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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回族史》撰写的几个重要问题

2019-02-21于衍学

绥化学院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回族贵州历史

于衍学

(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 贵州贵阳 550025)

“贵州回族史”,是当前贵州境内现有的回族人民和历史上曾经生活过的回族先民共同创造的历史。撰写一部“贵州回族史”,有助于贵州回族群众深谙本地区本民族先民生存与发展的艰难历程,有利于贵州境内其他民族和省外各族人民了解贵州回族的过去与现在,能够为贵州省各级民族宗教部门在协调贵州回族与境内其他民族之间的关系、处理民族问题和促进贵州回族发展等方面相关决策提供史学参鉴和依据,能够为中国国内回族史学界提供贵州回族的完整史实。

撰写一部较高质量的“贵州回族史”,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涉及到对撰写者素养要求、撰写体例、结构框架、使用的材料、撰述方式以及其它撰写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等的思考。

一、对撰写者素养的要求

“质量体现素养,素养决定质量”。撰写一部较高质量的“贵州回族史”,对撰写者的素养有要求。白寿彝先生曾说:“回族史研究是一门很艰苦的学问,研究者必须勤奋学习,打好基础,包括史学、哲学思想、文学、语言学等各个方面的基础,要有这些方面的知识和训练。要学会善于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学会写文章。”[1](P1)在此基础上,他又进一步指出:“研究回族史的专门工作者,很必要有专门的修养。这点包含了这样几个条件。一个是对中国史要有研究,至少对中国史有点必要的了解。中国史不了解,没法搞回族史。因为回族史毕竟是中国史的一部分,每一个时期都不能跟中国史分割。你不了解整个历史背景,你就不可能了解这个民族的历史。所以孤立地看问题,说搞回族史,不搞别的,什么都可以不搞了,说这就够搞的了,搞别的来不及了,这个想法就不对。正因为你要搞这一点,要把这一族的历史搞好,就更应该看得宽一些,看得远一些,知道得多一些。懂得整个,从整个看局部,那才看得清。从局部看局部,怎么能看清楚?这很要紧。要有中国通史的修养,中国史学的修养。要懂得我们史学方面有什么成就,怎样写历史,这是很必要的。这是一个条件。还有一个条件。既然是搞回族史,不能丢掉伊斯兰教的历史,那就需要懂得阿拉伯文,需要懂得波斯文,需要懂得伊斯兰教最基本的经典、最基本的教义,同此有关的主要的各个流派,这是需要的。你不知道这些,还是不行。当然,一个人要具备这些条件不容易,但是在一个研究单位里,应该有互相配合的力量。你具备这个条件,他具备那个条件,就容易凑合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机体,然后我们这个工作才能做得更好一些、更快一些。这是智力结构问题。”[2](P13)也就是说,就“贵州回族史”撰写而言,撰写者或应具备史学素养、语言文学素养以及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还应该知晓伊斯兰教形成与发展史和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发展和变迁史。为此,最好懂得阿拉伯文、波斯文,在此基础上,弄清伊斯兰教及其经典和教义的思想真谛。这是白寿彝先生对回族史学研究者的较高层次要求。

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贵州回族史”的研究者,还应该对贵州回族人民及其文化有一份热情,拥有一种使命感和责任感。懂得并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贵州回族史”的研究和撰写工作。要能认识到,“贵州回族史”是自元代以来不同时期贵州境内回族人民在生产、生活和斗争中共同创造的历史。其中,贵州境内回族人民生产、生活和斗争的实践是“贵州回族史”的“客观辩证法”。“贵州回族史”则是贵州境内回族人民生产、生活和斗争实践的“主观辩证法”。“贵州回族史”的研究者,既要“融入于”贵州回族人民中间,又要“脱离于”贵州回族的民族情绪,站在贵州史、中国西南区域史和中国历史的高度,着眼于贵州回族人民对祖国历史的贡献和民族团结,客观地来撰写“贵州回族史”。

