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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探案》女性书写中的现代性表征

2019-02-22姜汉西

绥化学院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霍桑

姜汉西

(河南大学文学院 河南开封 475001)

自《时务报》连载福尔摩斯故事开始,近现代侦探小说便逐渐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通俗文学中的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1](P426)作为福尔摩斯故事翻译者的程小青,深谙侦探小说所惯用的那一套文学规范和生产机制,于是从最初的翻译到文学创作,他以福尔摩斯故事为模板,结合中国的社会实际,借鉴中国传统公案小说“悬念”与武侠小说的“紧张”,开启了其《霍桑探案》系列小说的写作生涯,并成为“侦探小说‘中国化’的宗匠”[2](P97-98)。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我们发现在《霍桑探案》系列作品中,大量作品涉及到当时的女性问题,这种对女性现实境遇和人生命运的关注,是五四之后对于人权呼声下女性解放的积极响应,更是近代中国现代性的表征,然而当时女性所面对问题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她们追求理想和自我实现的曲折性。我们对“霍桑探案”系列作品中不同类型的女性形象进行解读和分析,正是对晚清到民国时期社会生态的再认识,也是对女性解放问题的又一次剖析和反思。

一、女学生:传统牢笼中闯出的急先锋

近代中国在遭到到西方列强的侵略后,国门被打开,国家内部的各项社会制度和赖以维系的价值体系都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国家和民族矛盾日益尖锐,急需从国外引进先进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希望藉此能够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救斯民于水火,于是“教育救国”一时间成为了社会共识。同时,新文化运动对女性尤其是青年女性的思想启迪,使得女学生群体开始走上历史舞台,并在其中占据重要位置。

《毋宁死》是《霍桑探案》系列中对女学生的书写较为深刻的一个作品。何黛影接受了9年的新教育,但她的父亲何芝贝为了保持自己的禄位,把女儿作为献媚获宠的本钱,一心要与田厅长结亲,将女儿黛影嫁给那个依靠着父亲的权势、吃喝嫖赌无所不为的无赖田少芹。何黛影为了捍卫婚姻的自由选择了在婚前逃走,眼见婚期将近,何家人全家坐卧不安,这才引出了“霍桑探案”。在这个作品里,我们很明显地能够看到两种婚姻观念的冲突,或者说是两种话语的争锋。一种是应时而生且在青年群体内盛行的“不自由,毋宁死”,这是一种在人格独立语境下的要求婚姻自主和恋爱自由的决然反抗,强调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幸福观和婚恋观;另一种是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恋观,父母试图左右儿女的未来,这里的出发点多是从整个家庭甚至家族出发来进行的考虑和选择的,与古代的大家族之间的联姻如出一辙,太多的利益交换充斥其间,而结果也同样相似,女性大多沦为封建制度下的牺牲品。

何黛影的逃婚,是对传统礼教的反抗,更是对父权的反抗,她的这一行为确实有着积极的意义。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在那个思想禁锢的时代,何黛影作为一个年仅19岁的女学生,能够做出逃婚的举动,体现出的勇气和精神愈加显得难能可贵。当霍桑得知田家已经退婚的消息后,略显兴奋地对何芝贝说:“这一次断绝婚姻,为令爱终身计,岂不是不幸中的大幸吗?”而身为父亲的何芝贝却沉默了很长时间,方始叹息地说道:“虽然这田家子是堕落了,而我的女儿又怎样呢?先生纵然尽力劝慰,我终无颜见人呀!”[3](P303)这里何芝贝的话表露出自己的无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表面上看是一种父权的象征,但父权也只是一个表象。传统的礼教是一整套完整的体系,正是一环套一环地压迫在父亲这个角色的身上,根本没有给他留下太多选择的余地,于是他只能遵照着传统的足迹往前迈进。更加遗憾的是父亲这个角色已无法跳出窠臼,只能靠像何黛影一样的年轻人去自己打破,而这无疑考验着一个人的勇气和毅力。在小说的最后,何黛影的桃代李僵被霍桑识破,但最终捍卫了自己的自由。这也反映出程小青的情感倾向和态度选择,正如书中霍桑所言:“婚姻大事关系到一生的幸福。父母包办,有违潮流,况且以父母个人的利益作为择婿的标准,更是不足为训了。”[2](P263)

