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治理视角下倡导式空间规划公众参与方法研究
2019-02-20李东曙谭紫微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9年3期
关键词:规划
李东曙 谭紫微
1、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重庆 401121
2、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引言:
2016年11月,联合国“人居三”提出《新城市议程》,作为联合国指导世界各国未来20年住房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它强调了“所有人的城市”这一基本理念,明确提出四大工作方向,其中之一就是“强化监测与监督,建立数据系统,推动社会参与城市规划与管理”。 公众参与作为空间规划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空间规划高效实施的重要手段,需要着重研究和创新发展。公众参与深度和方式方法是未来“规建管”行业发展的大趋势,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此,本研究深入剖析公众参与主体人群,创新参与模式,强化公众参与深度。
1. 我国公众参与理论与实践
在城乡规划领域,公众参与的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2008版)第26条规定。法律要求采用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公众参与的对象主要是规划草案,而对于规划编制过程、成果公示、规划实施等并没有明确要求。尽管如此,规划工作者在实践工作中,更多的是对规划编制过程的公众参与进行研究,特别是受保罗 达维多夫((Paul Davidoff))的倡导式规划理念影响,大家对倡导式规划的应用实践,在公众参与的机制创新、技术支撑、公示方式等方面做出了很多有益探索。
1.1 规划决策机制研究与实践
在机制研究方面,我国公众参与相关研究自1993年以来,做出了大量工作,主要是公众参与法律和行政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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