二、撰写的体例

白寿彝先生曾指出:“目前写的史书,不只是《回族简史》,而是包含现在社会上流行的一些通史在内,都是采取一种综合论述的体裁,这就是按着历史发展的顺序,把某一时期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等方面分别写出来。这种体裁的好处是能够把历史发展过程中间各个时期的社会面貌展示出来。这是从水平较高的书来讲。水平低的还谈不到这一点。但是就水平高的书来讲,有两类重大的历史问题不容易用这种体裁体现出来。一个问题是制度问题。各种制度,如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军事制度、教育制度等等,在现在流行的历史体裁的书里面,不一定容易完整地表述出来。有的时候只在每一个朝代开始时把某些制度写一些,但是这些制度的变化,以及详细内容,写不进去。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2](P10-11)如,《中南回族史》(1995)、杨兆钧《云南回族史》(1994)等。当然,亦有一些地方性回族史学专著已经注意到了回族史学研究中“制度问题”的缺失,为此专就回族“制度”方面作出研究。如《甘肃回族史》(1994)、《陕西回族史》(1997)、《青海回族史》(2009)等。但是,作为地方性回族史学专著,似乎却又抛弃了“按着历史发展的顺序,把某一时期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等方面分别写出来”这种体例的优势。为此,笔者认为,“贵州回族史”的撰写,应该将“综合论述”体例和“制度问题”体例结合起来,形成“贵州回族史”撰写的“纵”、“横”两条线,即“按着历史发展的顺序,把某一时期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等方面分别写出来”,同时把“各种制度,如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军事制度、教育制度等等”分别写出来。这样一来,“贵州回族史”的结构可从“综合论述”和“制度问题”两方面切入,进行构建。

三、结构框架

根据白寿彝先生的论述,“贵州回族史”撰写的结构架构或可做如下安排:

(一)“综合论述”体例。“综合论述”体例(“纵”线),即“按着历史发展的顺序,把某一时期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等方面分别写出来”的体例。该体例下,主要涉及如下内容:

1.元代的贵州回族先民。主要内容涉及,与西北地区回回的关系;兀良合台征滇与回回军;从乌撒路到乌撒乌蒙宣慰司:驻军中的回回军士;云南驿道、卫所设立与乌撒境内的回回军士;兵征“八百媳妇国”与回回人留黔。

2.明代的贵州回族先民。主要内容涉及,傅友德征南与回回兵扎根乌撒;乌撒“四十八屯”与回回人;贵阳商业的发展与回商入黔;明代贵州的回族官宦;明代古墓——贵阳回民公墓;回族碑刻族谱中的明代回回人。

3.清代的贵州回族社会。主要内容涉及,清代贵州回族的人口与流动;“改土归流”后贵州境内外省回商的活动;哈元生及其回族军士在贵州;南笼起义中的回族人;“白旗起义”与回回。

4.民国时期的贵州回族社会。主要内容涉及,民国黔地回族的人口与迁徙;红军长征中的黔地回族;抗战避难与落户贵州的回族;解放战争中的贵州回族;滇黔桂边区纵队第四支队的回族军士;“盘北游击队”中的回族队员。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前的贵州回族社会。主要内容涉及,新中国建立后贵州世居回族的人口与分布;驻黔解放军中的回族;“三线建设”中的入黔回族;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的成立;赴京贵州少数民族国庆观礼团中的回族代表;贵州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中的回族。

6.“文化大革命”中的贵州回族社会。主要内容涉及,“文化大革命”中贵州回族自治机构的破坏;“文化大革命”中遭遇迫害的贵州回族人;“文化大革命”与贵州回族的艰难发展;“文化大革命”中贵州回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

7.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至21世纪以前的贵州回族社会。主要内容涉及,贵州回族等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构的恢复;20世纪80年代贵州回族民族乡之建立;20世纪80年代贵州回族民族乡的调整;改革开放至新世纪前的贵州回族社会发展;20世纪80-90年代贵州回族的国际交往。

8.21世纪以来的贵州回族社会。主要内容涉及,贵州回族的人口增长与分布;贵州回族的经济生活;贵州回族的文娱活动;日趋拓展的贵州回族外事活动;贵州回族社会的新变化及其原因;贵州回族社会的发展趋势。

(二)“制度问题”体例。“制度问题”体例(“横”线),即把“各种制度,如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军事制度、教育制度等等”分别写出来的体例。该体例下,主要涉及到以下内容:

1.贵州回族生存地域考。主要内容涉及,贵州回族生存的自然地理环境;贵州回族历代军屯与农耕;历代贵州各地回族人口分布。

2.贵州回族会社考。主要内容涉及,贵州回族各种团体概述;辛亥革命前后贵州回族的群众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贵州回族的群众团体。

3.贵州回族生计与工艺考。主要内容涉及,贵州回族农业发展;贵州回族传统手工业的变迁与传承;贵州回族工业发展;贵州回族雕刻等工艺的发展。

4.贵州回族教育考。主要内容涉及,贵州回族的家庭教育;贵州回族的经堂教育;贵州回族的学校教育;贵州回族的其他社会教育。

5.贵州回族宗教与寺院考。主要内容涉及,伊斯兰教入黔与传播;贵州回族“阿訇”群体及其形成;贵州回族的宗教习俗及其沿革;历史上贵州回族的伊斯兰教活动;贵州伊斯兰教的对外交往;贵州清真寺的数量与分布。

6.贵州回族经籍与金石考。主要内容涉及,贵州回族的汉文著作;贵州回族的阿拉伯与波斯文著作;贵州回族的石刻碑文与金器铭文 。

7.贵州回族卫生、体育考。主要内容涉及,贵州回族的医药与医术;贵州回族的体育项目。

8.贵州回族礼俗与语文考。主要内容涉及,贵州回族宗教与非宗教性习俗;贵州回族常用的宗教词汇与生活词汇。

四、使用的材料

如果说观点是研究撰述的“骨架”,那么材料则是支撑“骨架”的“血肉”。撰写一部较高质量的“贵州回族史”,主要用到两大类材料:历史文献材料和田野调查材料。

(一)历史文献材料的收集与使用。

1.收集材料。首先,要收集和整理自蒙元经明、清直至中华民国时期,诸“正史”和“野史”中有关贵州回族或与之内容相关的文献资料。这部分资料具有“体量大”、“信息散”以及“载述只言片语”等特点。收集这些资料难度大、用时长,需要耐心地仔细查阅、摘录、整理、甄伪和运用。

其次,要收集和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内外学术界对贵州回族历史的研究文献。这部分文献主要是以著作和论文形式呈现,抑或散载于相关著作和论文中。还有,贵州省、毕节地区以及威宁县等有关贵州回族的档案馆藏材料。

2.使用材料。要注意同一问题的不同文献材料在论述上的异同,辨别其中的真伪,谨慎使用。要重视不同文献材料的内在逻辑性。厘清各文献材料之间的因果关系、历史事件发生的前后次序。要把贵州回族的有关文献材料置于贵州历史和中国回族史的大框架中予以考察。探求其中的历史价值,发掘贵州回族人民在创造本民族本地方历史的过程中对中国历史文化的贡献。

(二)田野调查材料的收集、整理与使用。第一手的贵州回族田野调查材料,是撰写“贵州回族史”的另一项重要依托。这些材料大致主要包括贵州回族族谱、回族宗教金石碑刻、民间故事传说以及口述史料等。这些材料的收集与整理是一项浩繁的系统工作,要分类收集。收集的重点区域应该集中在回族聚居的毕节地区威宁县境内的回族村落和城乡回族社区。以威宁县为中心,依次向回族人口较多的黔西南州、六盘水、安顺及贵阳等地逐步拓展调查区域。尽管,遵义、铜仁、黔东南州、黔南州等地回族人口较少,亦应纳入田野调查范畴。在使用上,这些材料要彼此之间印证真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与此同时,应将田野调查材料与历史文献材料相互印证。在此基础上,厘清不同材料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内在逻辑,为建构“贵州回族史”提供逻辑基础。

五、撰述方法

罗素指出:“在科学事业中,真正的天才是那些发明新的研究方法的人。”[3](P54)梅森说:“比起任何特殊的科学理论来,对人类的价值观影响更大的恐怕还是科学的方法观。”[4](P565)“贵州回族史”的撰述,应该是科学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运用的产物。对于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马克思曾指出:“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地叙述出来。这一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5](P21-22)

(一)“贵州回族史”的研究方法。“贵州回族史”的研究方法,主要表现为矛盾分析的方法、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方法。