婚恋自由是一个时代的呼唤,在一定意义上破除了传统的封建式婚姻对于人的束缚和禁锢,尤其是在促进时人的思想解放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父母之命的包办婚姻尽管有其不可忽视的弊端,可一旦思想上的解放导致人的行为越出了社会伦理的禁区,思想解放的意义本身也就需要重新思考。

在《第二张照片》一文中,程小青同样将笔墨的重心放在了青年男女的婚恋上,里面涉及到了两位男青年和一对姊妹之间的情感纠葛,就很有反思的意味。小说《第二张照片》中的叙述人是顾英芬,她在向霍桑倾诉自己的苦衷时,连带道出了先姊英芳的秘史。顾英芳本是在家延师读书的,没有足够的社交经验,后来她在姑母家里认识了王智生,并跟他私奔出外。从这件事的前半部分叙述来看,作为大家闺秀的顾英芳能不受家庭的约束,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一点和鲁迅《伤逝》中的子君在精神追求和行为选择上很相似,而更为相似的是结局,顾英芳被王智生抛弃,无颜回家,轻生自杀;子君同样是被涓生以“我已经不爱你了”抛弃,并最终在无爱的人间死去。程小青和鲁迅一样,在这一个时代的浪潮之下,其实都注意到了潜伏在婚恋自主背后的危机,而这同时也说明了思想上的解放,固然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但也往往容易使人盲目,并最终导致面对问题时的无力与迷失,正如涓生的自白:“有时,仿佛看见那生路就像一条灰白的长蛇,自己蜿蜒地向我奔来,我等着,等着,看看临近,但忽然便消失在黑暗里了。”[3](P303)

在对女学生婚恋的书写中,艺术上更为成功的无疑要属《双殉》了,小说梳理了在一个四角恋关系中的两对男女如何因爱生恨的情感发展脉络。伍子楚在美国取得了博士学位,回来后即被南京大学聘为教授,而张美侠则是北平高等师范里毕业的,已在上海务强中学当了两年教员,两人是自由恋爱的,本是很般配的一对。然而张美侠的表兄杏荪一直默默爱着她,与此同时,张美侠的好姐妹徐玉英也深爱着杏荪。随着伍子楚和张美侠的婚期一天天逼近,杏荪和徐玉英的爱情想象也接近了尾声。为了留得住自己爱的人,杏荪就以卑鄙的手段破坏他们的婚姻;而徐玉英为了爱,竟差点要了自己好姐妹的性命。爱是自由的,但是在过度自由的爱面前,很多人又是盲目而无理性的,在他们眼里爱成为了人生唯一的问题,没有了爱就失去了一切,正如杏荪在那份认罪的遗书上所写“我的心仿佛已是空空洞洞,世界上的一切,丝毫不足留恋。”[2]于是为了得到自己的爱就可以不择手段,甚至不惜牺牲他人的生命来成就自己。而张美侠的婚礼上的拒绝和伍子楚的怀疑,也说明了爱的复杂性,尤其是对于刚刚接受自由恋爱思想的年轻人而言,于是霍桑才会感慨:“爱河的风波是可怕的!世界上最没法解决和最易使人感受痛苦的事,就是这一个‘爱’字。”[2](P289)

女学生作为知识分子中的一个群体,接受了先进思想的熏陶和洗礼,对社会和未来充满了无限的想象。然而社会现实的复杂性,远远超出了她们的预期,也正是在这样一个差序格局中,女学生需要承受更多的来自社会、家庭以及自我的苦闷和烦恼。而当时社会的对自由和人权的积极标榜,鼓励大众尤其是青年一代勇敢追爱,导致了爱情至上原则和自我中心主义的出现。可以说婚恋问题刚从传统的泥沼中解放出来,随即又跌进了新的泥潭中,这进一步展示出当时女性问题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毋庸置疑的是,作者对五四时期过分强调的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等价值观能辩证思考甚至质疑,有一定的先见之明和进步意义。无数的青年男女,在“五四”新风尚的鼓吹下,不择手段满足自己单方面的情欲,甚至为了自我情感的实现而陷害他人,这一系列行为背后值得人们深思。作者对思想解放的弊端进行了思考,虽然他没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式,但是相较于“五四”小说家以西方价值观念一味打压传统价值体系的偏激态度,却无疑具有超前的思想价值。

