NPRM 64-30,考虑将CAR7的条款要求重新编制成FAR29。1965年,FAA颁布了Final Rule 5084,用FAR29替代CAR7,作为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审定标准。1965年2月1日,FAR29正式生效时,将设备、系统及安装由CAR7.606条编制成29.1309条[1],并纠正了一些明显的书写错误。
2 条款的发展
FAR29.1309已历经4次修订,现行有效版本是修正案29-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