1.矛盾分析的方法。列宁认为,从“最简单”、“最普通”和“最常见”的事物和关系出发,找出其中蕴含的矛盾,是矛盾分析方法的关键。“贵州回族史”中最简单、最普通和最常见的“事物”是“人”,即当前贵州境内现有的回族群众和历史上曾经生活过的回族先民。这种“事物”或“人”中蕴含的最根本的“关系”是人的“生存”关系。也就是说,“贵州回族史”的研究要从贵州回族群众生存的内在矛盾开始。贵州回族群众的生存,是“贵州回族史”创造的“起点”和“原因”,包孕着贵州回族社会“一切矛盾的萌芽”、“发展”和“尖锐化”,包孕着贵州回族社会和“贵州回族史”已经展开的和至今未曾展开的一切主要矛盾。

笔者认为,贵州回族群众及其生存均具“二重性”,即当前现有的贵州回族群众和历史上曾经生活过的贵州回族群众之间的对立统一,其“理想中的生存方式”和“现实中的生存方式”之间的对立统一。“贵州回族史”,正是由历史上曾经生活过的回族群众和当前现有的回族群众以类似于一种循环交替的“接力跑”式的方式世代轮替创造和向前推进的。只不过这种循环“轮替”的主体构成世代有变化,有所不同而已。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驱动着这种所谓的循环交替的“接力跑”?是生存问题。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存问题是人类最基本的问题。人类社会的一切矛盾都是围绕着人的生存或更好地生存这一基本矛盾展开的。抓住了人类的生存方式也就抓住了人类创造的全部历史的“脉搏”。“贵州回族史”的创造过程,无疑是对其“理想中的生存方式”的探索、追求、创造和实践的过程,亦是对“现实中的生存方式”的否定之否定过程。历代贵州回族群众正是在这种生存方式的否定之否定中“接力跑”似的一代一代地创造着贵州回族的历史,推动着贵州回族历史不断向前发展。据此,笔者认为,要从贵州回族群众及其生存方式的“二重性”出发,运用矛盾分析的方法,研究和撰写“贵州回族史”。

2.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在“贵州回族史”的研究和撰写中,“必须坚持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原则。”所谓历史,既是指当前贵州境内现有的回族群众和历史上曾经生活过的回族先民“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亦涵括反映这些“客观现实”的人们对当前贵州境内现有的回族和历史上曾经生活过的回族先民“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所谓逻辑,是指人们对“上述历史发展过程”(贵州回族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和人们对贵州回族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的反映,是贵州回族客观现实的历史在人们“思维中的再现”。“贵州回族史”研究的历史和逻辑相统一,一方面就是要求“贵州回族史”谋篇撰写的“思维的逻辑”与贵州回族生存发展“客观现实的历史”逻辑相一致,另一方面亦是要求“贵州回族史”谋篇撰写的“思维的逻辑”与对贵州回族生存发展“认识的历史”逻辑相一致。对于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方法,恩格斯曾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6](P603)对这种研究方法,他进一步指出:“我们采用这种方式,是从历史上和实际上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初的和最简单的关系出发,因而在这里是从我们所遇到的最初的经济关系出发。”[6](P603-604)这种“经济关系”也就是笔者前文所述的“生存关系”。

(二)“贵州回族史”的叙述方法。“马克思认为,整个认识过程由两条相反的道路组成,第一条道路的主要特点是分析,第二条道路的主要特点是综合。”[7](P104)他指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现象的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形成中导致具体的再现。”[8](P25)“贵州回族史”对贵州回族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的认识,是从“贵州回族群众生存”这个“最简单”“最普通”“最常见”的规定出发,然后进入贵州回族“生存主体”(当前贵州境内现有的回族群众和历史上曾经生活过的回族先民)、“生存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生存方式”(“理想中的生存方式”和“现实中的生存方式”)、“生存活动”、“生存动力”以及影响生存的诸多要素等较为具体的规定,这是马克思所说的叙述方法中的“第一条道路”,即围绕贵州回族群众生存问题展开的一系列分析和具体化过程。这是“贵州回族史”叙述的展开过程,也是“抽象的规定”“具体的再现”过程。笔者认为,“贵州回族史”的叙述,一方面主要地是对贵州回族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认识上的“具体的再现”,但这种“再现”是从对贵州回族群众“生存”这一“最简单”“最普通”“最常见”的规定的分析开始的。但是,另一方面,在有关贵州回族群众“生存”的“完整的表象”得到“具体的再现”之后,或基于此,“贵州回族史”的叙述亦需要“综合”,也就是获得对贵州回族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认识的“抽象的规定”。“贵州回族史”应该是通过“分析”与“综合”,抑或“第一条道路”和“第二条道路”相互转换的叙述方法的运用中撰述完成的。