二、舞女:上海摩登下被欺侮的社会底层

上海在近现代的中国有着特殊的意义,它一方面承载着传统文化的重负,另一方面又是近代以来首批通商口岸之一,参与了世界资本主义的再生产。面对现代都市消费文化,程小青表现出强烈的现实关怀和人文意识,他看到上海繁华背后的浮躁、虚无、享乐、堕落,看到隐藏在罪恶底下带有阶级性的人物命运悲剧,看到淳朴人性被侵蚀、传统道德被吞噬等现代性悖谬。这种悖论最为突出地体现在舞女这一特定人群身上,她们的生存已不再是问题,往往是为了更高层次的享乐的需要,而遭受到了无尽的凌辱与欺侮。可以说都市的现代化给了她们生存下去的方式和道路,同时也剥夺了她们人格的尊严和反抗的勇气,她们长期依赖的那种生活方式,在潜移默化中塑造着她们的品味、灵魂和兴趣,并且一旦形成就很难摆脱,于是她们如同社会上的寄生虫,毫无自主性,只能成为被侮辱和被欺凌的社会存在。在“霍桑探案”系列中,直接写舞女生活的就有《舞后的归宿》《舞宫魔影》等数篇之多,在其他题材的篇章中涉及到舞女问题的更是不计其数,从舞女这一群体的生存境遇作为切入点,可以较为直观地窥视底层大众在近现代社会中的价值取向和行为立场。

《舞后的归宿》以曾经的舞国皇后王丽兰的死作为全文的线索,随着她的死因调查的逐步深入,一系列关于社会环境和人生选择的问题才得以慢慢浮出水面。当霍桑查明凶手是养她的姑夫后,其中的缘由更令人深思。王丽兰在父母双亡以前,曾接受过私塾教育,后来在姑父的抚养下长大成人,本是一个安分守己的贤惠女子。王丽兰在好友的蛊惑下来到了上海,过惯了朴素的农村生活,一朝踏进了五色炫目的都市社会,她的心便把握不定,最终沦落为风尘女子,和诸多的男人纠缠不清。近现代的中国里女子的堕落,本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然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驱使本分女到风尘女转换的动机的差异。传统社会里的烟花女子,多是为生计所迫,不得已而为之,但此文中,王丽兰从小就许配给表兄李守琦,在生计方面根本就没有后顾之忧,却终陷风尘的泥淖。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已经存在了乡村和城市两种异质的文明形态,并且两者之间的差异性已经导致了人们思想上的尊城抑乡。每月只挣二三十块钱小学教员李守琦,已经不入扎根都市的王丽兰的眼,她提出了退婚,并情愿承认损失费,有朋友甚至还劝她提起法律诉讼。现代的法律和思维,确实在一定意义上捍卫了人们自由和自主的权利,而有更多人是打着自由的幌子,在现代法律和社会道德之间游走,给这个社会埋下了诸多不安定的种子。

