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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笔下的狼和西顿笔下的狼

2019-02-20唐浩铭

师道(人文) 2019年3期
关键词:王梦沈石溪小说

唐浩铭

因为孩子阅读之故,最近两年我也开始读一些儿童文学作品 (其实作品应该不分儿童或成人,这是后话,不赘)。就我的阅读体验而言,家长应该慎重对待一些被推荐的作品。

前几天朋友转了一篇文章 《我们只想谈谈沈石溪的书怎么不好》,因为之前没有完整读过沈石溪的书,我不好贸然评点。据说沈石溪被誉为 “动物小说之王”,深受老师和学生的喜爱。恕我浅薄,之前我对沈石溪毫无知晓。但就动物小说而言,之前我给果果读过加拿大作家欧·汤·西顿的作品缩写版,甚是喜欢,于是又购买了一套完整版《西顿动物记》。西顿写了篇 《狼王洛波》,恰好手头有一本沈石溪的《狼王梦》,于是花了三四天时间读完这两部以狼为主题的作品,谈谈我的感受。

《我们》一文批评沈石溪作品的一个重点是 “与动物有关的常识性错误”。我对动物学知之甚少,所以在这方面我不太好发表我的意见,就谈谈别的。

《狼王梦》描写了母狼紫岚尽心抚养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四个小狼,以实现其父亲黑桑当狼王的遗愿的故事。读完小说,我的对朋友笑言, 《狼王梦》讲了一个中国式的虎妈的励志故事。是的,紫岚为了实现梦想,苦其心志,劳其体肤,忍辱负重、百折不回,堪称励志之典范。小说虽然是以狼为主角,但我没有太多感觉到与人类不一样的狼性,相反,我倒是觉得这是一本隐喻当下生活在成功学中的人性的小说,称之为“宫斗小说”也不为过。

沈石溪在创作谈时说:“(动物小说)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的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出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这个说法没错,不过在我看来,小说本身的使命就是呈现,因此不仅是动物小说、任何题材的小说都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原生态的生命。唯一的区别就是作者是否有这样的意识和功力。如果从励志这个主题来看, 《狼王梦》无疑算一个典范。然而遗憾的是,沈石溪凸显了 “为了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理念,过多地表现了生命中的丑陋而非美丽。

第一章中母狼紫岚协助黑仔密谋篡位,想出的法子居然是色诱狼王洛戛。美人计因为黑仔的意外死亡而未能实施,但是后面几章紫岚仍念念不忘,比如利用母狼莎莎离间洛戛和古古,色诱、争宠卡鲁鲁等,而且不乏露骨的描写,比如“那匹风骚的母狼莎莎”、“搔首弄姿,尽量做出一副媚态来”。我不太清楚狼性如何,但如此描写和赤裸裸的情色描写又有多少区别?须知小说的功能并不仅仅是呈现,而是通过呈现让读者去思考、去探索、去寻求积极的建设。那么,即便狼性如此,那么呈现出这样的原始生命又是想传达一种什么精神呢?

我之所以称 《狼王梦》是一本“当下中国式的励志小说”,是因为这本小说中呈现了太多功利性的东西。紫岚培养大儿子黑仔时,因为“黑仔长得太像死去的黑桑”,认为它有当狼王的潜质。为了培养黑仔,紫岚过分偏爱,她认为 “只能让其余三只狼崽做出点牺牲,有所失才有所得嘛”。当黑子死亡之后,在培养蓝魂儿时又如法炮制,导致双毛体格瘦小精神萎靡。其实还不仅仅是偏爱的问题,书中还多次提到“尊卑”,明确提出“狼也有贵贱之分”,而且这种严格的等级关系不容挑战。我不太清楚狼的世界是否真是如此,但这种写法很难不让我联想到我们身处的社会,我们的传统。越来越多的信息表明,不容挑战的等级制度制约了社会的流动,禁锢了社会的发展,开放和平等已然成为社会的共识。

当自己的三个儿子都死去后,紫岚的狼王梦便寄托在媚媚身上,于是棒打鸳鸯,拆散媚媚和吊吊,就因为吊吊 “要形象没形象,要气质没气质,要年纪没年纪”,她疑心 “吊吊是用成年公狼的狡黠和欺诈,诱骗了媚媚小母狼的热情。”当卡鲁鲁朝自己和媚媚居住的山洞走来时,紫岚心里想的是:“只要你对我敞开你结实的怀抱,我立刻将媚媚赶出去”。最后卡鲁鲁钟情于媚媚,紫岚“它委屈、它愤慨、它悲伤”,因为她觉得卡鲁鲁视自己的爱为粪土,而自己含辛茹苦的女儿媚媚竟然和自己争风吃醋。那么,紫岚对卡鲁鲁的爱是什么样的呢?黑仔蓝魂儿和双毛这三个儿子都死了,“它枯萎的心太需要爱的雨露在滋润了”,“假如卡鲁鲁的公狼的怀抱能接纳它,……它还会生下一窝狼崽,它还要把其中一匹狼儿培养成独领风骚的狼王”。紫岚对卡鲁鲁哪有什么真爱啊,卡鲁鲁不过是它实现狼王梦的一个工具而已!就像训练双毛,种种手段不仅摧残双毛的身体,更是在极尽所能侮辱其尊严。双毛最后一刻不堪受辱奋起反击,从奴隶一跃而成将军,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折磨并侮辱紫岚和媚媚。这让我想起一句话:其实顺明和暴民在本职上都是一样的。我们也希望看到同样的场景么?