六、其它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

“贵州回族史”撰写的指导思想、“为谁撰写”、撰写目的和基本宗旨等问题,亦是撰写“贵州回族史”绕不开的、必须予以明确的重要问题。

(一)指导思想。美国思想家爱默生说:“思想是会享用它的人的财产”。马克思主义,尤其是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与发展的行动指针和宝贵思想财富。在马克思主义史学思想指导下,要求“贵州回族史”的撰写做到“三个有利于”,即要有利于贵州回族地方文化认同、本民族认同以及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建构。要有利于贵州境内各民族相互了解、民族团结和和谐社会构建。要有利于贵州回族经济社会发展和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思想是根基,理想是嫩绿的芽胚,在这上面生长出人类的思想、活动、行为、热情、激情的大树。”一部合格的“贵州回族史”,是犹如贵州回族人民“思想、活动、行为、热情、激情的大树”。这棵“大树”能否从“嫩绿的胚芽”开始茁壮而成,其“根基”正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它为“贵州回族史”撰写规定了方向,提供了理论和方法指导。

(二)“为谁撰写”。“贵州回族史”,是当前贵州境内现有的回族人民和历史上曾经生活过的回族先民共同创造的历史。这决定了“贵州回族史”是为贵州境内历史上和现有的贵州回族人民而撰写。

(三)撰写目的。“贵州回族史”的撰写,或主要涉及到四个方面的关切,即贵州回族人民、意欲了解贵州回族历史文化的国内外人士、党和国家各级民族宗教机构,以及贵州回族乃至中国回族史学界学术同仁。为此,“贵州回族史”的撰写,要达成以下四点:

1.要深化贵州回族人民对本地区本民族历史和文化的“理解”;发掘贵州回族对贵州地区历史发展的贡献和对中国回族历史文化发展的贡献,增强贵州回族乃至中国境内回族的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

2.要增强贵州省内外各族人民对贵州回族历史与文化的“了解”,减少和弱化各地区、各民族因区域和群体在历史与文化上的固有差异而产生的文化碰撞和摩擦,助力创造和谐民族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3.为国家和贵州省各级民族宗教部门正确认识贵州回族历史、文化和回族群众的思维方式,准确判断贵州回族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大力推动贵州回族经济、文化等社会全面发展[9],提供史学参鉴和决策依据。

4.补贵州尚无“贵州回族史”之缺,以期能够为贵州回族乃至中国回族史学界学术同仁奉献一部较为合格的“贵州回族史”作品。

(四)基本宗旨。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快构建能够体现“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话语体系建设。“贵州回族史”的撰述,就是要秉持上述要求,在中国少数民族史尤其是中国回族史领域做出设计,即把“贵州回族史”置于中国回族史、中国少数民族史和中国历史的整体格局中做出符合马克思主义和民族实际的合理阐述,助力中国话语体系建设,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

结语

关于“贵州回族史”的撰写,笔者认为,要紧紧抓住“‘贵州回族史’是什么”、“为什么要撰写‘贵州回族史’”、“撰写一部什么样的‘贵州回族史’”以及“怎样撰写‘贵州回族史’”四个基本问题。其中,主要涉及到:“贵州回族史”,是当前贵州境内现有的回族人民和历史上曾经生活过的回族先民共同创造的历史。撰写“贵州回族史”的重要意义、目的、基本宗旨以及“为谁撰写”等问题。“贵州回族史”的撰写体例和结构框架。撰写一部较为合格的“贵州回族史”,对撰写者素养的要求、基本的指导思想、所使用的材料和撰写方法(包括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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