回过头来看王丽兰在都市中的交际圈,尽管不同身份的男人都为她的美貌所倾倒,有人甚至直接出钱接济她的生活,可这依然掩盖不了这一群男人各自心怀鬼胎的丑恶与卑鄙。在银行家那里,她是供把玩和欣赏的物品;在政治家那里,她是可利用的工具;在青年学生那里,她是自己情人想象物化体;在姑夫李芝范那里,她就是摇钱树。物的特性的彰显,反映出人的意义在她这里的让步与妥协,于是精神生活的空虚并最终导致她所有的追求转向物质层面,最终导致了她的骄奢淫逸的品性。物质上的极度追求,确实可以提高人生享受,但另一方面却也是人类互相争杀的主因。正如《舞后的归宿》中包朗感叹:“我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对于物质方面都采用一种压抑和轻视的态度,……因着这种思想的结果,我们在物质方面固然没有多大成就,但社会间争夺残杀的现象,也未始不是因为此而比较地减少。自从我们的大门给人家敲开以后,这物质方面的对比,更赤裸裸地显露出来,因此我们便被认为一个物质落后的国家。可是我们的物质欲望一经引诱,却不能因为自己不能生产而依旧遏抑着,于是都市社会中的一般人,目光都集中在现成的享用上;社会既然因此而更见混乱,国力也一天天地消损了!”[4](P277-278)这里着重探讨的是女性的道路选择问题,同时涉及到了城乡关系的思考,可以看到即便是现在城乡矛盾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甚至在某些方面表现得更为复杂和尖锐,由此也展示出程小青思想中的远瞻性与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小说《舞宫魔影》同样是围绕当红舞星柯秋心被杀害一案展开,在经过霍桑和警察的连夜追查和殊死搏斗后,最终发现凶手竟是那位冒称表哥的王百喜,并在最终揭露了柯秋心被诱奸、被拐骗、被迫卖艺卖身的悲惨遭遇,堪称是《舞后的归宿》的姊妹篇。两篇小说表面上都是写舞女被害案件的发生和侦破过程,其重点却是对从事这一行业的女性身世真相和生存路径的披露,程小青有意要揭下上海滩上的舞星光彩照人的光环,书写她们不为人知的悲惨事实,展现她们在强颜欢笑背后的痛苦遭遇。同样的题材在同一作家同一类型的作品中反复出现,本身就是一件很有意味的事,首先表明了近现代的中国舞女群体已初具规模,而这一现象也是对社会现实的有力注解。《舞后的归宿》姜安娜就说过:“我们做舞女的,实在太苦了!太吃亏了……人家高兴时随便把我们玩,玩厌了就随便处死!我们委实太没有保障了!”[4](P75)其次也体现出作家本人对于社会底层的大众所流露出人道主义关怀,以及自身所肩负的极强的社会责任感。

在对舞女的职业和命运进行多维度解读的过程中,很容易就联想到曹禺的名作《日出》,剧中的陈白露同样也有着舞女的身份,这个曾经的书香门第的小姐,在“五四”春风的启迪下,只身闯进了光怪陆离的大都市,表现了现代女性的独立意识、胆识和勇气,然而她的心灵最终还是被难以抗拒的社会环境扭曲了。她爱这生活,也厌恶这生活,这种痛苦和矛盾在方达生指责她放荡堕落时,被她宣泄得淋漓尽致:“我没故意害过人,我没有把人家吃的饭硬抢到自己碗里,我同她们一样爱钱,想法子弄钱,但我弄来的钱是我牺牲我最宝贵的东西换来的,我没有费着脑子骗过人,我没有用着法子抢过人,我的生活是别人甘心愿意来维持,因为我牺牲过自己,我对男人尽过女子最可怜的义务,我享受着女人应该享的权利。”[5](P56)这个答辩,就其实质来说,是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女子对当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交际的混乱性或者说是灰色的社会存在的直接控诉。而当方达生表示要带她走时,她的回答则更是在自问和反问中表达着无限的意味:“我问你养得活我吗?我要人养活我,我要舒服,我出门要坐汽车,应酬要穿好衣服,我要玩,我要跳舞,你难道听不明白?”[5](P54)尽管王丽兰和陈白露所处的时代不同,但她们的现实处境和精神状态却有着暗合之处,所以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程小青对于舞女的书写并不是简单地流于表面的描摹,而是抓住了更为深层次的也更具有长久意义的内核,也正是在这个层面上,一向被冠以通俗文学作家的程小青,在思想的深刻性和把握问题的准确性上绝不输于当时主流意识形态下的现实主义作家。