《我们》一文中引用到另外一篇文章,其中写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实不是动物小说,只是借动物之名,写人类社会的丑恶、权力、谋略,甚至情色。”对此我抱有同感。除了能感受到紫岚对于狼王这个梦想的渴望和追求之外,我们还能感受到什么呢?沈石溪很直白地说:“狼毕竟是狼”、“狼生是一匹狼,死是一堆肉”,我丝毫感受不到狼之所以为狼的尊严和荣耀。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来讲,我觉得 《狼王梦》也绝非一本好的小说。比如紫岚认为黑桑取代洛戛的王位是 “上顺天理下顺狼心的大好事”,然而除了简单描述洛戛的有勇无谋之外,并无更多地细节来证明紫岚的这一认识是正确的。恰恰相反,在后面章节中,从洛戛对情势的反应和它与古古的关系来看,倒还说明洛戛当上狼王绝非浪得虚名。倒是黑桑,还未来得及实施它们的美人计便死于非命。这叫人如何信服它能胜过洛戛?沈石溪在书中数次提到 “丛林法则”,并且用了 “严酷”“不易生存”这样的词来形容。我以为好的小说应该用白描的方式呈现丛林生活,让读者自己去感受其中的严酷,而不是像这样由作者总结概括,否则,一千个读者心中就只有一个哈姆雷特了。文字的魅力,其中一点便在于给人想象的空间,当这点空间被作者以自以为高明的方式说白而压榨得过于逼窄,哪还有什么美感可言?

顺带指出一点,沈石溪在 《狼王梦》中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知识性错误。在介绍狼时,沈石溪说:“在汉语方块字中, ‘狠’字与‘狼’字只相差一点,意思是再狠一点就是狼了” (P251)。实际上,“狼”字从犬良声,本义就是狼;“狠”字从犬艮声,本义是犬争斗声,后来引申出凶狠和残忍的意思,和狼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两个字的差别,从小篆的写法上来看就很清楚了,不是多一点少一点的问题。沈石溪望文生义,令我不禁想起古代关于两个字的故事:波为水之皮,滑乃水之骨。

较之于近两百页的 《狼王梦》,西顿的 《狼王洛波》只有薄薄的二十页。但文字的魅力并不是以字数的多少分胜负的。较之于 《狼王梦》,无论是在思想性还是在艺术性上,我以为 《狼王洛波》要胜出一大截。

《狼王洛波》的情节很简单,狼王洛波为非作歹五年多,弄死了两千多头最肥最大的牛羊,牧人想方设法最终捕杀了它。洛波的勇猛和智慧是通过牛羊的恐惧、牧人的惊慌失措,以及在它和牛群的战斗中、和牧人的对抗中的种种细节描写展现出来的。角度的多变、场景的细致,强烈的对比,让读者犹如身临其境,亲眼所见,其认同和信服程度当然远非 “上顺天理下顺狼心”这八个字所能比。而这些细节所展示出来的洛波,虽然凶残,但也智慧、高贵,令牧人佩服。在我读来,也心生喜爱,甚至产生了“不要那么快就被抓住洛波,让我多看一看它的故事”的念头。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这种“怜”可以是怜惜,也可以是怜爱。狼亦如此。西顿写的是动物,但又不仅仅是在写动物,他写出了生命的勇猛和智慧,也写出了世界的多样和复杂、生命的局限和无奈,令人徒生感慨,每每读完 《西顿动物记》,我总有一种独怆然而泣下的感觉。上帝啊,你为何要这样造就这个世界? 《狼王洛波》也不例外。小说中写了洛波和白狼布兰卡的爱情。“布兰卡是最美丽的,浑身油光雪亮,几乎成了白颜色,真是漂亮极了!”但布兰卡的魅力不仅于此,布兰卡陷入捕狼机后,“虽然被五十多磅重的牛脑袋拖累着,但它还是一个劲儿地朝前挣,并且很快地把我们这一伙步行的人落得老远”。在被猎人追上时,明知性命不保,布兰卡仍然 “转过身来准备战斗,并且提高嗓音,发出一声震撼山谷的长嗥”。——那是对洛波最后的表达。布兰卡是美丽的、坚强的、深情的,也是高贵的。

狼王洛波最后在布兰卡死去的地方陷入捕狼机而被捕,但洛波不屈服,至死 “它凶猛的眼睛还在闪光”。当大家准备处死洛波时,“我却有了一种良心不安的感觉”。而且,“我”发现,“以前人们对这位当代英雄或暴君所谈的那些传说,是多么的不靠谱。它的脖子上没有什么金圈儿,肩头上也没有什么表示它与魔王结盟的反十字。不过,在它腰部的一边,我发现一块大伤疤。据说,这是坦纳瑞的狼狗头领裘诺的牙齿印——裘诺在被它弄死在山谷沙地上之前,给它留下这个伤疤”。洛波并不是天赋异禀,而狼狗也有自己的尊严。而在 《狼王梦》中,狗、即便是狼狗,也是懦弱的代言人。

洛波死了,最终被牧人抬到放置在布兰卡的身旁。那个牧人大声说:“来吧,你要找它,现在你们可又团圆了。”

洛波风光地活过,最后尊严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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