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岩土工程中常见地质灾害问题的防治方法
2019-02-20陈顺龙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9年3期
陈顺龙
广东省地质局第十地质大队 广东 中山 528400
1. 地质灾害种类与诱因
1.1 地质灾害种类
地质灾害是不良地质作用引起人类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损失,主要包括崩塌与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种。岩土工程勘察中,常有不良地质体分布,工程建设中,对不良地质体处理所采取的措施不当时,往往会引发相应的地质灾害,对工程建设仍至生命财产、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的损失。
1.2 地质灾害诱因
引发地质灾害的原因往往是各种因素综合起作用导致的,主因是工程地质条件,诱因是人类工程活动。
崩塌与滑坡:在强降水地区,山体边坡陡峭,岩土体结构松散、地表植被不发育或地表裸露、软弱层发育、结构面发育(尤其结构面与顺坡向时)、人为破坏下,当地表水或地下水不断地对山坡体进行浸入时,往往山体边坡会引发崩塌与滑坡地质灾害,强地壳作用,如地震,更易引发滑坡地质灾害。
地面塌陷:在岩溶发育、地表土层较薄、地下水活动频繁等情况下,一旦有外力作用时,岩溶地区便易引发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泥石流:在地形坡度较陡存在有大量的结构松散岩土体,当有不断地大量汇水冲刷时,特别是在丘陵陡坡岩土风化强烈地带,汇水面积大,强降雨山洪暴发时,往往易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
地面沉降:当岩土体中处于持力层内存在软弱地质体,如淤泥、淤泥质土、土洞等发育地区,往往易引发地面沉降地质灾害。
2. 地质灾害危害性和危险性
崩塌与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种是广东省常发的地质灾害,粤北山区主要是崩塌与滑坡、泥石流,平原尤其珠三角地区常有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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