三、主妇:社会异化下的家庭独语者

“主妇”一词古已有之,但时过境迁后其本身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改变。在传统的三妻四妾的家庭关系中,主妇即是正妻;而民国以后,随着东西方文化的交融与整合,社会变革也在悄然发生,尤其是传统的家庭关系遭到重大冲击,小家小户逐渐取代了原来的宗族式的大家庭,一夫一妻制得到了认可与推广,原来的妻妾成群现象进入到了历史的尘埃,并一去不复返。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夫妻关系的好坏对于婚姻中的男女就显得格外重要,尤其是对于男人而言,传统的正室往往是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的结合,更为看重的是女子的才和德,而男人为了弥补自己情感上的缺失,纳妾成为了一种社会风尚,并一直延续到民国。而随着妾制慢慢淡出人们的视野,妻子成为了男人家中唯一的情感寄托,尤其是在新组建的家庭中,而一旦两人在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上出现了分歧,并且得不到有效的沟通和调和,矛盾很容易就进一步升级恶化,这也是近现代家庭关系中较为突出的一个现实写照。

家庭作为社会组织中的最小单位,其异化直接与家庭成员的成长与生活密切相关。社会是由某种集体意识维系着的,这种集体意识是“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构成了他们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6](P258)社会异化往往表征着这种集体意识的分裂或困境。家庭是由夫妻双方的自主意愿建构起来的共同体,家庭的异化同样意味着一种集体意识的分裂或困境,具体而言,这是一种夫妻之间的内在秩序在家庭成员意识领域中的分裂或困境。家庭异化的现实表现,便是一种在家庭之内形成了较强的自私、冷漠乃至残酷的意识与行为。而对这种意识和行为的背后因素进行深究,社会的异化又有着不可推脱的罪责。

在霍桑探案系列中,《虱》从一个律师离奇的死和一个军官莫名其妙的自首开始写起,围绕着这两个人的怪异和荒诞性展开侦查,并最终发现了隐藏在律师鲁柏寿这个家庭内部夫妻关系不和睦这一线索,从而找到了这个案件背后真正的凶手。美国西北大学毕业的博士鲁柏寿和自己的妻子是自由婚恋的典型,在荷尔蒙的刺激下两个人很快走在了一起。然而婚后的鲁柏寿,似乎对妻子渐渐生出了不满之心,尤其是在留学归来后。尽管这个家中的贤惠妻子已经尽善尽美,但那句“其实柏寿早已把我冷落丢弃了,我即使病好,也不能满足我的夫妇相爱的奢望”[2](P146),还是暴露出了夫妻两人不和的事实,以及作为家庭主妇的自己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在忍屈含冤的过程中,负面情绪的不断积累和叠加,终于压垮了这个女人,但是当下处境中的她除了自怨自艾别无他法。其实两个人结婚以来,女方并没有过什么违背纲常伦理或道德法制的越轨行为,而在病危之际明知再次相爱的奢望已不可能实现,仍然对自己的丈夫宽容以待,不把责任推向那个始乱终弃的男人,并依然为他开脱“柏寿的为人也不能说有什么大过大恶。现在我知道,他不过是寻常千百万男子中的一个。当他的欲望没有成就的时候,他尽能甜言蜜语,显出百般的假殷勤,使女子们没法抵抗。但等到他的欲望满足以后,玩厌了,便毫不在意地丢弃了,正像随便丢弃一只穿破的鞋子一般。至于那被丢弃的一方的所感怎么样,他既没有感情,当然顾不到。我相信这种男子差不多到处都是,实在不能独责柏寿一个人”[2](P151)。从中既可以看出此女子性格中的温顺与懦弱,当然这只是一个代表,同时也反映出一个很深刻的社会现实,那就是虽然在表面上来看男人的钟情对象更加专一了,但暗地里的勾当却并没有因此而停止。只是过去的那种封建式的婚恋关系,从地上转移到了地下而已,正是因为司空见惯了,家中主妇才会见怪不怪。另一方面对现代的法律体系的普适性提出了质疑:“我在病中,他虽然绝不曾向我存问过一句,但妻子病了,丈夫有存问的义务,法律上并无这样的规定。他的行为在法律上原无处分可言。你要理论,也不会有便宜。”[2](P147)与这个专一的女子相比,男人则在冷血和滥情的泥淖里越陷越深。小说中鲁柏寿的妻子去世不久,在他的书桌上面便摆上了一个年纪约20岁左右的面貌很美丽的摩登少女的照片。

在家庭关系的处理中,男女双方的位置和地位具有重要的影响。在“五四”的新风吹开了封建的大门后,自由、人权和平等等观念已经在中华大地生根发芽,然而受男女两性差异及历史观念的影响,男女平等仅仅只是口号而已,男女不平等现象依然存在,而这正是作者所思考的,于是程小青便借助包朗之口表达了自己的疑惑:“社会上若干自私的男子把女子当做玩物,究竟是不是根诸天性?教育和智识能不能使这根性导入正轨?还是反足以推波助澜?假使这根性没法改善,那些浅识的弱女子们岂不是也始终处于险境?并且所谓真纯的恋爱岂非也始终使人怀疑?这个问题到底几时才能解决呢?”[2](P147)这种带有探源性的疑问,在文本中同样还是借助包朗之口给出了答案:“我希望纯洁前进的青年男子,能发抒同情的共鸣,形成一种力量,制裁这一类凉血的社会渣滓,使他们没有存在的余地。同时我还希望女子们自身的觉悟,凭着正确的教育,启发健全的理智,别再给虚荣的火焰所烧毁。若能如此,这丑恶而黑暗的社会才能彻底改进而进入光明。”[2](P175)关于婚姻问题的探讨,在上面提到的《第二张照片》中,也同样有着现实的担忧:“婚姻制度打破以后。是否还有家庭的存在?如果家庭也不要了,社会的情况又将怎么样?这究竟是人类生活的进化?还是退化?”[7](P117)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婚姻问题的出现不仅仅是夫妻间的矛盾的体现,同时也是整个社会问题的一个小的方面,而家庭问题的解决,仅仅依靠着个人的努力又显得那么的苍白和无力,但家庭问题处理不好,社会问题同样也无法有一个圆满的收场,这也从一个侧面再次说明了女性的解放以及男女的平等对话的可能性只有放置在整个社会的大环境中才有意义,而从已有的历史经验来看,这种对女性甚至是国家和社会未来的忧虑和思考,在近现代以来的民族国家想象和实践中具有极高的思想价值。

结语

自从梁启超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将新小说与新民的关系确立后,晚清维新派知识精英就试图通过新小说来构建一个具有崭新面貌的民族国家,到了“五四”则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输入学理再造文明的热望。然而正如民国文人范烟桥所说:“社会间机诈之事,层出不穷,侦探之需要甚亟。窃愿有侦探如福尔摩斯、聂克·卡脱华之产生,以救济哀哀无告之人也。”[8](P45)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出现的侦探小说自然也参与了这种话语的构建,从当时侦探小说数量之巨,读者之多,在整个近代社会都是备受瞩目的,自然也就成为“五四”小说群体中的重要一员。尽管侦探小说在近现代的中国经历了从新文学的神坛跌落至消遣猎奇一流的转变,然而其关注现实以及在书写中所表现出的强烈的忧患意识,却一直是支撑着侦探小说继续创作的思想根脉。女性问题在侦探小说中的多次出现,一方面反映出在动荡时代下女性问题的严峻性与迫切性;另一方面在近现代的中国,对于民众的启蒙和国民性的改造逐渐成为时代的共识,而女性问题恰恰是一个很好的切入口。

霍桑探案系类小说在书写离奇的故事情节和制造紧张的时空氛围的同时,能够从当时的社会环境出发,以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对人物和事件进行描摹和刻画,尤其是小说中热点新闻的融入,不仅使得小说本身有了现实的依据,同时也很好地保存和还原了那一时期的社会风貌。作者从不同身份和职业的女性进行考察,关注她们在时代浪潮下和现实生活中的生存状态,以及思想和心灵上的变化发展轨迹,体现了极强的人道主义关怀。而研究者更须撇去过去的成见,重新对侦探小说进行历史的定位,进而才能发现隐藏在侦探外表下的社会和历史的丰富性,重新认识和理清晚清民国乃至现代的多层次的发展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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